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中央、省、市驻峨单位:
《峨山县“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已经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7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峨山县“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为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助力健康峨山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峨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健康峨山行动(2020—2030年)》等文件,结合峨山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基础
1.医疗卫生服务资源不断增加
2020年,全县共有医疗卫生机构129个,其中,医院3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22个,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个,妇幼保健院1个,急救站1个,卫生监督局1个。医疗卫生机构实有床位数670张、卫生技术人员1024人、执业(助理)医师383人,分别较2015年增加9.09%、34.56%、32.99%;县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和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分别达到4.65张、2.66人和3.25人,较2015年分别增加6.38%、55.72%和82.04%;每万人口全科医师数和公共卫生人员数分别达到2.57人和9.2人,较2015年分别增加65%和81.47%。县人民医院达到国家基本标准,县中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标准,8个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基本标准;城乡居民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
2.医疗卫生服务规模不断扩大
2020年,全县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入院人数分别达到
85.5万人次和1.7万人,较2015年分别增加3.39%和减少26.09%。医院总诊疗人次、入院人数分别达到33.7人次和1.5万人,较2015年分别减少9.16%和38.89%;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达到49.5万人次较2015年增加16.33%。
3.群众健康水平持续提升
全县人均预期寿命由2015年的76.1岁提升至2020年的79.29岁;孕产妇死亡得到有效控制,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由2015年的2.51‰、5.86‰降至2020年的1.95‰;2016—2020年,全县无甲类传染病报告,乙类传染病发病率由2016年的129.13/10万降至2020年的74.66/10万,持续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2.94%,全县整体健康水平不断提升。
(二)主要问题
1.优质资源区域分布不均衡、结构不合理
全县精神科、口腔科、康复科、老年医学科、眼科、临床营养科等专科服务能力薄弱,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不充分,中西医协同不够。与此同时,财政对公立医院发展的直接投入能力有限,2020年全县公立医院财政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仅为32.06%,公立医院资产负债率达61.5%,公立医院编外人员占年末在职职工的比例高达60.69%。
2.县域医疗卫生服务条件亟待改善、服务能力仍待提升
由于建设年代已久,部分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空间布局和服务流线不能满足发展的需求;县域服务条件和服务能力与人民群众的需求还有较大差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病床使用率呈下降趋势,2020年,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入院人数较2015年降低20%,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病床使用率仅为40.47%,距离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目标还有很大距离。
3.公共卫生体系仍不完善,医防协同不足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础设施、设备装备现代化水平不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流行病学调查等疾病预防控制核心能力不强。急救站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网点布局仍待完善,智慧化水平不高。综合医院公共卫生服务仍待加强,平急结合转换能力亟待提升,重大疫情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仍需加强。
4.卫生人才短板问题仍较突出
医务人员学历层次偏低,截止2020年,系统内正高3人,专业技术人员占比仅0.6%,副高74人,专业技术人员占比仅15.5%,无医学类研究生,医学影像、麻醉、康复医学、病理、骨外等骨干临床医师缺乏,中医类(助理)医师50人,专业技术人员占比仅10.43%,中医人才呈现“断层”趋势。公共卫生专业人员缺乏,人才引进难、留住难,基层医疗机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面临的问题依然严峻。
(三)机遇与挑战。“十四五”期间,全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机遇与挑战并存。一方面,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高位推动健康峨山行动,为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速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汇聚了合力;乡村振兴战略、新时代西部大开发、滇中城市群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的实施,为推动全县卫生健康服务资源共享、均衡发展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平台;“云上云”行动计划的实施为提升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智慧化水平提供了坚实技术保障。另一方面,随着医疗保障政策的优化调整,对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加速转变发展模式、提高存量床位使用效率、实现价值医疗提出了更加现实的要求;随着各族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要求不断提高,对卫生健康服务供给的可及性、便捷性、舒适性和质量的要求加速升级;随着疾病谱变化、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和生育政策的进一步调整,对以预防为主、以“一老一小”为重点的健康服务体系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以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全方位全周期维护人民健康为中心,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加快提高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效率和服务质量,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医防协同,更加注重资源提质、科学扩容和均衡布局,更加注重中西医并重和优势互补,全方位为全县各族人民群众提供覆盖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的高质量医疗卫生服务,努力提高各族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规划、优质均衡。强化全行业和属地化管理。加强需求侧评估,综合考虑各地区人口规模和密度、疾病谱、地理环境和交通条件等多种因素,分级、分类配置涵盖健康全过程的城乡医疗卫生资源,增强补短,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科学扩容和均衡布局,提升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绩效。
坚持医防协同、平急结合。创新协同机制,聚焦影响健康水平的主要因素,防治结合,加快补齐覆盖全生命周期、全方位的健康服务短板;健全早期监测预警、快速检测、应急处置网络;兼顾平时需求与应急需要,增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快速转换能力,提升传染病和重大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救治水平。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强化政府办医责任,加大政府对公立医院的投入力度,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医疗服务,拓展社会办医服务内容和模式,满足群众多样化、差异化、个性化健康需求。
