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属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护理补贴工作(以下简称残疾人“两项补贴”),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体系建设,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峨山县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张德证 副县长
副召集人:矣春明 县民政局局长
马宇航 县政府督查专员
成 员:白雪梅 县民政局副局长
普亚萍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 岚 县信访局副局长
李明华 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邱自良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李云波 县社会保险中心副主任
施晓艳 县残联副理事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做好会议筹备工作;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落实联席会议决定;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联席会议成员如有变化,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组成人员
办公室主任:白雪梅 县民政局副局长
成 员:杜琼仙 县财政局社会保障股股长
薛文军 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股长
王云辉 县残联业务综合科科长
李长雄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安置和政策法规股股长
柴鹏姬 县乡村振兴局产业发展和规划服务中心主任
普凤香 县社会保险中心工伤保险股股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如有变化,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三、联席会议主要职责和工作规则
(一)主要职责。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全县残疾人“两项补贴”沟通协调工作;研究分析全县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形势,制定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措施;推动、监督、指导残疾人“两项补贴”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国家惠及残疾人的“两项补贴”制度贯彻落实到位。
(二)工作规则。联席会议采取定期和不定期形式召开,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例会,因特殊情况需要召开的,可临时召集会议。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会议需要讨论和议定的事项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各成员单位,并抄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四、联席会议职责分工
(一)县民政局:负责牵头残疾人“两项补贴”相关工作。承担全县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的日常工作;综合有关部门意见,提出残疾人“两项补贴”的综合性政策建议;研究制定和完善城乡残疾人保障措施;研究制定和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规定;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数据信息的比对,申请材料的审定,补贴的发放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对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开展情况督促检查。
(二)县残联:广泛联系城乡残疾困难群众,做好残疾人相关情况的摸底排查和数据统计,负责提供“两项补贴”申请人的残疾状况等信息,为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制定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做好“两项补贴”申请受理、残疾信息核查确认及初审工作;协同县民政局开展抽查检查。
(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制定职工工伤保险护理费与残疾人“两项补贴”衔接的相关政策;协助民政部门作好领取工伤保险护理费人员与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的数据比对,确保两类享受人员不重不漏。
(四)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研究制定促进军人优抚安置对象的认定与残疾人“两项补贴”相衔接等相关政策,协助民政部门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的落实工作。
(五)县乡村振兴局:负责监测人口的认定,配合民政部门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政策与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的衔接工作。
(六)县财政局:根据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保障工作需要,积极参与补贴保障政策制定;按照公共财政要求研究制订有关资金预算,确保资金及时落实到位。配合民政部门做好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家庭成员财政供养情况查比对工作。
(七)县信访局:进一步建立健全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的信访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协调推动有关责任部门,妥善处理群众信访反映的涉及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的重大事项。
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涉及残联人“两项补贴”工作的有关问题,互通信息、相互配合,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制度确定的工作和议定事项。
2023年8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