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山县2022年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28 10:43 来源:峨山县人民政府网 打印

峨山县居民:

经峨山县保障性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于2022411日至2022429日受理一批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本次清退出来可用于实物配租的空置房源为安馨园、安泰园、教师小区两室一厅户型,截止2022325共计212套。

二、申请时间2022411日至20224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申请地点:安馨园小区公租房管理办公室一楼

四、申请条件:

(一)峨山县进城务工人员、在峨山县城工作、创业的无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30平方米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单身人士。

(二)年龄条件。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不超过60周岁,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60岁以上老年人必须与子女其他具有赡抚养关系的家庭成员共同申请,不得单独申请;

(三)收入条件。申请人或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于峨山县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1年峨山县人均可支配收入3819.67元)

(四)家庭财产条件。申请人家庭财产总额不高于15万元(包含私有车辆、房产、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

(五)非峨山县户籍人员需在峨山县有稳定工作并居住满一年及以上。

(六)其他条件。申请人有配偶的夫妻双方必须共同申请一个家庭只能申请一套公共租赁住房;通过转租转借,租住在公共租赁住房的取消申请资格。

五、需提交的资料和要求

1.峨山县城镇保障性住房申请到受理申请地点领取表格自行填写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册原件、复印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结婚的提供结婚复印件;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书复印件;离婚涉及子女抚养问题,且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的,需提供子女抚养关系相应证明材料;丧偶的提供原结婚证及死亡证明复印件

4.劳动合同进城务工人员有固定工作单位的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无固定工作灵活就业人员实行承诺制,由承诺人对材料真实性负责;个体工商户提供1年以上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经营门面照片。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收入证明有固定工作单位的由单位出具收入证明,灵活就业人员及个体工商户由申请人承诺自己收入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6.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住房情况材料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名下有房产的,提交房产证合同复印件在峨山县城内租房居住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书房屋产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联系电话;户籍在双江社区、柏锦社区、登云社区、沐勋社区、大白邑社区、土官社区、石泉社区、沐勋社区、永昌社区、小街社区的居民需要提交家庭住房情况说明土地使用证复印件房屋照片,并由村民小组和社区签字盖章,证明情况属实。

7.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名下车辆登记证、行驶证及购车发票;

8.特殊人群需提供相应证明原件及证复印件;

9.其他相关材料。

(注:以上规定材料属证明的提交原件,属证件、证书或合同的提交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六、申请及配租流程:

(一)受理申请:申请人按照资料要求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及资料

(二)现场初审:对申请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由申请人根据要求进行补充完善。

(三)审核:申请受理结束后保障性住房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名下房产及家庭资产进行查询、审核

(四)公示:审核结束后对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人在嶍丰住房和市政开发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和安馨园、安泰园公示栏进行为期15日的公示,不符合保障条件的书面告知原因。

(五)信息录入:公示结束后保障性住房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审核通过人员信息统一录入公租房信息管理系统

(六)摇号配租根据申请人群类型按照特殊人群和非特殊人群进行分组,分别在全国公租房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现场摇号,确定实物配租和轮候人员。

(七)公布摇号结果:摇号结束后将通过嶍丰住房和市政开发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摇号结果和选房时间。

)现场参与摇号方式:因场地受限和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摇号现场将允许不超过30人进入摇号现场观看摇号程序

七、租金:廉租房、公租房统称公共租赁住房,按照省市规定实行两房并轨管理,租金按照公租房租金标准收缴。符合条件的低保户、三级以上(含三级)残疾人家庭、困难职工家庭、当年内家庭成员发生重大疾病或家庭发生重大意外事故导致家庭生活困难无力交纳房屋租金的,由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同意后按照廉租房租金标准交纳当年房屋租金。

八、特殊人群类型及需要补充提交的资料

1.低保户:峨山县民政局《低保证明》原件;

2.残疾人:三级以上(含三级)残疾证复印件;

3.困难职工:峨山县总工会《困难职工证明》原件;

4.年满60周岁的优抚对象:峨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证明原件;

5.见义勇为人员:见义勇为证书复印件;

6.其他特殊相关材料

九、温馨提示:

(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避免大量人员聚集,每天按照先来后到顺序限号100个。请需要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合理安排时间,在规定期限提交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二)请2015年提交过申请,但至今没有申请到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人本次重新提交申请;

(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特殊人群入住,因房源有限不保证每个申请人及家庭都能申请到公租房;

(四)请各位申请人在出入受理申请办公场所、摇号现场抽签现场时必须自觉佩戴口罩,遵守和维护现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准在场大声喧哗起哄,不无理取闹、扰乱现场秩序如出现以上情况经工作人员劝阻无效的将清出会场,并取消其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峨山县公租房申请相关信息将在嶍丰住房和市政开发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布,请需要了解峨山县公租房相关信息的人员扫码关注下面二维码

咨询电话:0877-4018796   0877-4067427  0877-4415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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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山县保障性住房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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