坚持改革创新、系统整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公共卫生治理体系。以预防为主,以强县域为重点,中西医并重,强化系统集成和资源共享,加快完善促进全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上下联动、分工协作的体制机制。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以“互联网+医疗健康”为抓手,提升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现代化和智慧化水平。
(三)发展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成体系完整、布局合理、分工明确、密切协作、功能互补、运行高效、富有韧性的、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重大疫情和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快速反应、应急处置能力显著提升。实现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县域危急重症、疑难病症诊疗能力不断提高,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基层首诊分诊能力显著提升,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能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就近享有公平可及、优质高效的系统性连续性的健康服务,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持续提升。主要指标及目标详见表1。
表1 峨山县“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主要目标
任务 | 序号 | 指标 | 单位 | 2021年 | 2025年 | 指标性质 |
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 1 | 每万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 | 人 | 9.4 | 10 | 预期性 |
2 |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达标率 | % | 100 | 100 | 预期性 | |
应急医疗救治体系 | 3 | 每万人口急救车辆数 | 辆 | 0.6 | ≥0.8 | 预期性 |
4 |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设置感染性疾病科的比例 | % | 50 | 100 | 预期性 | |
5 | 乡(镇)卫生院和设置发热诊室(门诊、哨点)的比例 | % | 37.5 | 80 | 预期性 | |
6 | 每千人口重症医学科床位数 | 张 | 0.03 | 0.09 | 预期性 | |
公立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 | 7 |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 | 张 | 4.73 | 4.84 | 预期性 |
县办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 | 张 | 3.84 | 3.87 | 预期性 | ||
8 | 每千人口康复病床 | 张 | 0 | 0.13 | 预期性 | |
9 |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 | 人 | 2.72 | 2.94 | 预期性 | |
10 |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 | 人 | 3.36 | 3.60 | 预期性 | |
11 | 每千人口药师(士)数 | 人 | 0.58 | 0.60 | 预期性 | |
12 | 每万人口全科医师数 | 人 | 2.86 | 3.16 | 预期性 | |
13 | 医护比 | 1:1.23 | 1:1.22 | 预期性 | ||
14 | 床人(卫生人员)比 | 1︰1.98 | 1︰2.12 | 预期性 | ||
中医药 服务 | 15 | 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 | 人 | 0.46 | 0.49 | 预期性 |
16 | 设置治未病科的二级及以上中医类医院的比例 | % | 100 | 100 | 预期性 | |
17 | 设置中医馆的和乡(镇)卫生院的比例 | % | 100 | 100 | 预期性 | |
18 | 每千人口公立中医类医院床位数 | 张 | 0.84 | 0.86 | 预期性 | |
重点人群健康服务 | 19 | 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 | 个 | 4.1 | 4.50 | 预期性 |
20 | 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 | % | 50 | 100 | 预期性 | |
健康水平 | 21 | 人均预期寿命 | 岁 | 78.89 | 79 | 预期性 |
22 | 健康预期寿命 | 岁 | 64.9 | 逐步提高 | 预期性 |
注:因2020年指标缺项较多,故采用2021年指标。
三、总体布局和资源配置
(一)机构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由各级各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等组成,上下联动,相互协作,面向全人群提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健康促进、疾病预防、治疗、康复等健康全过程的服务。
1.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急救站)、健康教育机构、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机构等,主要提供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地方病等疾病预防控制和健康教育、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妇幼保健、精神卫生、院前急救、采供血、出生缺陷防治等公共卫生服务。
2.医院
医院包括公立医院和非公立医院,其中,公立医院分为政府办医院(根据功能定位主要划分为县办医院、市办医院、省办医院、部门办医院)和其他公立医院(主要包括军队医院、国有和集体企事业单位等举办的医院)。
公立医院主要承担常见病、多发病,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诊疗,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培训指导,医学人才培养和医学科学研究等,开展传染病防控等公共卫生服务、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工作。
原则上,根据常住人口,10万以上人口的县设置1个县办综合医院和1个县办中医类医院。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包括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医务室、门诊部(所)等,主要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疾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服务,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患者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网底。
原则上,每个乡(镇)办好1个乡(镇)卫生院,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或每3万—10万居民规划设置1个,常住人口800人以上的行政村应设置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所在地除外〕。
(二)床位
根据常住人口、病床使用率、平均住院日、床人(医师、护士以及其他卫生人员)比,合理增加医疗卫生机构床位。适度控制公立医院单体规模,鼓励高水平公立医院规范发展一院多区,引导优质医疗资源向薄弱地区下沉。原则上,公立综合医院床位使用率低于75%、平均住院日高于9天,不再增加床位。为非公立医疗机构预留每千人口1.80张的床位指标。
优化调整床位结构,提高床位配置质量与效率。结合实际,适度提高中医类医院、老年医学、重症医学科、康复医学科、精神科、传染病科、肿瘤科、儿科、护理等床位占比。鼓励医疗机构打破以科室为单位的资源管理方式,统一管理、统筹调配全院床位资源。提高预约转诊比例和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服务需求,适度提高康复、护理等床位比例,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因地制宜开展家庭病床服务,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病床使用率。优化床位与卫生人力资源配置比例。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发展目标 | ||||||
单位:张 |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
峨山县 | 4.65 | 4.69 | 4.73 | 4.76 | 4.80 | 4.84 |
注:化念镇绿色钢城建设期间带来的阶段性常住外来施工人员人数因具有不确定性,不纳入规划计算。 |
(三)卫生人力
加强公共卫生人员队伍和医疗机构人力资源配置。加强全科、重症、急诊、麻醉、口腔、儿科、产科、影像、病理、老年医学、职业健康、托育、信息化等人才队伍建设。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原则上按照每万常住人口1.75人的比例核定,专业技术人员占编制总额的比例不低于85%,卫生技术人员占编制总额的比例不低于70%。
