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政发〔2020〕3号 峨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峨山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8条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19 17:59 来源:峨山县人民政府网 打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中央、省、市驻峨有关单位:

现将《峨山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8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峨山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8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2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20〕4号)和《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5条措施的通知》(玉政发〔2020〕4号)精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保持经济平稳增长工作,切实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帮助企业全面复工复产。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秩序恢复,坚持分区分级精准防控与加快推动复工复产并举,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需等重点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同时积极稳妥推动其他生产性企业复工复产。对扩大疫情防控重点物资产能、改造生产线的企业,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先扩产再补办相关审批手续,并纳入县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给予优先申报省级技术改造资金支持。建立复工复产保障机制,强化复工复产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用水、用电等要素保障,强化产业链上县内相关企业复工复产的统筹协调,帮助企业协调解决职工返岗、原材料供应、物资运输等突出问题。协调上下游配套企业加强沟通,畅通产业生产链条,确保具备条件的企业全面实现复工复产。(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指挥部牵头;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交通运输局配合)

(二)降低实体企业成本。落实国家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医保费和实施缓缴住房公积金政策,减轻企业缴费负担,助力企业恢复生产。对承租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房产的中小企业,可减免一个季度的房租。疫情防控期间对中小企业、农民合作社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水等,实行“欠费不停供”。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非电力市场化交易用户,2020年2—3月用电按目录电价(不含代征基金)标准的90%结算;疫情防控期间采取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对疫情防控物资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旅游演艺和旅游运输企业,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2020年,企业可在国家政策规定的5%—12%范围内自行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经企业职代会讨论通过,4月底前允许缓缴住房公积金。(县发展改革局、县税务局牵头;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医保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财政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峨山管理部、玉溪峨山供电局配合)

(三)保障疫情防控物资。落实国家疫情期间收费公路免收车辆通行费新规,对疫情防控物资和鲜活农产品车辆实行“绿色通道”。借助和发挥重要合作企业在技术、供应链、物流等方面优势,帮助解决疫情物资采购难、运输难等问题。全县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作为紧急采购项目执行,无需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在保证货物、工程、服务质量的前提下,优先向复工复产企业直接采购,采购人应当加强疫情防控采购项目采购文件和凭据的管理,留存备查。(县发展改革局、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县财政局、县金融办、人行峨山支行配合)

(四)帮助企业完善合同履行手续。积极帮助协调解决中小企业与国有企业签订的、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履行合同的情况。督促国有企业认真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按时足额支付有关款项。完善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对企业因疫情等不可抗力,未按时完成生产订单或者未按时交付产品等失信行为,采取便利信用修复流程及时消除不良影响。(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县金融办、县农业农村局、县国资委牵头;县发展改革局、玉溪大化产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配合)

(五)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不裁员或少裁员参保缴费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返还。受疫情影响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困难的企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后,可延期缴纳养老、工伤和失业保险费至疫情结束,待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进行补缴。延长缴费期间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参保职工个人权益记录,不影响参保人员保险待遇。员工因被采取隔离治疗、医学观察等措施导致不能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按正常出勤支付员工隔离期间工资。(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县农业农村局配合)

(六)完善就业困难人员托底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疫情期间,失业人员逾期申领不扣减逾期待遇。对生活困难人员,可按有关规定发放临时生活补助,或由民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积极开发健康宣教、卫生监督、疾控监测、消毒保洁、环境监管、园林绿化、市容管护、治安联防等公益性就业岗位,重点安置零就业家庭人员、大龄失业人员、城乡低保人员、残疾人,确保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配合)

(七)实行贷款企业名单制管理。组织开展国家、省和市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供应、稳产保供“菜篮子”企业名单申报工作,帮助企业争取上级财政贴息资金等扶持政策。确定公示县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开辟疫情防控金融服务绿色通道,简化业务流程,减免手续费。(县金融办牵头;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县农业农村局、人行峨山支行配合)

(八)加大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和“三农”领域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和合作社,金融机构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和合作社,到期还款困难的,予以展期或续贷。通过降低贷款利率、推广无还本续贷、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企业克服疫情灾害影响。(县金融办牵头;人行峨山支行配合)

(九)加大创业融资支持。对已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受疫情影响出现还款困难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不超过1年的展期还款,财政部门给予贴息支持;对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时完成展期手续的,相应调整征信记录免予信用惩戒。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中小企业,就业、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市场监管六个承办部门在受理其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要优先给予支持。(县财政局、县金融办牵头;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行峨山支行配合)

(十)进一步做好保供稳价工作。大力支持辖区内疫情防护用品相关企业满负荷生产,多措并举保障市场供应。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建设,创新体制机制,扩大收储范围。鼓励企业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的《政府兜底采购收储的产品目录》实施政府兜底采购收储。加强价格监测预警,严肃查处借疫情防控之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虚假信息、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牵头;各乡镇(街道)配合)

