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政办函〔2023〕13号 峨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峨山县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1 15:41 来源:峨山县人民政府网 打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专项行动的通知》(云政办函〔202320号)2023年玉溪市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方案》(玉政办函〔202326号)精神,现将《2023年峨山县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2023529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峨山县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的精神和预防学生溺水、交通事故的相关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预防学生溺水、交通事故管控措施,预防和减少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发生,有效保障广大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促进社会秩序稳定和谐,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防范未成年人溺水防控体系,以管好人、管好水为原则,健全预防青少年意外溺水死亡长效机制。深入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强化接送学生车辆源头问题治理、涉学生交通安全等体系建设,全力以赴保安全、保有序,全面推动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有效遏制学生意外溺水死亡和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二、时间及范围

时间:从即日起至202312月底;

范围:全县各级各类学校。

三、重点内容

(一)防溺水方面

1对水域值守全覆盖。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责任,乡镇(街道)、村组(社区)对辖区范围内的水库、河流、坝塘、沟渠等所有水域以及雨季积水自然洼塘、工程形成的洼塘进行无死角、地毯式排查,建立管理档案,实行分类动态管理。乡镇(街道)对所属水域组织全覆盖值守巡查,特别是假期、周末、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切实做到每个水域都有人巡、有人管、有人防,督促有水塘、水窖、水池的家庭加装防护设施。对重点水域实施一批防护工程,由安全责任主体单位建设必要的安全围挡。所有水域全覆盖设置警示标牌标识,配备救护设施。

2对家长教育全覆盖。村(社区)、村(居)民小组要加强安全教育宣传,以敲门行动、乡村大喇叭喊话、电子显示屏、公示栏、横幅、微信短信、村民会议等方式,多渠道实现对家长的宣传、教育。

3对学生教育全覆盖。压实学校安全教育主体责任,做到安全教育常态化,学校要通过举办主题班会、家长会,致信、发放安全教育手册等方式对全体学生进行全覆盖教育管理。上好开学第一课放假最后一课的安全教育课,学校防溺水安全教育要做到学生放假,安全不放假。强化家校共防,假期、周末、节假日及上下学期间,签订假期安全责任书,形成家校常态化联动机制,合力为学生构建坚实的安全防线。

(二)防交通事故方面

1建立健全安全防范标准、完善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落实安全防范工作规范和要求,坚持人防、物防、技防并重,把三防建设纳入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大安全经费投入,强化安全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完善学校安防系统,确保安全设施到位,提高学校安全管理的基础能力。加强对学校及周边地区,特别是校门口重点危险路段的安全条件论证,对防护设施、停靠站点、警示标牌、标志标线、减速带、隔离护栏设置和交通秩序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登记造册,对排查发现的学校门口、上(放)学危险路段设置的防护栏、减速带、警示牌已经损坏或需要增设安全设施的,积极协调公安、交通等部门做好维护工作,千方百计、齐抓共管,有效防止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

2加强接送学生车辆源头问题治理、强化管理。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源头问题治理,接送学生车辆必须经公安交管部门检验合格,在有效期内,且未达到强制报废标准。必须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驾乘人员险;车辆驾驶人必须具有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责任心强、技术熟练、驾驶经验丰富,身心健康,无不良好驾驶记录,未发生过负有责任的交通伤亡事故;驾驶员驾驶车辆接送学生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严禁超员、超速、酒后驾驶,文明驾驶;驾驶员要对学生上下车、路途中的安全负全部责任;严禁用载货车、三轮汽车、拼装车、报废车及其他不符合条件的车辆接送学生。学校要严格规范学生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等车辆管理,教育学生自觉做到未满十二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未满十六周岁,不准在道路上骑电动车等相关规定。学校要组织发放《关于禁止学生骑自行车、电动车的告学生家长书》,做到从源头上杜绝学生骑自行车、电动车的现象,确保学生安全。