妇幼保健机构按照每万人口1名保健人员配备。
急救站人员按照服务人口、业务量等配备。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人员所占编制不得低于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数的25%,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配备1名公共卫生医师。按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名配备乡村医生或乡村执业(助理)医师。力争乡村医生中执业(助理)医师占比达到50%。
综合考虑辖区人口、工作量、服务范围和经济水平等因素,按每万人口不低于1名的标准配备卫生监督员。
按照医、护、药、技、管等不同类别合理设置公立医院人员岗位。承担临床教学、带教实习、支援基层、医学科研等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可适当增加人员配置。
峨山县主要卫生人力资源指标发展目标 |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 | 2.66 | 2.70 | 2.75 | 2.80 | 2.88 | 2.94 |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 | 3.25 | 3.32 | 3.39 | 3.46 | 3.53 | 3.6 |
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 | 0.92 | 0.94 | 0.95 | 0.97 | 0.98 | 1 |
每千常住人口药师(药士)数 | 0.58 | 0.58 | 0.59 | 0.59 | 0.60 | 0.6 |
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 | 2.57 | 2.69 | 2.81 | 2.92 | 3.04 | 3.16 |
注:化念镇绿色钢城建设期间带来的阶段性常住外来施工人员人数因具有不确定性,不纳入规划计算。 |
(四)设施设备
加强实验室网络建设。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实际工作需求情况,建设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和负压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县医健集团根据需要建立符合生物安全二级及以上标准的临床检验实验室。
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实验室检测检验、救治、应急和信息化等设施设备现代化配置。承担重大传染病救治和紧急医学救援任务的医疗机构加强体外膜肺氧合(ECMO)、计算机X射线断层摄影机(CT)、呼吸机、监护仪、移动CT、移动手术室、负压救护车、负压担架等设备配置。
优化医疗机构设备配置。在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坚持资源共享、阶梯配置和控制成本,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功能定位、医学科技进步与学科发展、群众健康需求和承受能力,引导医疗机构合理配置适宜设备,加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检查、医院诊断”的服务模式。公立医疗机构配备大型医用设备以政府投入为主。落实社会办医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实行告知承诺制,支持社会办医配置大型医用设备。
(五)技术与学科
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质量控制与管理。加强对限制类技术临床应用规范化培训基地的考核和评估,落实省级限制类医疗技术目录,完善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制度。加强医疗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加强器官移植技术、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监管。
以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重大疾病防治为主线,结合近5年患者异地就医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区域特点,以提高医疗技术服务能力为重点,从专科规模、医疗技术、诊疗模式、管理方法等不同角度加强普惠建设,全面提升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代谢性疾病、儿科、麻醉、精神疾病等人民群众就医需求较大的核心专科能力,争取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补齐县域专科资源短板。
促进专科协同,针对肿瘤、疑难复杂疾病、慢性病等,推动
多学科联合诊疗,将麻醉、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病理学、药学、康复医学、精神病学等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多学科诊疗团队,探索心脏中心、神经中心、肿瘤中心等综合学科发展模式,提升疾病综合诊疗水平。
“十四五”期间,力争建设1—2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多学科联合诊疗(MDT)、中西医结合、快速康复等先进的诊疗理念和诊疗模式得到广泛应用;建设2—3个市级和县级临床重点专科能力项目,形成网格化临床专科服务体系,常见疾病诊疗能力大幅提升。
(六)信息
加快卫生健康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5G、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信息技术拓展卫生健康领域服务模式和服务内容。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和升级改造,推进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接入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促进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强化网络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统筹推进医疗卫生机构智慧化发展。以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医院智慧管理分级评估等为抓手,加快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推进医共体内县级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融合。升级远程医疗系统,促进远程医疗在县县通基础上延伸至乡村两级,到2025年,实现基层医疗机构远程医疗全面覆盖。推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与医疗健康服务深度融合,加强互联网医院建设,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模式。
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建设智慧化多点触发疾病防控预警平台,强化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在疫情监测分析、流调溯源、防控救治、资源调配等方面的应用。加快电子健康档案、家庭医生签约、妇幼健康、职业健康等信息系统整合。推动公卫、医疗服务数据融合和业务协同。
(七)资金
按照人民健康优先发展要求,加大政府卫生投入力度,建立稳定的卫生健康事业投入机制,逐步提高政府经常性卫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
在疾病前期因素干预、重点人群健康促进和重点疾病防治等方面加大政府投入比重。县财政足额安排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发展建设支出和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业务经费等,落实卫生防疫津贴;健全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足额保障其承担疾病预防控制任务所需经费。建立财政对传染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储备的长效投入机制,纳入政府经常性预算安排。
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投入责任,细化、量化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离退休人员费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补助、政策性亏损补贴、公共卫生任务补助和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救灾、援外、城乡对口支援等公共服务经费等投入政策,落实对中医(民族医)医院、传染病、精神病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
全面加强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投入保障,提高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医疗保险资金占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总额的比例,优化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使用,促进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协同衔接。
四、重点任务
(一)加快构建现代化公共卫生体系
