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云南省峨山彝族自治县烟草专卖局于2024年10月28日下午14:30-17:30在云南省峨山彝族自治县烟草专卖局老办公楼4楼会议室举行了《云南省峨山彝族自治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草案)》(以下简称《规划(草案)》)听证会,现予以公告:
一、听证会基本情况
(一)听证事项
为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提升零售许可证管服水平,进一步优化卷烟市场资源配置,规范烟草制品流通秩序,促进卷烟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保障国家利益,维护烟草制品经营者、消费者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我局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规划(草案)》。为贯彻落实省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行为,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要求,依法公开举行听证会、以听取社会各方的意见。
(二)参加本次听证会的人员
1、听证主持人(1人)
刘云伟 峨山县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2、听证记录人(3人)
李石宝 峨山县烟草专卖局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李忠仙 峨山县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
余 满 峨山县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
3、听证监察人(2人)
施蓉华 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组长
奚 艳 峨山彝族自治县烟草专卖局 纪检监察室主任
4、旁听人(5人)
代敏英 李惠兰 普清清 别鑫 李娟
5、决策发言人(2人)
徐志荣 峨山县烟草专卖局 专卖监督管理室主任
徐 燕 峨山彝族自治县烟草专卖局 双江专卖监督管理所(卷烟营销服务中心)所长
6、公证人(2人)
张 敏 玉溪国立公证处 工作人员
王 芳 玉溪国立公证处 工作人员
7、听证代表:(应到25人,实到24人),具体如下:
施洪文 峨山彝族自治县人大农工委 主任
张志勇 峨山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场股副股长
李春艳 峨山彝族自治县司法局 法律援助中心 工作人员
钱志飞 峨山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副局长
柏红艳 持证卷烟零售户代表
罗洪英 持证卷烟零售户代表
李琼玉 持证卷烟零售户代表
王忠海 持证卷烟零售户代表
合学东 持证卷烟零售户代表
秦志秀 持证卷烟零售户代表
龚银枝 持证卷烟零售户代表
郭学芬 持证卷烟零售户代表
尹 甜 持证卷烟零售户代表
杨 迪 持证卷烟零售户代表
林元珍 未持证工商户代表
师建顺 未持证工商户代表
国志聪 未持证工商户代表
董琼英 未持证工商户代表
周熙凤 未持证工商户代表
王树鸿 消费者代表
童艳仙 消费者代表
张家勇 消费者代表
何体林 消费者代表
何体东 消费者代表
二、听证代表主要意见和决策发言人答复情况
听证会历时3小时,各位听证参加人均同意重新制定新规定,对《规划(草案)》无意见,7位听证代表就《规划(草案)》的部分条款进行了质询、提问和发表意见,具体如下:
(一)听证代表的质询、提问和发表意见
一是办证限制条件增多,是否会导致以后办证难度大;
二是新《规划》对于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有没有照顾政策;
三是想了解一下自然村里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政策;
四是想了解一下商贸市场里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政策;
五是若零售户的住所与零售点未完全隔离,是否能够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六是建议维护执行好本次听证会的成果,按照“放管服”要求继续服务好市场主体,做到公平公正和监督管理。
七是如何处理超单元网格规划数量的持证户;受道路规划、城市建设等原因影响而经营地址发生变化的,是否进行公示。
(二)决策发言人答复情况
一是新《规划》对零售点布局采用单元格数量限制、距离限制、单元格数量限制与距离限制相结合以及不予设置烟草制品零售点等布局标准,对办理零售许可证的要求更加严格,但不会对零售户以及需要办证的个体工商户造成经营冲击,反而更有利于卷烟市场的良好发展。首先,随着我县经济的快速发展,原《规定》所依据的社会经济环境与目前峨山县的人口数量、交通状况、经济发展水平、消费能力等已经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原《规定》中的部分条款已和峨山县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不相适应,应重新进行制定,以适应峨山县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其次是专卖执法实现了由一般性管理向依法规范管理的跨越,专卖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大幅提升,装备配置逐步得到加强,同时,市场控制能力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所以,适度增加进入卷烟市场门槛的难度是为了保证专卖局对卷烟市场的精细化管理,更利于市场发展。最后,对于卷烟零售户来说,既保障了零售户享有公平、公正合法经营烟草制品的权利,又利用卷烟市场适度竞争机制,可促进卷烟零售户经营能力、经营水平、获利能力的提高,促进卷烟市场的发展;对于消费者来说,也有利于促进烟草企业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更好的服务于消费者,使老百姓都能买到“放心烟”,增加对卷烟市场的信任。
