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市驻峨山单位:
为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云政发〔2023〕9号),经第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公布《峨山县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2023年版)》、《峨山县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2023年版)》(以下简称《行政职权基本目录》、《行政赋权目录》)。请各级各部门抓好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明确乡镇(街道)审批权限和执法主体地位,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推动乡镇(街道)在服务保障企业和群众需求上有更大作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深入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抓好《行政职权基本目录》、《行政赋权目录》落实落地。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政务服务局要形成合力,负责乡镇(街道)权责清单编制、动态调整和日常管理等工作,指导乡镇(街道)抓好权责清单的组织实施工作;乡镇(街道)是权责清单的实施主体,要规范行使各项行政职权,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行政职权赋予乡镇(街道)后,县级行业主管部门不再实施。列入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事项,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依法编制权责清单
《行政职权基本目录》、《行政赋权目录》共同构成乡镇(街道)权责清单。本决定公布后,由县政务服务局牵头组织乡镇(街道)编制完成权责清单,实行“一乡镇(街道)一清单”(结合峨山实际,实行6个乡镇“一清单”、双江街道“一清单”、小街街道“一清单”),并按程序报县政府审定后,依法向社会公布实施。
三、强化责任落实
为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编制部门要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乡镇(街道)履职能力建设,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积极推动人员力量和公共服务资源向乡镇(街道)流动,做到权随事转、人随事转、钱随事转,推动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权力给基层、基层事情有人办,加强乡镇(街道)行使行政职权的人才、技术、资金、装备等方面的保障;加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实体化组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配备与执法任务相适应的人员力量。司法部门要全面落实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确保乡镇(街道)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乡镇(街道)作为实施主体,要建立健全乡镇(街道)行政职权运行的有关制度措施和工作流程,加强执法队伍组建、配套制度建设等工作,加强与县级业务部门信息共享双向推送。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乡镇(街道)相关人员进行有关赋权事项的业务培训、网络技术应用、优化执法流程等工作,确保乡镇(街道)相关人员熟悉权责清单所明确行政职权事项运行的要求和工作流程,实现赋权事项顺利移交乡镇(街道)实施。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健全工作机制。此次赋权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担当,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政务服务局及县级各行政赋权部门、乡镇(街道)要按照完成时限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2023年10月中旬向社会公布实施乡镇(街道)权责清单。
(二)强化赋权事项和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乡镇(街道)接受赋权后,经过一段时间运行,仍然接不住、管不好的赋权事项,要结合实际及时进行调整,确保赋权的有效性和精准性。省级进行动态调整后,乡镇(街道)赋权事项和权责清单应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三)强化监督评估。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政务服务局要加强对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行政赋权目录》落实情况的监督、评估和督导,确保法定职权得到有效履行,实现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附件:1.峨山县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2023年版)
2.峨山县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2023年版)
2023年9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峨山县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2023年版)
序号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实施机关 | 设定和实施依据 |
1 |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 学审批 | 行政许可 | 乡镇人民政府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
2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 行政许可 | 乡镇人民政府 (初审或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 |
3 |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公共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等设施审批 | 行政许可 | 乡镇人民政府 |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
4 | 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 | 行政许可 | 乡镇人民政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5 |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 | 行政许可 | 乡镇人民政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1年第1号) |
6 | 对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监护人未按规定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就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乡镇人民政府 | 《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国家教育委员会令1998年第27号) |
7 | 对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违反规划进行建设,严重影响乡、村庄规划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乡镇人民政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 |
8 | 对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建住宅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乡镇人民政府 |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
9 | 对损坏村庄和集镇的房屋、公共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乡镇人民政府 |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 |
10 | 对乱堆粪便、垃圾、柴草,破坏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 |
11 | 对擅自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乡镇人民政府 |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 |
12 | 对渡口经营人未在渡口设置停靠、货物装卸、旅客上下等安全设施或者未配备必要救生设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乡镇人民政府 | 《云南省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2012年第175号) |
13 | 对渡口经营人未勘划警戒水位线、停航封渡水位线和渡口界限标志,或者未按照规定设置告示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乡镇人民政府 | 《云南省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2012年第175号) |
14 | 对损坏或者擅自移动有钉螺地带警示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乡镇人民政府 | 《血吸虫病防治条例》 |
15 | 地质灾害险情检查 | 行政检查 | 乡镇人民政府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
16 | 农村住房建设检查 | 行政检查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 《云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告第29号) |
17 | 防汛检查 | 行政检查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