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理顺体制机制,明确功能定位,持续改善基础设施与设备装备,逐步提升核心技术能力;优化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传染病救治网络;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健全健康教育和社会动员体系。
1.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各类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为骨干,以医疗机构为依托,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加强防治结合、全社会协同,筑牢重大疾病防控第一道防线。
贯彻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方案,落实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责职能。村(居)委会依法建立公共卫生委员会,结合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制度,明晰并强化乡(镇)、街道公共卫生管理权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基层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管理职责,接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传染病防控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全面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快实施疾控机构核心能力提升工程,改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条件。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和实验室网络建设,增加现代化仪器装备配备,支持有需求的卫生院配备移动检测车,建立传染病和感染性疾病实验室参比体系。强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综合干预、卫生监督等核心能力。县疾控中心重点提升疫情发现和现场处置能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设备配置,满足现场检验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需要。推进卫生监督机构能力提升项目。
推进公共卫生医师准入制度,所有新入职的公共卫生医师上岗前经过规范化培训。实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骨干人才培养项目。
专栏 1 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能力提升工程 |
1.实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骨干人才培养项目,到2025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至少有2—3名具有较高水平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能力的骨干人才。 2.实施卫生监督机构能力提升项目,到2025年,卫生监督局人员就位达机构编制的90%,县卫生监督局全实现配备执法车辆和现场快速检测车辆;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全部实现监督检查、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行政处罚等信息互联互通和实时共享;全县卫生监督员、卫生监督协管员全员配备监督执法防护设备。 |
强化医疗机构(医共体)公共卫生职能,制定医疗机构(医共体)公共卫生责任清单,优化调整医健集团公共卫生相关科室和专业人员配备,设置公共卫生科,纳入属地传染病、慢性病等防治网络管理,加强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
增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医院、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城乡社区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和监督监管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疾控监督员制度,在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专兼职疾控监督员,负责督促医疗机构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职责。健全公共卫生医师制度,探索赋予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建立公共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和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交叉培训制度。
以高血压、糖尿病等重大慢性病管理为突破口,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衔接融合,为每个乡(镇)卫生院培养1—2名具备医、防、管等能力的复合型骨干人才,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智能健康管理装备,在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科学健身门诊,提升基层防治结合现代化能力。
2.完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
健全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预警系统,改进不明原因疾病和异常健康事件监测机制。完善监测预警哨点布局,开放医疗机构信息系统,接入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预警系统。强化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和药店哨点作用,建立健全网络直报、医疗机构报告、舆情监测、群众个人报告等多渠道信息综合监测体系,完善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信息报告网络,实现区域和部门间监测预警信息资源共享。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实现突发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的多点触发预警,实时分析、集中研判,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健全信息发布机制。
健全县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系统,健全多部门、跨地区,军地联防联控机制。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应急响应机制。明确不同级别响应的启动标准和流程,规范处置原则和决策主体,明确相关部门和机构的参与范围、职责分工和工作机制。
建立分层分类、高效实用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动态修订总预案和专项预案,提高预案的针对性、操作性和约束性。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在发生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的应急腾空机制和流程。提升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急医疗救治储备能力。建立应急状态下,保障急危重症患者、需要定期维持治疗的患者、孕产妇、儿童、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基本医疗服务的机制。建立健全医疗卫生资源应急征用机制。
建立全社会定期演练机制,针对不同类型人员开展不同场景下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培训和实战演练。加强医务人员风险意识、培训和演练。针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完善卫生应急物资保障网络,科学制定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目录,确定储备规模、种类和储备点,加强医疗机构紧缺应急物资设备的统筹配置,充分利用物流信息平台和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提高应急物流调控能力。
3.健全传染病疫情和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救治体系
依托综合医院,承担危重症患者集中救治和应急物资集中储备任务,提升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能力。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哨点(诊室)规范化建设。以“可设尽设、布局合理、条件合格、工作规范”为原则,结合各地传染病防控和群众实际医疗需求,在乡(镇)卫生院和设置发热哨点,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设置发热诊室,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实现“哨点”功能。
推进公共设施平急两用改造。提高县体育场馆、展览馆(会展中心)等公共设施建设标准,在相关设施新建或改建过程中充分考虑应急需求,完善场地设置、通风系统、后勤保障设计,预留管道、信息等接口和改造空间,具备快速转化为救治和隔离场所的基本条件。
