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峨山县加快“四好农村路”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属有关单位:
《峨山县加快“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十七届人民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峨山县加快“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农村公路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8〕8号)精神,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加快“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政办通〔2018〕78号)要求,进一步加快峨山县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到2020年实现“建好、管好、养好、运营好”农村公路(以下简称“四好农村路”)的总目标,结合峨山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强化乡镇(街道)主体责任、建立“四好农村路”建设长效体制机制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全县农村公路的建管养运工作。做到“四好农村路”建设与自然生态、绿色发展、湖光山秀、田园风光、秀美村庄和谐共存,与乡土文化、乡风文明、乡村治理协调发展,不断提高我县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养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广大农民群众致富奔小康提供基础保障。
二、工作目标
以全面建设“四好农村路”为目标,提升农村公路服务质量和水平。全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水平和运输覆盖面、服务品质大幅提升,基本建立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畅通舒美、安全便捷的农村公路网络。力争到2020年,全县农村公路全面实现下列目标:
(一)全面完成农村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的安全隐患治理,所有县道(含地方管养省道)四级以上等级公路达到90%,乡道四级以上等级公路达到50%。
(二)全面落实乡镇(街道)在“四好农村路”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全面健全和完善农村公路管理规章制度,爱路护路的乡、村规民约制定率达到100%,“路长制”覆盖率达到100%,农村公路管理率达到100%。
(三)数据库内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路面技术状况指数(PQI)逐年上升,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不低于80%,路容路貌全面提升。
(四)按照《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评价规范》评分标准,全县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全部达到和超过AAA级以上,基本建成覆盖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体系。
(五)新建农村客运招呼站(点)36个。
三、工作任务
(一)建设好农村公路。
1﹒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力争到2020年,完成省级重要县乡道改造30公里,建设撤并建制村公路123﹒6公里,改造窄路面加宽农村公路57﹒3公里,建设相邻区(县)连接公路9﹒5公里,建设自然村通畅公路223公里;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处置较危险路段 294﹒16 公里,农村公路危桥改造9座。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交通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安全监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
2﹒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在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的指导和监督下,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的组织和协调,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和权限内的项目审批工作,重点加强建设市场监管和质量、安全管理,保障质量监督检测能力和条件。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要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所有使用财政补助资金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都要实行“七公开”制度(建设计划公开,建设资金来源、补助标准和数额公开,招标过程公开,施工过程管理公开,质量监督公开,交竣工验收公开,建设资金使用公开)。实行“平安工地”全覆盖,切实打造安全工程、廉洁工程、优质工程、和谐工程。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安全监管局。
(二)管理好农村公路。
1﹒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县乡公路路政队伍建设,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农村公路管理运行体制机制,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作用,完善乡镇农村公路管理和建制村村道管理议事机制,全面推行“路长制”管理,充分调动沿线群众积极性,同时充实县地方路政大队人员,建立健全乡镇(街道)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管理队伍。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交通运输局。
2﹒加强农村公路保护。按照依法治路的要求,加强农村公路法制宣传教育,强化县级统一执法、乡镇(街道)协助执法工作方式,切实防止、及时制止和严肃查处违法超限运输以及其他各类破坏、损坏农村公路的行为,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农村公路采取限高、限宽措施防止超限车辆驶入,但不得影响消防、救灾救援等突发事件处置的应急车辆通行。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
3﹒大力整治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宜居生态美丽乡村建设,切实加强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的绿化美化工作,全面清理路域范围内的草堆、粪堆、垃圾堆和非公路标志,做到路面常年整洁无杂物、边沟排水通畅无淤积,改善农村公路脏、乱、差现象。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要全部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打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局、县环境保护局。
(三)养护好农村公路。
1﹒完善养护体系。全面落实“政府主导、分级管理、县为主体”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县为主体、行业指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养护工作机制,加大乡镇(街道)管养机构建设。从2018年开始,全县农村公路要推行“路长制”,总路长由县人民政府县长担任,分路长由乡镇辖区内的乡镇长担任。到2020年,全县100%的乡镇(街道)建立由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召集人,各村(居)委会主任参加的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公路建设养护协调机构,明确相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乡村道的养护工作,实现“有路必养、养必见效、有路必管、管必到位”的养护管理目标。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交通运输局。
2﹒探索养护模式。平稳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推进管养分离,通过公开招选养护单位的方式实现公路养护市场化,培育一批符合当地养护实际的养护企业。对农村公路养护建设的部分工程项目(大中修工程、灾毁修复工程、中小型桥梁维修加固工程、公路安全生命维修工程、公路绿化工程等),推行专业化养护模式,选择符合资质要求的养护队伍,采用合同定额管理、计量支付等方式,择优委托承包人实施。要结合峨山实际,在辖区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相关规定,公开择优招选1至2家实力较强、技术过硬、管理能力强、养护设备相对齐全、信誉度好并有公路建设和养护经验的企业,全面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小修保养和部分养护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工作,并对养护承包人采取1年两次的信用评价,对连续两年养护承包人信用评价为差的养护企业,实行自动退出。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交通运输局。