18 | 水库大坝、尾矿坝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19 | 对排水设施检查 | 行政检查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
20 |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21 |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云南省消防条例》 |
22 | 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予以制止、铲除 | 行政强制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
23 | 对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行政强制 | 行政强制 | 乡镇人民政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24 | 对地质灾害险情紧急的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 行政强制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
25 | 对防汛遇到阻拦和拖延时组织强制实施 | 行政强制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
26 | 对饲养动物开展强制免疫 | 行政强制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27 | 对危及电力设施安全行为的行政强制 | 行政强制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
28 | 结婚登记 | 行政确认 | 乡镇人民政府 | 《婚姻登记条例》 |
29 | 离婚登记 | 行政确认 | 乡镇人民政府 | 《婚姻登记条例》 |
30 | 生育登记 | 行政确认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
31 | 土地权属争议行政裁决 | 行政裁决 | 乡镇人民政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2003年第17号,国土资源部令2010年第49号修正) |
32 | 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行政裁决 | 行政裁决 | 乡镇人民政府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
33 | 草原所有权、使用权争议处理 | 行政裁决 | 乡镇人民政府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
34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行政给付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 |
35 |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给付 | 行政给付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4号)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民发〔2010〕161号) |
36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给付 | 行政给付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 | 《民政部高法院高检院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医保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残联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民发〔2019〕62号) |
37 | 老年人福利补贴 | 行政给付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
38 | 临时救助对象认定、救助金给付 | 行政给付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
39 |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 保障金给付 | 行政给付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
40 | 森林病虫害防治费用的适当扶持或补助 | 行政给付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 |
41 | 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给付 | 行政给付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
42 | 自用船舶登记 | 其他行政权力 | 乡镇人民政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云南省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2012年第175号) |
43 | 对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并保障就近入学 | 其他行政权力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
44 | 侵占、破坏学校体育场地、器材设备的责令改正 | 其他行政权力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
45 | 殡葬设施建设审核 | 其他行政权力 | 乡镇人民政府 | 《殡葬管理条例》 《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 |
46 |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
47 | 村民委员会选举结果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乡镇人民政府 | 《云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
48 | 村民委员会成员罢免、辞职、职务终止和补选结果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乡镇人民政府 | 《云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
49 | 对在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中违反相关规定的处理 | 其他行政权力 | 乡镇人民政府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云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
50 | 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 其他行政权力 | 乡镇人民政府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
51 | 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安置 | 其他行政权力 | 乡镇人民政府 |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民政部令2003年第24号) |
52 | 对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矛盾纠纷调解处理 | 其他行政权力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
53 | 对社区戒毒人员、社区康复人员的监督 | 其他行政权力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
54 | 民间纠纷调解 | 其他行政权力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 |
55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侵权纠纷调解 | 其他行政权力 | 乡镇人民政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
56 | 移民安置区的移民矛盾纠纷调处 | 其他行政权力 | 乡镇人民政府 |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 |
57 | 对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其被非法招用的批评教育 | 其他行政权力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
58 | 对未按规划审批程序批准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责令退回 | 其他行政权力 | 乡镇人民政府 |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
59 | 对畜禽规模养殖环境污染行为的制止 | 其他行政权力 | 乡镇人民政府 |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
60 | 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违法违规作出决定的责令改正或者撤销 | 其他行政权力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物业管理条例》 |
61 | 业主委员会选举结果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物业管理条例》 |
62 | 农村住房建设验收 | 其他行政权力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云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告第29号) |
63 |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 | 其他行政权力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 |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令2007年第162号) |
64 | 乡镇运输船舶经营方式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乡镇人民政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云南省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2012年第175号) |
65 | 乡道、村道的出入口限高限宽设施设置 | 其他行政权力 | 乡镇人民政府 | 《云南省农村公路条例》 |