完善各级综合医院传染病防治设施设备。加强综合医院呼吸、创伤、感染、急诊、重症、检验、麻醉等专科建设。按基本满足重大传染性疾病诊治为原则,根据不同规模和功能,科学配置心肺复苏、呼吸机、体外膜肺氧合(ECMO)等必要的医疗设备。
强化基层卫生人员传染病疫情和重大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储备和培训演练,提升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筛查、隔离观察、转诊和随访管理等能力。
统筹布局建设紧急医学救援站点。
专栏 2 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救治能力提升工程 |
1.实施中医疫病防治能力提升:依托峨山县中医医院,配置1支中医疫病防治队伍,加强可转换传染病区、可转换ICU等建设,配备重症急救抢救设备,提高中医药在新发传染病等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中的应急救治能力和危重症患者集中收治能力。 2.组建卫生应急队伍,到2025年,全县建成30人的卫生应急队。 |
4.健全健康教育和社会动员体系
健全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为龙头,以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为基础,以国家和省级健康科普资源渠道网络为平台,以学校、机关、社区、企事业单位健康教育职能部门为延伸的健康教育体系。
建立健全县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加强健康教育职能科室建设,明确专职人员。在村级,依托村医等组建健康宣传员队伍。建设县级健康教育基地,加强健康教育场所建设。
创新社会动员体制,健全县级爱国卫生工作网络。加强爱国卫生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乡(镇)、街道、社区(村)、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明确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依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及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促进爱国卫生运动融入基层治理。
(二)加速推进高质量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健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为载体的高水平公立医院网络,在疑难疾病、重大疾病、重大疫情的医疗救治和多中心研究、大数据集成等方面发挥协同作用,带动全县城乡医疗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
5.建设高水平公立医院网络
到2025年,全面提升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水平,提升县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效率,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条件。在医疗服务需求大、医疗服务资源利用率较高且达到国家服务能力推荐标准的乡(镇)卫生院中,选建一批中心卫生院,建设县域医疗卫生副中心;引导一般乡(镇)卫生院做好急诊急救和常见病种日常诊疗服务,加快拓展康复、儿科、口腔等专科医疗服务,积极开展老年日间照护,满足群众就近就医服务和多元健康服务需求;引导城乡接合部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向综合健康管理中心发展,做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持条件成熟的卫生院创建社区医院。
根据农村人口变化趋势及时调整优化村卫生室设置规划和人员配备,对不适宜配置固定乡村医生或短期内招不到合格乡村医生的地区(行政村),以及尚未设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移民搬迁安置点,由县卫生健康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采取县乡巡诊服务、上级机构派驻、邻(联)村卫生室延伸服务等方式实现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覆盖。
依托现有医疗卫生资源,优化调整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布局,提高中老铁路沿线、工业园区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
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继续实施县级公立综合医院提质达标计划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工程,强化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五大急诊急救中心建设,依托县医健集团加快肿瘤防治、慢性病管理、微创介入、麻醉疼痛诊疗、重症监护五大临床服务中心建设,聚焦县域患者外转病种、县域疾病谱等因素,补齐技术能力短板,降低县域外就诊率。到2025年,力争县人民医院基本达到《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要求,持续提高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能力,县域和基层就诊率显著提高。
专栏 3 高质量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
1.实施“培优工程”:建设综合实力突出、学科优势明显的高质量医院。 2.实施县级公立综合医院提质达标计划:推进县级医疗机构服务设施设备现代化建设,推进急诊急救五大中心和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培养,提高县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 3.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级评审。加强村级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并配备合格乡村医生,提升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健康管理水平。加强基层心脑血管救治站、慢性病管理中心建设。到2025年,全县乡(镇)卫生院至少建成1个符合自身功能定位的特色科室;50%的中心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基层慢性病管理中心实现全覆盖。 |
6.强化急救体系
进一步完善由急救站等院前急救机构和医疗机构急诊科组成的急救体系,将县级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纳入院前急救体系网络。推进院前急救与“健康生活目的地”建设、老年健康服务等融合发展。力争到2025年,城市地区服务半径不超过5千米或救护车平均到达时间15分钟以内;农村地区服务半径不超过20千米,救护车到达时间在30分钟以内。
加强医健集团急诊体系科建设,负责接收急诊病人和急救机构转运的伤病员,提供急诊医疗救治,并向相应专科病房或其他医院转送。突发事件发生时,接受急救中心指挥、调度,承担伤病员现场急救和转运任务。
强化院前医疗急救与院内急诊有效衔接,规范院前院内工作交接流程,落实医院首诊负责制,建立院前院内一体化绿色通道,患者交接控制在10分钟内,提高救治效率。
加快推进急救调度云平台和调度系统升级改造,加强院前急救队伍建设,根据区域内急救站点的规划设置,合理确定医生、护士、驾驶员数量比例,保证站点24小时运转。
7.鼓励社会办医协调发展
通过拓展社会办医空间、扩大用地供给、推广政府购买服务、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等加大政府对社会办医支持力度,简化审批准入服务程序,优先设置审批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资源稀缺的专科医疗机构。诊所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备案制管理。
鼓励社会办医规模化、品牌化发展,规范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康复医疗中心、护理中心、健康体检中心、妇产和儿童医院等医疗机构。支持向社会办基层医疗机构购买服务,为城乡居民提供多元化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支持社会办医与公立医院开展医疗业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合作。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入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网络。将社会办医院依法统筹纳入传染病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
(三)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
健全以县中医医院为主体,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的中医药科室为重要组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
8.提升中医(民族医)服务能力
支持县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和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到2025年,县中医医院达到国家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所有、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且中医类别医师占比不低于20%,争取建成不少于4个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馆,8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9.促进中医药特色发展