3﹒养护要求。以提高养护质量为重点,以提升“路容路貌”为目标,不断提高养护工程设计、施工、质量检测和工程验收等主要环节的管理水平。经常性养护率:县、乡道达到100%,村道不低于75%。加大预防性养护和大中修工程实施力度,农村公路技术状况(MQI)得到明显改善;纳入部省计划的危桥改造工程、公路安全生命工程等项目完成率达到100%,农村公路危桥、危险路段数量逐年降低。进一步加大农村公路的绿化管理工作,提高农村公路绿化率,全县农村公路绿化达到85%,重点农村公路绿化率达100%。纳入公路绿化的路段,由县交通运输局协调林业局根据公路行政等级、所处地理位置、气候条件、海拔情况、适宜树种统一规划后,由辖区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局。
(四)运营好农村公路。
1﹒加强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统筹城乡需要,科学规划农村客运站点和沿途停靠站(点);有条件的地方,按照“六位一体”原则,要将农村客运站(点)与物流、集市、信息传输中心、公路应急抢险站、公安和路政执勤点等,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同步实施。要进一步完善现有站点服务配套设施,加强对现有乡镇客运站(点)的管理,充分发挥它们在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中的作用;构建以县城为中心、以乡镇为节点、建制村全覆盖的城乡客运服务网络,统筹协调公共交通、城际客运和农村客运发展,实现所有建制村通客车。建立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淘汰老旧农村客运车辆,全面提升客车性能。强化司乘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引导客运企业开拓农村客运市场和农村客运班线企业化经营,鼓励经营者采取区域经营、循环运行、电话预约、网络预约等经营模式,探索“客运+物流+公路养护”一体化模式;提高城乡客运覆盖深度、广度和服务水平,实现群众“行有所乘,乘必安全”。紧密结合农村客运服务与生态旅游,将客运站点向生态旅游景点延伸,带动人流聚集,促进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农村新业态发展。严格落实农村客运各项管理规定,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监管,保障运输安全。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文旅广体局、县安监局。
2﹒大力发展实惠便捷的货物运输。加快推进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服务网络建设,因地制宜,依托客货运输场站(点)、商贸批发市场、建制村农家店等建立县、乡、村三级物流服务站点,构建多样化、专业化、广覆盖的货运网络,着力解决“最后一公里”瓶颈问题。支持流通企业将业务延伸至村寨,建立城乡一体的物流配送体系和服务体系,畅通农产品进城和消费品下乡物流配送渠道,推动土特产分散收运、大宗货物集约高效运输,降低物流成本,支撑和引导农、林、牧、旅游等产业发展。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局、县商务局、县文旅广体局。
3﹒促进物流与电子商务信息产业相互融合。积极利用互联网,统筹交通运输、商务、供销、邮政等物流资源,充分衔接交通运输与邮政快递、商贸流通、供销等方面的电子商务信息,大力发展“交通+快递+电商+邮政”信息产业,不断扩大“快递下乡”、“信息进村”覆盖面,促进农资农产品“线上线下”产运销联动发展,为群众提供现代高效的物流服务。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工信局、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成立峨山县加快“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鲁春红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 徐 强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 李 恒 县政府办副主任
李怀生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德证 县发改局局长
张跃光 县工信局局长
普孝富 县财政局局长
胡志平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明福 县环保局局长
合跃刚 县农业局局长
王忠亮 县林业局局长
王国荣 县文旅广体局局长
何克敏 县商务局局长
李江华 县安监局局长
杨俊彪 县供销社主任
马永祥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柏忠龙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华明 双江街道办事处主任
殷金合 小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鲁智瑜 化念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艳华 甸中镇人民政府镇长
任燕宏 塔甸镇人民政府镇长
罗春荣 岔河乡人民政府乡长
施正伟 富良棚乡人民政府乡长
卢少英 大龙潭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交通运输局,由李怀生兼任办公室主任,柏忠龙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若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尽快成立加快“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峨山县加快“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县“四好农村路”建设考核办法,明确具体落实措施,指导乡镇(街道)开展“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具体实施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汇总上报有关建设材料。
(二)开展示范引领,积极创新发展。高度重视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活动,充分调动乡镇(街道)的积极性,落实主体责任,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按照中央、省制定的示范县标准、申报程序和激励政策,遵照“好中选好、优中选优”和“经验突出、可推广、可复制”的原则,大力组织开展市级“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工作。在2019年6月底前打造首批100公里“四好农村路”示范路。获得市级示范乡镇的单位,县政府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补助资金。
(三)加强资金保障,强化资金监管。各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要多渠道筹措“四好农村路”建设资金。充分发挥补助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推动建立根据物价增长、里程和财力增加等因素的养护管理资金投入增长机制。乡镇(街道)是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和养护的责任主体,要将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资金、管理人员和机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鼓励企业和个人捐款,发挥好“一事一议”在“四好农村路”建设中的作用。
1﹒建设好农村公路保障措施。根据当年全市农村公路的建设规模,积极争取进入中央、省建设计划,按照中央、省每公里补助45万元标准,不足部分由县政府多渠道筹集解决。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危桥改造工程项目计划,依据当年省列计划情况,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实施。
2﹒管理好农村公路保障措施。全县的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经费,县政府将按照不低于市级补助标准纳入同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
3.养护好农村公路保障措施。农村公路养护费用,县级财政按照省补资金的50%进行配套补助。
4.运营好农村公路保障措施。按照事权与财政支出责任相一致的原则,统筹城乡需要,科学规划农村客运站点和沿途停靠站,加大完善站点服务配套设施的投入建设力度,实现建制村全覆盖的城乡客运服务网络。严格落实农村客运各项管理规定,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管理,保障运输安全。积极争取农村客运站(点)建设,重点是可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与优化村镇布局、农村经济发展和广大农民安全便捷出行相适应的客运站(点)。
(四)建立巡查制度,加强监督考核。建立县、乡、村三级农村公路工作巡查制度,重点对责任落实、建设质量、工作进度、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及时帮助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县级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乡级巡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建立健全检查考核结果与投资挂钩的奖惩机制。县级将定期召开“四好农村路”建设情况通报会,对“四好农村路”建设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进行推广,并将“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纳入县政府综合目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