66 | 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在村道上行驶的审核 | 其他行政权力 | 乡镇人民政府 | 《云南省农村公路条例》 |
67 | 对强迫农民以资代劳的责令改正 | 其他行政权力 | 乡镇人民政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
68 |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核 | 其他行政权力 | 乡镇人民政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 |
69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合同管理 | 其他行政权力 | 乡镇人民政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
70 | 对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颁证 | 其他行政权力 | 乡镇人民政府(初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3年第33号) |
71 | 土地承包期内,因特殊情形需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适当调整的审核 | 其他行政权力 | 乡镇人民政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
72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 | 其他行政权力 | 乡镇人民政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 |
73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审核 | 其他行政权力 | 乡镇人民政府(初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3年第33号) |
74 | 对实行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的审核 | 其他行政权力 | 乡镇人民政府(初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3年第33号) |
75 | 换发、补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审核 | 其他行政权力 | 乡镇人民政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3年第33号) |
76 | 土地经营权流转及流转合同管理 | 其他行政权力 | 乡镇人民政府(初审) |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1年第1号) |
77 | 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 | 其他行政权力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78 | 组织防治三类动物疫病 | 其他行政权力 | 乡镇人民政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79 | 死亡畜禽收集、处理并溯源 | 其他行政权力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3号) |
80 | 养犬管理及捕杀狂犬、野犬 | 其他行政权力 | 乡镇人民政府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
81 | 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 其他行政权力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 |
82 | 对新生儿在医疗卫生机构以外地点死亡的核查 | 其他行政权力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国家卫生计生委令2016年第9号) |
83 | 对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 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复 核登记 | 其他行政权力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云南省军人抚恤优待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2008年第148号)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措施的通知》(民办发〔2011〕11号) |
84 | 对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设立的审核 | 其他行政权力 | 乡镇人民政府(初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 |
85 | 兵役登记 | 其他行政权力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云南省征兵工作条例》 |
86 |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 立站点审核 | 其他行政权力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健身气功管理办法》(体育总局令2006年第9号) |
附件2
峨山县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2023年版)
序号 | 主管部门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设定和实施依据 | 备注 |
1 | 县自然资源局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 | |
2 | 县民政局 | 对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殡葬管理条例》 | |
3 | 县民政局 | 对墓穴占地面积超过标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殡葬管理条例》 《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 | |
4 | 县民政局 | 对自行转让、买卖墓地使用权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公墓管理暂行办法》(民事发〔1992〕24号) 《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 | |
5 | 县民政局 | 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 |
6 | 县民政局 | 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家庭收入情况好转,不按规定告知管理审批机关,继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 |
7 | 县自然资源局 | 对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 |
8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对损坏草坪、花坛、绿篱、苗木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城市绿化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2001年第104号) | 暂不赋权双江街道 |
9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对擅自在桥梁或者路灯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挂浮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 暂不赋权双江街道 |
10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对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暂不赋权双江街道 |
11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对随地吐痰、便溺,乱扔瓜果皮核、纸屑、烟头、茶叶等废弃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云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1997年第42号) | 暂不赋权双江街道 |
12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对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云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1997年第42号) | 暂不赋权双江街道 |
13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对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云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1997年第42号) | 暂不赋权双江街道 |
14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对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云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1997年第42号) | 暂不赋权双江街道 |
15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对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云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1997年第42号) | 暂不赋权双江街道 |
16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对临街工地不设置护栏或者不作遮挡、停工场地不及时整理并作必要覆盖或者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云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1997年第42号) | 暂不赋权双江街道 |
17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对未经批准在市区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云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1997年第42号) | 暂不赋权双江街道 |