围绕中医特色优势病种,做优做强骨伤、肛肠、老年病、针灸、推拿、康复医学等中医优势专科。力争到2025年全县省级中医重点专科1—2个。
实施中医“治未病”工程,设置中医治未病中心,优化中医治未病服务供给,探索中医药防治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的新方法。进一步规范65岁以上老年人、0—36个月儿童等重点人群中医药健康服务管理。
10.推动中西医协同发展
加强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等机构中的中医药体系建设。(删除)聚焦肿瘤、心脑血管病、糖尿病、肝病、卒中、艾滋病等,提高重大疑难疾病的中西医协同救治水平。
(四)完善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体系
以“一老一小”为重点,健全妇幼健康、婴幼儿托育、职业健康、老年健康、康复医疗、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
11.优化妇幼健康服务体系
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推进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等级评审和绩效评价。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妇幼保健服务网底建设。到2025年,县妇幼保健院达到云南省二级妇幼保健机构能力标准要求。
依托县人民医院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完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网络,全面提升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能力,推动全县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持续稳中有降。
健全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县妇幼保健机构及县人民医院作为技术支撑的出生缺陷防治网络,提供覆盖城乡居民,涵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服务。普遍开展产前筛查、新生儿遗传代谢疾病筛查、新生儿听力筛查。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出生缺陷防治宣传动员和健康教育中的网底作用。
12.逐步健全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综合考虑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工作基础、城乡发展、群众需求等,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构建以县域综合托育中心为节点、社区服务中心为骨干、工作场所托育点和家庭领托为补充、线上线下托育服务深度融合的普惠托育服务网络。
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加大对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普惠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支持用人单位提供托育服务;开展家庭邻托服务。拓展服务方式,鼓励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开展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婴幼儿照护服务。
到2025年,建立1所区域综合托育中心,全县建成托位数达到650个,其中60%为普惠性托位,入托率达15%以上,社区托育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50%以上,线上托育服务家庭覆盖率达到40%。
13.加强儿童健康服务网络建设
健全以县妇幼保健机构、县人民医院儿科、乡镇(街道)卫生院为重点,以儿科和儿童保健科为支撑的儿童医疗服务网络。
加强儿科建设,鼓励妇幼保健机构、乡镇(街道)卫生院开展儿童疾病诊治工作。夯实以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基层儿童保健服务网络。加强县级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建设,规范机构管理,推进和规范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到2025年,建成覆盖城乡的三级儿童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每个乡镇(街道)卫生院有医师专职从事儿童保健服务。
14.加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县医健集团老年医学科设置;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老年医学服务能力。推进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建设。
健全老年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失能预防三级预防体系。加强老年人群重点慢性病的早期筛查、早期干预及分类管理。完善老年人群精神障碍类疾病的早期预防及干预机制。加强老年人综合评估和老年综合征诊治。推动老年医疗服务向以健康为中心的多病共治模式转变。
推进医养结合机构建设,提升峨山县中医医疗养老护理中心服务能力水平。鼓励通过毗邻建设、签约合作等多种方式共享医养资源。支持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区域需求,开展老年医疗照护、家庭病床、居家护理等服务,增加居家—社区—机构等多维度的医养结合服务供给。健全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合作机制。
增加长期照护服务资源供给。依托有条件的护理院(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卫生室、乡(镇)敬老院为失能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服务。到2025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0%,建成1所照护服务机构。
规范探索安宁疗护。支持有条件的县级医疗机构,设置1个安宁疗护病区,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设立安宁疗护病床。支持社会力量规范开展安宁疗护服务。
15.健全职业健康技术支撑体系
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骨干,强化职业病监测评估技术支撑机构建设,逐步完善职业病监测评估技术支撑网络,提升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健康风险评估、职业病防治情况统计和调查分析、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报告、应急处置、职业健康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等支撑能力。
16.加强康复医疗服务体系
结合全县康复医疗需求,以县医健集团康复科为实施主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妇幼保健院、养老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等为补充,覆盖全人群和全生命周期的康复医疗服务网络。
县级医院康复科重点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或者需要长期康复的患者提供在院康复医疗服务。以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依托,积极开展社区和居家康复医疗服务。
科学统筹全县公立医疗机构和社会办医资源,合理增加康复医学服务供给,县级公立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康复医疗中心。
实施中医康复能力提升工程,将中医药技术应用到康复服务中,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根据需要设置康复医疗服务床位,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基础设施建设及装备配置。
17.完善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
县人民医院根据需求开设精神心理门诊或住院病房,承担全县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和居家康复指导、居民心理健康指导等任务;以村(社区)为单位设立心理咨询室达50%以上。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开设精神心理门诊,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精神科医师全职或者兼职开办精神科诊所。到2025年,力争全县设有能提供全天候服务的精神卫生服务机构,全县精神科医师数量达到4名/10万人口,每个〔乡(镇)卫生院〕配备至少1名心理健康服务专干。
健全以综合医院精神科为主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依托,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社会心理服务机构为补充的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提升精神卫生服务能力,推进多学科联合诊疗模式,丰富精神卫生服务技术手段,提升覆盖心理健康和精神疾病预防、干预、诊断、治疗、康复和管理全过程的服务水平。