3警校联动,全面排查整治交通安全隐患。落实校园周边高峰勤务,以公安民警为主导,协辅警、学校保卫干部、保安员、教职员工和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参与的常态化护学岗机制。密切配合公安、交通等部门,形成联防联控合力开展督查整治。严格依法查处校车超员超速、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未按规定线路行驶、乱停靠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查其他机动车辆在校门口乱停放、乱调头、超速行驶、逆行、闯红灯、人行横道不让行人等影响学生人身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严格规范学生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等车辆管理,查处学生违规骑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等违法行为。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农村等重点场所的交通巡逻管控力度,坚决查处普通小轿车、面包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车辆非法从事校车经营活动。

四、工作措施

(一)严格落实县各有关部门行业安全管理责任

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各司其职、齐抓共管,严格落实部门行业安全管理责任,按照既定的预防溺水和交通事故专项工作机制,形成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工作合力。

1县委宣传部:统筹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部门和单位及各类资源,通过电视台黄金时段播放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暴力伤害、防电信诈骗等安全教育片、警示片、宣传片,利用网络、电视、报刊、新媒体等多形式、多渠道向社会宣传,暑期、节假日和周末增加宣传频次,形成全社会关注学生安全的良好氛围。

2县公安局:督促派出所安排联防队员加强对行政区域内危险水域、危险道路的巡逻,做到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消除隐患;要对发生的学生溺水、交通事故及时开展调查处置和善后工作;要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开展校园周边交通环境、接送学生车辆治理,开展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严肃查处校门口无营运资质的黑车和接送学生上学、放学时超载、超速、酒驾及学生无证驾驶机动车、未满16周岁骑乘电动车、骑乘共享电单车载人等违法行为,加强学生放假收假时校园直通车的管理。

3县交通运输局:加大路面巡查执法检查。增加执法人员的配备,重点对非法客货运、违法超载、货车车辆违规改装、违规旅游包车等行为进行巡查检查执法;全力配合交警部门做好疏堵保通工作。对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加强巡逻,密切关注气象信息,做好应急准备切实做好疏堵保通工作,加强危险道路的巡逻,做到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消除隐患。

4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加强预防学生溺水管理工作,开发公益岗位参与防溺水防交通事故安全管理,督促提醒外出务工人员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

5县自然资源局:全面排查工作区、生活区、野外作业区水池、积水坑塘,建立风险隐患问题清单、整改清单,督促矿山企业建立矿区范围水域、地面塌陷积水区、施工用水蓄水区等重点区域的责任表,加大对废弃矿坑积水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后蓄水区的巡查力度。

6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在建及停工项目施工现场深基坑、住宅小区、建筑施工现场、城市河流、公园水体和城市水库进行全面排查,完善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识,并定期巡检巡查。

7县农业农村局:全面加强农业生产区鱼塘、灌溉用水池水坝的管理,设置警示标识标志和必要的防护设施,督促鱼塘业主及时劝返到鱼塘边玩耍、钓鱼的学生,不允许未成年学生到鱼塘进行钓鱼、游泳等活动。

8县水利局:全覆盖、无死角、地毯式排查所有水域以及水域存在的安全隐患,设置危险水域警示提示标识和防护设施,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制定村组、社区和乡镇、街道的水域管理责任表,加强日常安全巡查,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实现水域社会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9县文化和旅游局:在行政区域内旅游景区景点涉水区域设立警示标志和安全宣传栏,加强巡查管理,按照规定配备管理人员或救生员。

10县林业和草原局:督促自然保护区巡护员在日常巡护时,发现保护区内水库、坝塘、湖泊等重点水域有游泳、钓鱼、玩耍的学生时,立即劝退并通报属地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

11县城市管理局:加强对行政区域内公园、内河的管理,在涉水区域设立警示标志和安全宣传栏,加强巡查管理。

12团县委:通过学校团组织、少工委加大对防溺水防交通事故等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动员志愿者进村入户宣传,多形式加强对农村儿童青少年、家长防溺水防交通事故的宣传教育。

13县妇联:依托乡镇、街道、村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文明实践站所、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等阵地,每月至少组织1次防溺水防交通事故等学生安全知识家庭教育讲座和亲子活动。