18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对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云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1997年第42号) | 暂不赋权双江街道 |
19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对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进行拆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云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1997年第42号) | 暂不赋权双江街道 |
20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对破坏公厕设施、设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公厕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990年第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令2011年第9号修正) | 暂不赋权双江街道 |
21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对损坏、偷盗窨井盖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 暂不赋权双江街道 |
22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对运载砂石、渣土和粉尘物等的车辆未按规定的时间、路线和地点进行运输和处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 暂不赋权双江街道 |
23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对擅自在建筑物外侧、绿化树木和市政公用设施等上面钉、挂、贴、刻、写、画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 暂不赋权双江街道 |
24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对擅自在公共区域或者空间设置户外广告牌、标语牌、宣传栏、招牌、指示牌、实物造型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 暂不赋权双江街道 |
25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对擅自在公共场所散发、张贴广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 暂不赋权双江街道 |
26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对在公共区域乱倒垃圾、污水,任意堆放杂物,随地大小便,放任宠物便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 暂不赋权双江街道 |
27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对运输车辆沿途泼洒渣土、粉尘、垃圾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 暂不赋权双江街道 |
28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对擅自拆除、移动、封闭、挪用或者损坏环境卫生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 暂不赋权双江街道 |
29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对擅自占道经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 暂不赋权双江街道 |
30 | 县水利局 | 对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
31 | 县水利局 | 对在行洪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
32 | 县林草局 | 对擅自调换林地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林地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1997年第4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令2018年第214号修正) | |
33 | 县林草局 | 对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 | |
34 | 县林草局 | 对在幼林地和特种用途林内砍柴、放牧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 |
35 | 县林草局 | 对盗伐林木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 |
36 | 县林草局 | 对滥伐林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 |
37 | 县林草局 | 对向森林、林地倾倒垃圾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条例》 | |
38 | 县林草局 | 对毁坏新造林苗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绿化造林条例》 | |
39 | 县林草局 | 对森林、树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或者个人违反规定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森林防火条例》 | |
40 | 县林草局 | 对森林防火区内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违反规定拒绝接受森林防火检查或者接到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森林防火条例》 | |
41 | 县林草局 | 对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森林防火条例》 | |
42 | 县林草局 | 对森林防火期内,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未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森林防火条例》 | |
43 | 县林草局 | 对森林高火险期内,未经批准擅自进入森林高火险区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森林防火条例》 | |
44 | 县林草局 | 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内未经批准进行烧灰积肥,烧地(田)埂、甘蔗地、牧草地、秸秆,烧荒烧炭等野外用火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
45 | 县林草局 | 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内经批准野外农事用火,但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
46 | 县林草局 | 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内未经批准实施计划烧除、炼山造林、勘察、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等野外用火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
47 | 县林草局 | 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内吸烟、烧纸、烧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
48 | 县林草局 | 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内烧蜂、烧山狩猎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
49 | 县林草局 | 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内烧火、野炊、使用火把照明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
50 | 县林草局 | 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
51 | 县林草局 | 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内焚烧垃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
52 | 县林草局 | 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
53 | 县林草局 | 对破坏和侵占森林防火通道、标志、宣传碑(牌)、瞭望台(塔)、隔离带、设施设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
54 | 县消防救援大队 | 对在住宅楼楼梯间、楼道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云南省消防条例》 | |
55 | 县消防救援大队 | 对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应急部令2021年第5号) | |
56 | 县消防救援大队 | 对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
57 | 县消防救援大队 | 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
58 | 县消防救援大队 | 对人员密集场所或者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消防条例》 | |
59 | 县消防救援大队 | 对人员密集场所或者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云南省消防条例》 | |
60 | 县消防救援大队 | 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
61 | 县消防救援大队 | 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备注:以上赋权事项,行政许可的赋权方式为委托,行政处罚的赋权方式为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