二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残疾人、优抚对象、社会弱势群体等特殊群体申请零售许可证的,受所在单元网格规划数限制,零售点间距可放宽至本单元网格间距标准的80%执行。本规定政策,同一特殊群体申请人在云南省内仅适用一次。以上所列特殊群体是指:1.残疾人(持残疾证原件);2.军烈属(持烈士证的父母、配偶、子女,凭烈士证和相关证明材料);3.退役军人(持有退伍军人证或优待证原件);4.低保户(持低保证原件)
三是考虑到不同自然村的面积、人口数量、人口密度不一致,实际消费需求也不一致,在自然村内,500人以下100人以上的,可设置1个零售点,不足100人的不予设置;满1000人可设置2个零售点,满1500人可设置3个零售点,满2000人可设置4个零售点,以此类推,零售点间距不低于100米。
四是由于综合性商(农)贸市场或区域的外围临街零售点已基本可以满足消费者需求且足够便利,且密集的零售点会导致零售户扎推经营,形成恶性竞争,此外,在执法实际中发现,由于综合性商(农)贸市场或区域比街道上的零售点更加封闭,对其中的零售户难以监管到位,容易滋生不法分子实施涉烟违法行为,损害国家和消费者利益。因此,关于商(农)贸的办证政策,新《规划》已作出规定:“人口较为集中、相对独立的综合性商(农)贸市场或区域,根据该区域内固定商铺数量,每100户设置1个零售点,且零售点间距不低于50米,设置零售点总数最多不超过10户。若该区域内固定商铺数量不足100户,且无零售点的,可设置1个零售点。”
五是针对零售户的住所与零售点未完全隔离的情况,新《规划》已作出规定:“零售点应当设置于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经营场所与住所应当在空间上相互独立,在物理特性上应有实体墙相隔离。经营场所应有指向明确并唯一的门牌、地址或者方位表述,且与营业执照登记注册的经营场所一致,并面向公众经营。”否则将不能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六是感谢建议,我们将做好后续服务和监督,执行好听证结果。
七是对于依法依规经营的持证户,将继续保留经营资格,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经营的持证户,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对于受道路规划、城市建设等原因影响而经营地址发生变化的,依据相关规定在峨山县政务服务中心公示栏进行公示。
三、听证监察人宣布听证会监察意见
峨山县烟草专卖局于2024年10月28日举行的《云南省峨山彝族自治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草案)》听证会,县烟草专卖局就该规定的起草情况及相关内容作了陈述,各位听证代表充分发表了听证意见。
经监察人现场监察,该听证会的听证事项、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之规定。
四、公证人致辞
经公证人证明,《云南省峨山彝族自治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草案)》听证会的听证事项和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应到会25人,实到24人,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符合法定程序规定,结果合法有效。
五、听证结论
听证参加人就《规划(草案)》部分条款提出的相关问题,得到了逐一详细的答复。他们一致认为,本次听证会准备充分、资料完备、内容公开透明、程序合规合法,同意重新制定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同意通过《规划(草案)》,并希望新规定如期实施。
附件:
1.云南省峨山彝族自治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
2.云南省峨山彝族自治县烟草制品零售点间距测量规则及标准
3.云南省峨山彝族自治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公示表
4.云南省峨山彝族自治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网格示意图
5.云南省峨山彝族自治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数动态调整管理制度
6.云南省峨山彝族自治县烟草制品零售点排队轮候制度
附件6:云南省峨山彝族自治县烟草制品零售点排队轮候制度.docx
附件5:云南省峨山彝族自治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数动态调整管理制度.docx
附件4:云南省峨山彝族自治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网格示意图.docx
附件3:云南省峨山彝族自治县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公示表.xls
附件1: 云南省峨山彝族自治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听证稿).docx
附件2:云南省峨山彝族自治县烟草制品零售点间距测量规则及标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