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心理救援队伍,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建立健全社会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各级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依托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人力资源部门、卫生室等,普遍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培养心理健康服务骨干队伍,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辅导人员。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或基层综治中心建立心理咨询(辅导)室或社会工作室(站),配备心理辅导人员或社会工作者。支持培育专业化、规范化的心理咨询、辅导机构,通过购买社会心理机构的服务等形式,向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用人单位、基层组织及社区群众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五)强化支撑体系
18.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全面落实《云南省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措施》《玉溪市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的实施意见》,畅通人才引进渠道,完善公开招聘政策,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待中央、省、市出台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后,认真落实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在公立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建立健全符合医疗卫生特点的人才评价机制。持续加强执业(助理)医师培养、全科医师、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乡村卫生服务队伍建设,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
19.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改革。选优配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领导班子。实施岗位分级分类管理,提高专业技术人才比例。在落实财政全额保障责任的基础上,允许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在确保履行政府指令任务的前提下,提供社会化技术服务。
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持续优化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完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以健康为中心的综合绩效考核制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加强医疗服务价格宏观管理,积极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完善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落实国家、省重大疫情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费豁免制度。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保障政策,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统一医疗救助政策、规范救助流程,建立救助对象精准识别和信息实时共享机制,实施分类管理和分类保障。推动医疗机构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落实国家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规划,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协调促进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建设。
推进药物保障制度建设。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动态调整基本药物目录。建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等药品联动管理机制,促进上下用药衔接。常态化制度化实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完善与集中带量采购相配套的激励约束机制,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对需要长期服药治疗的重大传染病和严重精神障碍等慢性病,探索进一步降低患者药费负担的有效方式。加强对传染病药品监测预警。推进药品使用监测和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体系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人民政府负责研究编制当地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并组织实施,重点规划县办医院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设置,县人民政府负责按照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编制实施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二)加强部门协同
卫生健康、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机构编制、医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体育、工信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政策协同,统筹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要在政府领导下,牵头研究起草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并根据需要按程序适时调整;县发展改革局要将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依据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对新(改扩)建项目进行基本建设管理;县财政局要按照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落实相关经费;县自然资源局要在空间规划中统筹考虑医疗卫生机构发展需要,合理安排用地供给,优先保障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用地;县编办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强机构编制服务保障;县医保局要加快医疗服务价格和支付制度改革;其他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三)加强投入保障
进一步建立稳定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投入保障机制,加大对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础设施、人才培养投入;将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储备投入纳入政府经常性预算安排;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投入责任;全面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投入保障;探索采取各种方式加强托育服务的发展支持。
(四)加强监督评估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作为批准相关建设项目立项的首要依据。建立全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资源配置效率监测评价机制,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组织开展全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动态评价;建立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床位综合评价体系,对各地床位数量、质量、结构、效率进行综合评价,引导各地优化床位资源配置。
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设置、调整以及运行情况等信息;按期开展规划中期和终期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执行中的问题,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附件:峨山县“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主要任务分工
附件
