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及噪声污染整治的通告
为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和噪声污染防治,改善空气质量,降低噪声污染,改善人居环境,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云南省玉溪城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开展烟花爆竹燃放和噪声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县城烟花爆竹禁放区(具体区域范围详见附图)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
二、提倡文明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禁止在婚庆、丧葬(事)活动沿途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在丧葬(事)沿途抛撒纸钱。
三、禁止在其他临时禁止燃放的场所燃放烟花爆竹。
四、禁止在县城建成区内从事产生噪声污染的活动。
五、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
六、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主动制止和举报非法燃放烟花爆竹、丧葬(事)沿途抛撒纸钱和噪声污染的行为。举报电话:110、0877—4011054。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5日
对本通告的处罚解释
一、违反本《通告》第一、二、三项之规定,在县城烟花爆竹禁放区(具体区域范围详见附图)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在婚庆丧葬(事)活动沿途燃放烟花爆竹、在丧葬(事)沿途抛撒纸钱、在其他临时禁止燃放的场所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不及时改正的,根据《云南省玉溪城市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可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本《通告》第四项之规定,在县城建成区内从事产生噪声污染的活动。
(一)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广场舞等噪声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噪声污染超标;
(二)经营性娱乐场所噪声污染:KTV水吧、游乐场等噪声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噪声污染超标;
(三)其他噪声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噪声污染超标。
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不及时改正的,根据《云南省玉溪城市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三、四项之规定,可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第二、五项之规定,可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四)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城市施工工地、城市周边企业等噪声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噪声污染超标;
由环境保护部门责令改正,不及时改正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第五十六条之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的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禁止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可以并处罚款
(五)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飙摩托车、汽车等,渣土车等噪声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噪声污染超标。
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不及时改正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第五十七条之规定,机动车辆不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的,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
峨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峨山县环境保护局
峨山县公安局
2019年1月25日
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危险
燃放烟花爆竹有很多危害
空气污染
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和各种金属氧化物的粉尘,其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是刺激性和腐蚀性极强的酸性氧化物。
大量燃放时,如果适逢无风或低气压的天气,有害气体一时无法飘散,就会强烈地刺激人的呼吸道,使人咳嗽,引起气管炎等呼吸系统疾病。
噪声污染
燃放鞭炮所发出的噪音对我们的生理和心理都有很大的影响。它不仅会损害我们的听力,还会损害人的心血管系统。
引起火灾
在城区人口相对密集的地方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发火灾,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浪费资源
把宝贵的资源纸张、化工原料都燃放掉,使大街小巷遍地狼藉,放完走人,使人养成无责任心的不良习气。同时,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大量垃圾,给环卫工人带来了严重的清理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