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峨山县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王 鹏 县长
副组长:李 剑 副县长
马东坤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徐 强 副县长
施仲彪 副县长
施艳芳 副县长
蒋晓林 县政府二级调研员
成 员:王庆明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吴 霞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冯晓东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汪 璟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 恒 县政府正科级督查专员
柏爱国 县政府副科级督查专员
张德证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张跃光 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局长
王国荣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合跃刚 县民族宗教局局长
方利云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 洪 县民政局局长
解忠平 县司法局局长
黄 兵 县财政局局长
矣春明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普松涛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艳刚 市生态环境局峨山分局局长
孙卫东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怀生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艳华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柏家立 县水利局局长
柏继江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王华明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李江华 县应急局局长
王加学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董 宁 县审计局局长
王忠亮 县林草局局长
柏家锋 县统计局局长
何克敏 县投资促进局局长
张晓刚 县防震减灾局局长
巴雄运 县广播电视局局长
李 丹 县法院副院长
乔东红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吴永辉 县税务局局长
县气象局局长
董智雄 峨山县公路局局长
玉溪峨山供电局局长
王仲乾 人民银行峨山支行行长
张 波 中石化峨山分公司经理
二、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两江”保护治理、两大水系保护修复、水源地保护、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等8个标志性战役专项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8个标志性战役专项小组
“两江”保护治理攻坚战专项小组组长由施仲彪兼任,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峨山分局,由市生态环境局峨山分局牵头协调有关工作。
2. 两大水系保护修复攻坚战专项小组组长由徐强兼任,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由县水利局牵头协调有关工作。
3. 水源地保护攻坚战专项小组组长由徐强兼任,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由县水利局牵头协调有关工作。
4. 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专项小组组长由徐强兼任,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协调有关工作。
5. 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专项小组组长由徐强兼任,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协调有关工作。
6. 生态保护修复攻坚战专项小组组长由马东坤兼任,办公室设在县林草局,由县林草局牵头协调有关工作。
7. 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攻坚战专项小组组长由施仲彪兼任,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峨山分局,由市生态环境局峨山分局牵头协调有关工作。
8. 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专项小组组长由徐强兼任,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协调有关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峨山分局,办公室主任由李艳刚兼任。
三、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组织领导和部署安排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工作;研究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各专项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制定8个标志性战役作战方案并组织实施,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打好标志性战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开展污染防治有关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提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责任清单、工作成效考核办法建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机制
(一)会议机制。领导小组每2个月召开1次会议,研究工作推进情况,部署安排下一阶段工作。各专项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召开1次会议,调度工作进展情况。
(二)信息报送机制。各专项小组办公室每月向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1次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结归纳后及时报告领导小组。
(三)督查机制。县政府督查室会同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专项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各地、有关部门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及时跟踪问效。
(四)联络员机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明确1名人员为联络员,畅通工作联络渠道。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