峨山县“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规划主要任务分工
序号 | 工作任务 | 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 |
1 | 优化 总体 布局 和资 源配 置 | 机构 | 县卫生健康局、县委编办 | 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医保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峨山分局 |
床位 | 县卫生健康局 | 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医保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
卫生人力资源 | 县卫生健康局、县委编办 | 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医保局、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
设施设备 | 县卫生健康局 | 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管局 | ||
技术 | 县卫生健康局 | 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教育体育局 | ||
信息 | 县卫生健康局、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 | 县财政局、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外办 | ||
经费 | 县财政局 | 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医保局、县卫生健康局 |
序号 | 工作任务 | 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 |
2 | 加快 构建 现代 化公 共卫 生体 系 | 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 县卫生健康局、县委编办 | 县卫生健康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医保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完善监测预警 和应急处置 体系 | 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局 | 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医保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县文化和旅游局 | ||
健全传染病疫情和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救治体系 | 县卫生健康局 | 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医保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县应急局 | ||
健全健康教育 和社会动员 体系 | 县政府办 | 县委宣传部、县委编办、县卫生健康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医保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
3 | 加速 推进 高质 量医 疗服 务体 系建 设 | 建设高水平公立医院网络 | 县卫生健康局 | 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医保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峨山分局、县教育体育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外办 |
强化急救体系 | 县卫生健康局 | 县委编办、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县财政局、县医保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峨山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乡村振兴局 |
序号 | 工作任务 | 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 |
3 | 加速 推进 高质 量医 疗服 务体 系建 设 | 优化采供血服务体系 | 县卫生健康局 | 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峨山分局、县乡村振兴局 |
引导社会办医协调发展 | 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 | 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医保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
4 | 加强 中医 药服 务体 系建 设 | 推进优质中医医疗资源提质扩容 | 县卫生健康局 | 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医保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 |
提升中医(民族医)服务能力 | 县卫生健康局 | 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医保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投资促进局 | ||
加快中西医特色发展 | 县卫生健康局 | 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医保局、县教育体育局 | ||
促进中医药协同发展 | 县卫生健康局 | 县委宣传部、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外办、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广播电视局 | ||
5 | 完善 全方 位全 生命 周期 健康 服务 体系 | 强化妇幼健康服务体系 | 县卫生健康局 | 县发展改革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医保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妇联、县总工会 |
序号 | 工作任务 | 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 |
5 | 完善 全方 位全 生命 周期 健康 服务 体系 | 逐步健全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 县卫生健康局 | 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税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妇联、县总工会 |
健全职业健康技术支撑体系 | 县卫生健康局 | 县委宣传部、县委编办、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应急局、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市生态环境局峨山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总工会 | ||
加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 | 县卫生健康局 | 县发展改革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医保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
加强康复医疗服务体系 | 县卫生健康局 | 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医保局、县民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妇联、县总工会、县残联 | ||
完善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 服务体系 | 县卫生健康局 | 县委政法委、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医保局、县民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妇联、县总工会、县残联 |
序号 | 工作任务 | 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 |
6 | 强化 支撑 体系 | 强化人才队伍 建设 | 县医改领导 小组 | 县委编办、县卫生健康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 |
强化科学研究与创新 | 县卫生健康局 | 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市商务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 | ||
深化重点领域 改革 | 县医改领导 小组 | 县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 ||
7 | 保障 措施 | 加强组织领导 | 县医改领导 小组 | 县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
加强部门协同 | 县医改领导 小组 | 县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 ||
加强监督评估 | 县医改领导 小组 | 县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