二、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十一)巩固提升脱贫质量。落实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就业、教育、健康、生态扶贫,及时做好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的监测和帮扶。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新型农业经济主体通过土地流转(租赁)、股份合作、订单及原料收购、吸纳就业等方式,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建立稳固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贫困群众可持续脱贫致富。以人畜分离、雨污分流、户厕改造、绿化亮化、道路通畅、村民素质提升、巩固提升饮水安全质量为重点,完成19个贫困地区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建设项目和22个贫困地区饮水安全提升项目。(县扶贫办、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局配合)

(十二)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持续开展“找问题、补短板、抓落实、奔小康”行动,完善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工作责任制,实施加快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行动计划。持续打好园区经济、民营经济和县域经济发展“三大战役”,统筹区域协调发展,推进玉溪大化产业园区提升优化整合,带动产业聚集发展,培育龙头骨干企业。加大公共服务财政投入力度,加快补齐教育、医疗、文化、农村基础设施等短板弱项。推进“五型村庄”建设,确保全县村庄达到农村人居环境1档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和“8个标志性战役”,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峨山分局牵头;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林草局、各乡镇(街道)配合)

(十三)顺利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一手抓好疫情防控,一手统筹推进“六稳”工作,全力以赴推动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完成。全面压实乡镇(街道)和县级部门的目标责任,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进一步分解细化任务,采取超常规措施积极应对。坚持定期分析经济形势,加强重要经济指标的运行分析和监测预警。强化资金、土地等要素保障力度,突出抓好重点乡镇(街道)、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指导帮扶。(县发展改革局、县统计局牵头;县财政局、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等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配合)

三、千方百计扩大有效投资

(十四)进一步发挥投资稳增长关键作用。围绕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的目标任务,制定实施县领导包保稳增长促投资机制,高位统筹协调推进交通、水利、重点产业、民生等领域重大工程项目尽快复工建设,确保在建项目不塌进度、新开工项目如期开工;全县各固定资产投资责任单位要认真落实固定资产投资目标责任制,成立投资工作专班,夯实项目支撑,为全县尽快扭转投资下滑局面作出积极贡献。(县发展改革局牵头;各投资责任单位配合)

(十五)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建立重大工程项目复工清单管理制度,将重大工程项目的疫情防控、劳动力使用、生活物资保障、施工物资供应、交通运输协调等纳入地方保供范围,分类有序推进重大工程项目复工开工。充实完善省、市“四个一百”、县“四个一批”及“五网”建设重点项目库,进一步提高重点项目对全县投资支撑率。加快推进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建设,形成更多实物投资量。加强项目储备,确保全县策划包装储备项目不少于1000亿元。积极申报“补短板、增动力”省级、市级重点前期项目,确保年内“补短板、增动力”重点项目开工转化率累计达40%。(县发展改革局牵头;各投资责任单位配合)

(十六)强化各类要素保障。多方筹集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积极争取国家、省和市预算内安排的项目前期经费支持,确保年内重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投入不少于2000万元,加快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拨付进度。建立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制度,完善专项债券项目安排协调机制,积极帮助协调项目融资。依托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等加强投资项目远程审批服务,确保投资项目立项、工程报建、水电接入不断档、高效率。对按规定确需提交纸质材料原件的,原则上由项目单位在保证真实性的前提下提供电子材料先行办理,后续补交纸质原件。加快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度改革,大力简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程序。推行商品房预售许可预审制度,要件齐全的,确保1个工作日内审核发证,缩短审批时限。(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牵头;县直有关单位、人行峨山支行配合)

(十七)强化措施稳外来投资。强化“一把手”招商责任,积极争取省、市级招商引资保障资金支持。创新招商方式,探索开展“不见面招商”工作,变“面对面”为“线连线”“屏对屏”,变“见面签”为“在线签”“邮寄签”。成立“在线服务先锋队”,对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外来(商)投资企业实行“一对一”服务。推动已签约招商项目落地实施,力争全县新开工亿元以上产业项目不少于5个。(县投资促进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配合)

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十八)加快发展壮大新动能。围绕打造“三张牌”,全力推动“3252”重点产业发展。围绕“云南绿色钢城”的发展定位,全力推进冶金压延产业转型升级,加大玉昆钢铁集团产能置换升级改造项目工作力度,6月底前完成主厂区土地供应,下半年全面开工建设,尽快形成实物投资;积极发展壮大装备制造产业,以华云钢结构、金峰金属、台圆精密机械、台旭精密机械为龙头,将金水片区打造为装备制造产业核心区;做优做强新型建材产业,以宏峰建材、活达木业、杰普顺石膏线条、绿水亲山为依托,加快形成新型建材产业聚集区;加快泰纳生物年产3万公斤工业大麻(CBD)、应急气源储备中心(二期)等项目建设,加大对成长型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围绕园区提效升级,推进化念片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建设,不断完善园区交通、信息、物流等配套服务设施。(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牵头;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玉溪大化产业园区管委会配合)