14县科协:在组织科普日、科技周、三下乡科普敲门、科普剧等活动时,增加防溺水防交通事故等的应急科普宣传。

15县民政局:健全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落实留守儿童的救助管理。关心关爱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儿童等群体,开展爱心妈妈结对帮扶帮教活动。

(二)严格落实教育部门和各类学校教育管理责任

1县教育体育局:制定学校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工作责任制度,确保中小学校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维护好全县重点水域10套防溺水预警装置设备;组织学校开展专项行动,对所属学校开展全覆盖的督导,组织有关人员和教师认真学习借鉴怒江州 学生村长管理、楚雄州 脸盆憋气体验险情教育活动、文山州 少年儿童之家关爱行动等典型案例,创新工作举措;邀请有关部门进校宣讲防溺水防交通事故安全知识;深入分析溺水、交通事故对学生的危害,针对性的采取措施;对所属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开展专题培训。

2各级各类学校:学校党支(总)部书记、校(园)长要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班主任采集好学生人脸信息和家长通讯信息,有效录入防溺水预警工作平台,教会学生家长通过手机设备进行喊话;带头督促学校领导每周至少全覆盖排查一遍校内安全隐患,每天对学生到校、就寝情况进行检查;压实学校领导、班主任、任课教师责任,通过主题班会、家长会、致信、发放安全教育手册、线上线下、点面结合等形式,加强对学生及家长的预防溺水和交通事故安全教育管理,强化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向学生讲清讲透防溺水防交通事故相关知识,讲清危害性,并通过大量的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学生;督促班主任在周末、放假时、学生离校前,结合实际,开展1次不少于20分钟的主题安全教育,督促值班教师每天放学时对学生进行安全提醒;督促班主任跟踪掌握学生离校后安全到家、收假按时到校情况。

(三)严格落实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村(居)民小组监督宣传职责。

1各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对所属水域、危险路段、特殊路段组织值守巡查,特别是假期、周末、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切实做到每个水域、每个危险路段和特殊路段都有人巡、有人管、有人防;督促有水塘、水窖、水池的家庭加装防护设施;对重点水域、危险路段和特殊路段实施一批防护工程,由安全责任主体单位建设必要的安全围挡。所有水域、危险路段和特殊路段设置警示标牌标识,水库、坝塘必须配备救护设施。

2村(社区)和村(居)民小组:加强监督巡查,精准掌握每名在家在组在村学生的动态,落实督促指导家长履行监护和学生游玩的提醒提示责任。发动村组干部、党员志愿者、巾帼志愿队、网格信息员和学生家长定期对危险水域、重点水域、危险路段排查巡查检查,对易发生溺水事故的水域进行重点巡查,探索建立轮流巡查值守制度。村组、社区要加强安全教育宣传,以敲门行动、乡村大喇叭喊话、电子显示屏、公示栏、横幅、微信短信、村民会议等方式,多渠道实现对家长、学生的宣传、教育。积极探索设立少年儿童之家,统筹各类资源构建关爱少年儿童的安全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县级各有关部门和各类学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要把学生防溺水和交通事故工作纳入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具体工作机构抓好推进落实的工作格局,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措施责任到位、任务落实到位,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各乡镇(街道)在年内召开12次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安全专题会,县教育体育局在4—10月期间,每月至少召开1次全县教育体育系统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安全工作调度会。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学校要主动与水利、公安、交通等部门加强联系,建立健全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预防溺水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协作机制,不断提高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的安全管理水平。

(三)报送工作情况。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各类学校要做好日常信息采集、整理、归档和上报工作,落实月报告制度。从即日起至12月底,每月30日前,将本月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县教育体育局安全股OA邮箱。

(四)加强督导检查。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各类学校要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从即日起,凡发生溺水和交通事故致学生死亡的,按学校隶属管理原则,由教育督导和纪检监察部门联合实施一案三查,对事故发生原因、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和责任部门履职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有关责任人追责问责,并进行通报。



政策解读:关于《峨山县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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