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属有关单位:
《峨山县中药资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峨山县中药资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中药资源普查工作精神和省中药资源普查第四批目标任务,全力做好我县中药资源普查工作,客观全面掌握我县中药资源整体状况,达到科学保护、适度开发、合理利用中药资源的目的,保持中药资源生物多样性,保证中药资源可持续利用,实现中药资源的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县中药资源普查工作,调查我县中药资源的种类、数量和分布情况,普查野生和种植中药资源品种、分布、产量面积、栽培技术、质量状况等基础数据,形成完整的书面资料及实物标本;基本查清区域内中药资源情况,完成全县中药资源普查工作报告;初步建立中药材资源数据库和动态监测点,探索中药资源的组织管理运行机制;研究制定全县中药资源保护利用发展规划,确保全县中药资源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工作原则
(一)组织管理:普查采取“省县”联动的工作机制,成立峨山县中药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县卫生健康局为牵头负责单位,成员从相关部门抽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健康局。普查工作期间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受省级委托相关项目工作单位的工作指导和帮助,认真积极完成省普查办公室安排布置的各项普查工作任务。
(二)技术管理:认真执行省普查办公室制定的工作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完成项目普查工作任务,并通过省级检查、评估和验收。在普查工作中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全国中药资源普查技术规范》实施操作。
(三)人员组成及管理:成立峨山县中药资源普查工作队,由省级技术专家3人、县级5人组成,队长由县级专家担任、副队长由省级项目依托单位所派技术人员担任。
(四)普查成果:了解和掌握全县中药资源基本情况,并设立动态监测点,提出全县中药资源保护利用发展建议。
三、组织管理机构
为确保全县中药资源普查工作顺利完成,成立峨山县中药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1. 领导小组成员构成
组 长: 施仲彪 副县长
副组长: 普云翔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华明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王忠亮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成 员: 朱存英 县工信局副局长
方玉萍 县民宗局副局长
李俊梅 县财政局副局长
葛立伟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普学明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县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李 坚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张德平 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王红艳 双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陈丽华 小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周泓伶 化念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普桂萍 甸中镇党委宣传委员
罗 萍 塔甸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沐加兴 岔河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矣俊萍 富良棚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陈 俊 大龙潭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研究制定县中药资源普查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联系省级项目办公室和项目技术单位;检查、督导、协调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全县中药资源普查工作。
2. 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构成
主 任:王华明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副主任:普学明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县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柏跃华 县人民医院院长
邓永福 县中医医院院长
方永华 县中医医院党支部副书记
成 员:陈雪莲 县工信局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科科长
李增华 县民宗局民族语言文学理论研究室主任
杜琴仙 县财政局社保股股长
柏开富 县农业农村局产业股股长
柏顺生 县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药政中医股股长
张智敏 县卫生健康局规划财务股股长
普永生 县林业和草原局营林站站长
朱丽娟 县市场监管局药械监管股股长
张 飞 县医共体中医药服务中心主任
李光庭 县医共体基层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及日常工作;制定县中药资源普查具体工作方案;负责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的宣传工作;定期以工作简报形式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