(十九)提升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以“一县一业”为抓手,加快主导产业培育和“一村一品”专业村建设,全力打造“绿色食品牌”。稳定粮食种植面积18万亩、确保产量7350万公斤,保持蔬菜10万亩、除虫菊5000亩、花卉1.2万亩、中药材6800亩。加大油橄榄产业发展力度,新增种植面积达3000亩。完成烟叶收购1000万公斤,确保省级“最具影响力烟区”创建成功。落实生猪稳产保供政策措施,实施畜牧贴息贷款,加快恢复生猪生产。实施农产品加工提升行动,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提高农产品加工水平。支持农业企业开展农产品推介、展销等活动,扩大农产品市场影响力和占有率。全力争取政策资金支持,稳定外贸企业发展信心,巩固蔬菜、水果等产品出口优势。扎实抓好春耕备耕、防汛抗旱和以草地贪夜蛾为重点的病虫防治,加快2.0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强化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夯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基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牵头;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县水利局、县供销社、各乡镇(街道)配合)

(二十)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继续实施《服务经济倍增计划(2017—2021年)》。继续开展服务业规模以上企业培育,指导符合条件的规模以上服务企业争取省级奖励。全面推进全域旅游发展,以积极推进县域景区“创A”工程为突破口,积极谋划嶍峨古镇运营推广,推动实施云茶山庄、彝人谷万亩竹海、凤窝庄园提升改造,推动旅游业提档升级。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对绿色食品交易区、仓储中心、冷链配送中心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加快布局建设城市末端智能冷链配送设施,完善面向居民消费的冷链物流配送网络。搭建网络线上下单、线下配送新平台,将智能化、品牌化连锁便利店纳入城市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围绕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进一步落实服务消费领域市场准入政策,研究制定支持住宿、餐饮等传统消费措施,支持社会力量增加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服务供给,积极培育新业态、新经济,千方百计扩大消费。(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发展改革局等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配合)

(二十一)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实施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大力推广大数据、区块链、5G、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应用。抓住疫情防控对“线上经济”的带动作用,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推广“一部手机办事通”使用,打造“互联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提速发展数字服务业。(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牵头;县政务服务局、各乡镇(街道)配合)

(二十二)实施财源培植工程。加大政策研究和协调力度,更加积极主动地争取上级项目、资金和政策支持。筹集和积极争取市级财源培植专项资金,加快扶持引进科技含量高、成长空间好、带动就业多、税收贡献大的产业和企业。提高资源资产运作水平,收回盘活沉淀闲置的存量资金,排查闲置土地,实施大规模造地计划,加快土地开发出让。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坚决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县财政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配合)

(二十三)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精简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加大推广网上办公、网上办事。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支持力度,保持贷款合理增速,推进减费让利,实现2020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综合融资成本再降0.5个百分点。提高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占比、信用贷款占比,增加制造业小微企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强化服务意识,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生产要素保障、产销衔接、成本控制等问题,支持企业开拓市场、扩大销售,提升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财政局、县金融办牵头;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人行峨山支行配合)

五、加大民生补短板力度

(二十四)加快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县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积极争取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层疫情防控补助、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项目资金支持,用好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积极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加快启动传染病救治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建设。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重症监护、感染性疾病、乡村医生等专业人员培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重大传染病预检分诊能力。完善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制度,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预警、预防控制、指挥调度等工作。(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牵头;各乡镇(街道)配合)

(二十五)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切实做好重点群体的就业帮扶、技能提升培训等工作,确保全年新增城镇就业2700人。对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以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照劳动者工资总额的20%给予生产经营主体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疫情防控期间,对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3年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从事公益性岗位3年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延长1年的政策享受期限。企业在停工期、恢复期组织职工参加各类线上线下职业培训的,纳入补贴类培训范围,按规定标准给予全额补贴。对本地农村劳动力资源不能满足用工需求的企业,协助企业定向跨区域招聘,对具有一定规模的转移就业输出地农村劳动力,组织集中运送直达输入地用工企业。加强企业的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防止出现大规模裁员。(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配合)

六、强化保障抓落实

(二十六)制定有力有效的稳增长激励举措。认真研究、科学制定稳增长激励举措,紧扣全年目标任务,加大对生产总值支撑性指标、固定资产投资等关键性指标的考核激励力度。加强政策研究储备,根据稳增长的需要适时提出促进全县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县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年底对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由县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进行核查,切实兑现激励承诺,充分调动全县加快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县政府督查室、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统计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玉溪大化产业园区管委会配合)

(二十七)坚持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制度。盘清锁定目标任务、任务支撑、时序、差距、新旧动能接续转换、质量效率动力账6笔账,深度推动经济运行研判、预警、应策、推动和问效“五个主题”制度,推动经济运行分析从浅表性分析向深层次分析转变。严格执行落实好目标任务公示预警制度,提高经济运行分析和推动发展的针对性和积极性。(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统计局、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县直有关部门配合)

(二十八)全方位督促落实政策措施。加大稳增长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力度,确保全社会最大广度、最大纵深知晓政策、用好政策。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每季度末向县人民政府书面报告贯彻落实推进情况,并抄送县政府督查室和县发展改革局。县政府督查室每季度牵头组织开展本方案贯彻落实情况季度督查,并作为各单位年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配合)

28条措施未明确时限要求的,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国家和省市出台有关支持政策的,按照上级新的安排部署执行。

 

政策解读:http://www.yxes.gov.cn/esxzfxxgk/esxzcjd1058/20200322/11671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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