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提交材料清单
1.《峨山县城镇保障性住房申请表》到受理申请地点领取表格自行填写;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册原件、复印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结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书复印件;离婚涉及子女抚养问题,且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的,需提供子女抚养关系相应的证明材料;丧偶的提供原结婚证及死亡证明复印件;
4.劳动合同:进城务工人员有固定工作单位的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无固定工作的灵活就业人员实行“承诺制”,由承诺人对材料真实性负责;个体工商户提供1年以上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经营门面照片。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收入证明:有固定工作单位的由单位出具收入证明,灵活就业人员及个体工商户由申请人承诺并对自己收入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6.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住房情况材料: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名下有房产的,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在峨山县城内租房居住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书及房屋产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联系电话;户籍在双江社区、柏锦社区、登云社区、沐勋社区、大白邑社区、土官社区、石泉社区、沐勋社区、永昌社区、小街社区的居民需要提交家庭住房情况说明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和房屋照片,并由村民小组和社区签字盖章,证明情况属实。
7.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名下车辆登记证、行驶证及购车发票;
8.特殊人群需提供相应的证明原件及证件复印件;
9.其他相关材料。
(注:以上规定材料属证明的提交原件,属证件、证书或合同的提交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