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属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对全县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配合,严厉打击涉油违法犯罪活动,推进重点目标安防建设。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峨山县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县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魏正权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谢云东 县公安局副政委
成 员:张云凤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王华明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刘 尧 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副局长
潘亚斌 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
常宏伟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刘一贤 市生态环境局峨山分局副局长
熊振林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施志伟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方 磊 县水利局副局长
王宏欣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普万明 县应急局副局长
柏万安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蔡 玺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禹存贵 县财政局国资股股长
尹苏艳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云南输油二部玉溪站站长
张志东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西南管道公司昆明输油气分公司玉溪作业区通海站站长
张 俊 玉溪博能燃气公司总经理
县联席会议由谢云东担任召集人,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及联络员。下设办公室在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潘亚斌兼任办公室主任,教导员施云学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承担县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落实县联席会议议定事项。
县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经县联席会议确定后自行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二、主要职能
县联席会议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及全市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部、省、市联席会议的各项工作要求,统筹协调全县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掌握分析全县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形势和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研究制定安全保护工作制度、措施和规范,并推进落实;预防、打击打孔盗油、开井盗油、非法经营汽油等涉油违法犯罪;督促落实办理涉油刑事案件法律适用的有关意见和石油石化系统治安反恐防范工作制度,切实提升司法机关惩处涉油犯罪的能力和石油、管道企业治安防范水平;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对地方、部门、企业落实安全保护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协调指导有关地方、部门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推进部门、地方协作配合,实现信息共享;加强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全力做好中缅油气管道、西南成品油管道和中石油云南石化公司等国家骨干管道和重点石油企业的安全保护工作;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全省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规则
县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安排或成员单位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部分成员单位会议或联络员会议。会议由县联席会议召集人委托县联席会议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主持。县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同时抄报县人民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请县人民政府决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相互支持、互通信息,不断完善“政府统一领导、公安牵头负责、部门监管到位、企业负责落实、社会支持参与”的综合治理工作格局,全力确保我县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平安。
(二)打防并举,整体发力。县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共同开展专项打击、重点整治、综合治理、监督管理等工作,切实形成整体工作合力;要认真落实县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处理需要跨区域、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重点问题。
(三)健全机制,推进落实。县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健全日常工作制度,落实好定期报告、重大情况通报反馈、重大事项联合督办、重大活动专项部署等工作制度;要与各成员单位加强信息通报和沟通共享,及时总结工作成效,通报经验做法,分析形势、研究问题,督促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四)补齐短板,提升能力。县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组织开展调研,提出针对性解决办法并组织实施。要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切实提升打击整治能力和石油、管道企业治安防范水平。
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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