(二)峨山县普查工作(普查队)人员及职责
队 长:方永华 县中医医院党支部副书记,副主任医师
副队长:王焕冲 云南大学副教授
队 员:李祥平 县中医医院副主任医师
聂志华 县人民医院医师
杨宇航 县中医医院医师
谷进孝 双江卫生院医师
王秋萍 云南大学在读研究生
李世刚 云南大学在读本科生
主要职责:具体负责全县野外普查工作;完成普查数据信息、标本材料的收集、整理,并上报项目依托单位;定期总结、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四、普查区域
我县属云南省第四批普查县,全县共开展8个乡镇(街道)的普查工作。
五、普查路线、内容和方法
(一)普查路线
普查线路按照全县8个乡镇(街道)的区域设置,全县调查区域拟设置8条大的调查线路和若干条小的线路,覆盖46个点,调查时根据交通可达性进行适当调查。
1. 县城→双江街道
(1)县城→鸭子冲村20→双河村42
(2)县城→坡脚村11→祭龙树村19
(3)县城→摆依寨22→小法那村26
2. 双江街道→小街街道
(1)双江→永昌小寨28→大海洽赵觅17→小簪土村34
(2)双江→乐德旧村(小壳折山)4629
3. 双江街道→岔河乡
(1)双江→凤窝村13、39→旧寨12→茂林村18
(2)双江→松树箐(谢扎黄草岭)15
(3)双江→玉壶44
4. 双江街道→甸中镇
(1)双江→新富村2、3、5
(2)双江→镜湖7→大法竜村8
(3)双江→贾栗木村⑨
(4)双江→西就村40、43
5. 双江街道→塔甸镇
(1)双江→七溪村41
(2)双江→哈格左村33、36
(3)双江→以他得村31→小箐38
6. 双江街道→富良棚乡
(1)双江→富良棚村10
(2)富良棚→米厘37
(3)富良棚→莫哥底1、4→白拉莫6
7. 双江街道→大龙潭乡
(1)大龙潭→橄榄甸32
(2)大龙潭→波思甸30
(3)大龙潭→阿卡波45
8. 双江街道→化念镇
(1)双江→水湾哨14→小斗莫21
(2)化念→小那者村23→峨迭16
(3)化念→朵迭村24、25
(4)化念→布者甸35、27
(三)普查内容
1. 开展县域内野生药用植物资源普查和重点药材调查工作;
2. 开展各县域内栽培药用植物资源的调查工作;
3. 开展县域内的与中药资源相关的传统知识调查;
4. 开展县域内中药材市场调查;
5. 中药资源动态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三)普查方法
按照《全国中药资源普查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各项调查。
六、普查时间进度安排
(一)前期准备(2018年12月~2019年2月)
查阅标本与文献,开展资源调查的准备工作;成立峨山县中药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普查队;制定峨山县普查工作方案;购买相关设备和材料;开展普查前培训工作。
(二)开展中药资源普查(2019年3月~2019年7月)
开展中药资源野外普查、传统知识和中药材市场走访调查,同期开展调查的内业整理工作,集中开展内业标本鉴定、普查资料整理、数据库信息录入和上传工作。
(三)开展中药资源补充调查和数据整理(2019年8月~2019年10月)
开展中药资源补充调查;完成内业整理。
(四)开展中药资源普查总结(2019年11月~2019年12月)
完成数据整理和上传,撰写普查报告。
七、普查项目验收标准
按照国家中药资源普查验收标准接受省级考核评估验收。
八、项目经费管理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中医药科技发〔2017〕21号)要求,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项目经费下拨后由县中药资源普查办公室设立专项账户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保证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九、督导与评估
(一)峨山县中药资源普查工作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计划开展工作,并接受省级中药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专家组、项目工作组的监督检查。
(二)县项目资金按照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的安排要求,在县领导小组的监管下使用。
(三)每半年接受省项目监督和评估小组对峨山县中药资源调查工作执行情况的考核与评价;项目完成三个月内,迎接省中医药管理局对全县项目总体执行情况的考核评估。
十、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中药资源普查工作,切实做好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等各项工作,为中药普查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后勤保障。各乡镇(街道)要成立普查工作小组,并明确1名联络员,围绕普查工作目标,通力合作,协调联动,实现工作的无缝衔接、高效推进,确保普查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原则上每月召开 1 次专题会议,听取各工作组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梳理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形成问题清单,提交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建立信息报送制度。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定期不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推进情况。
请各乡镇(街道)于3月13日前将中药资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工作小组、联络员报送至县卫生健康局(联系人:普学明 13887729519)
政策解读:http://www.yxes.gov.cn/esxzfxxgk/esxzcjd1058/20190410/11917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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