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山县“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2017-01-24 09:43 来源:峨山县人民政府网 打印

 

 

 

 

峨山彝族自治县

 

“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

 

 

 

 

 

 

 

 

 

 

 

 

 

 

峨山彝族自治县林业局

0一五年十月

 

 

 


 

参加规划人员

 

项目名称

 

峨山彝族自治县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


项目完成单位

 

峨山彝族自治县林业局


项目建设单位

 

峨山彝族自治县林业局

 


 

 

普亚军

 

局长

 

 

 


 

 

易永祥

 

党组书记

 


 

 

张云德

 

森林公安局局长

 

 


 

 

向炳忠

 

森林防火专职副指挥长

 


 

 

张德平

 

 


 

 

杨存寿

 

 


 

 

普光文

 

 

 


参加人员

 

 

李益学

办公室主任

 

赵加友

办公室副主任

 

郭智艳

办公室副主任

 

徐曙梅

办公室

 

人事科长

 

李加华

法规科长

 

普永生

营林站站长

 

 

林政站站长

 

鲁国栋

森防站站长

 

施兴学

林权中心主任

 

高文珍

防火办主任

 

方兴富

林政稽查大队长

文本编写

李益学

赵加友

 

 

 













 

 

 

 

 


 

  

 

加强生态建设,维护生态安全,是二十一世纪人类面临的共同主题,也是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实现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林业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承担着生态建设和林产品供给的重要任务,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的关键纽带,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肩负着光荣而艰巨的历史使命,《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简称中央9号文),明确提出在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中,要赋予林业以重要地位;在生态建设中,要赋予林业以首要地位;在西部大开发中,要赋予林业以基础地位

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是引领全县现代林业跨跃式发展的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文件,是下一步林业建设的行动指南。十三五期间,对峨山彝族自治县(以下简称峨山县)林业来说是一个新的起点和开始,通过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的实施,使峨山县林业整体水平上一个新台阶。

峨山县林业局根据县人民政府文件《关于印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技术人员,深入各乡镇(街道)开展调研,通过大量的走访和调研,于201510月完成我县“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1    ・・・・・・・・・・・・・・・・・・・・・・・・・・・・・・・・・・・・・・・・・・・・・・・ 1

1.1项目名称・・・・・・・・・・・・・・・・・・・・・・・・・・・・・・・・・・・・・・・・・・・・・・・・・・・・・・・・・・・・・・・・・・・ 1

1.2项目建设单位・・・・・・・・・・・・・・・・・・・・・・・・・・・・・・・・・・・・・・・・・・・・・・・・・・・・・・・・・・・・ 1

1.3项目实施管理单位・・・・・・・・・・・・・・・・・・・・・・・・・・・・・・・・・・・・・・・・・・・・・・・・・・・・・ 1

1.4规划编制单位・・・・・・・・・・・・・・・・・・・・・・・・・・・・・・・・・・・・・・・・・・・・・・・・・・・・・・・・・・・・ 1

1.5规划的指导思想・・・・・・・・・・・・・・・・・・・・・・・・・・・・・・・・・・・・・・・・・・・・・・・・・・・・・・・・ 1

1.6规划原则・・・・・・・・・・・・・・・・・・・・・・・・・・・・・・・・・・・・・・・・・・・・・・・・・・・・・・・・・・・・・・・・・・・ 2

1.7规划依据・・・・・・・・・・・・・・・・・・・・・・・・・・・・・・・・・・・・・・・・・・・・・・・・・・・・・・・・・・・・・・・・・・・ 3

1.8规划内容・・・・・・・・・・・・・・・・・・・・・・・・・・・・・・・・・・・・・・・・・・・・・・・・・・・・・・・・・・・・・・・・・・・ 4

1.9规划期限・・・・・・・・・・・・・・・・・・・・・・・・・・・・・・・・・・・・・・・・・・・・・・・・・・・・・・・・・・・・・・・・・・・ 4

1.10林业发展总体目标・・・・・・・・・・・・・・・・・・・・・・・・・・・・・・・・・・・・・・・・・・・・・・・・・・・ 4

1.11规划投资估算・・・・・・・・・・・・・・・・・・・・・・・・・・・・・・・・・・・・・・・・・・・・・・・・・・・・・・・・・・ 5

2  基本情况・・・・・・・・・・・・・・・・・・・・・・・・・・・・・・・・・・・・・・・・・・・ 6

2.1自然地理概况・・・・・・・・・・・・・・・・・・・・・・・・・・・・・・・・・・・・・・・・・・・・・・・・・・・・・・・・・・・・ 6

2.2社会经济概况・・・・・・・・・・・・・・・・・・・・・・・・・・・・・・・・・・・・・・・・・・・・・・・・・・・・・・・・・・ 12

3  十二五”简要回顾・・・・・・・・・・・・・・・・・・・・・・・ ……………………………………13

3.1 基本情况 …………………………………………………13

3.2 主要工作成果・・・・・・・・・・・・・・・・・・・・・・ ………………………………………………14

3.3 基本经验・・・・・・・・・・・・・・・ ……………………………………………………19

3.4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5

4  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26

4.1指导思想 …………………………………………………26

4.2发展目标 …………………………………………………28

5 “十三五”主要建设任务・・・・・・・・・・・・・・・・・・・・・・・・・・・・・・・・・ ……………………………30

5.1 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30

5.2推进低效林改造工程 ……………………………………30

5.3 加强退耕还林项目管理…………………………………31

5.4 加强林政管理,切实稳定林区秩序 ……………………31

5.5 全面加强生态公益林管护工作…………………………31


 

5.6 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31

5.7加强森林防火基础建设・・ …………………………………32

5.8 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32

5.9加强林业龙头企业发展工作・・ …………………………… 32

5.10 加强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32

5.11加强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32

6 重点建设项目・・・・・・・・・・・・・・・・・・・・・ …………………………………… 33

6.1重点建设项目………………………………………… 33

6.1政策和资金要求・・・・・・・・・・・・・・・・・・・・・・・・・・ ……………………………………………34

7 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35

7.1 加强领导、扩大宣传、提高认识・・・・・・・・・・・・・・・・・・・・・・・・・・・・・・・・・・・・・・・・・・・・・・・・・・ …………………………35

7.2继续深化林业改革、改善经营管理体制・・・・・・・・・・・・・・・・・・・・・・・・・・・・・・・・・・・・・・・・・・・・・・・・・・・・・・・・・・・・・ …………………35

7.3 依靠科技进步、促进林业发展…………………………36

7.4 加强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37

7.5 加大投入,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投入机制 …………37

7.6 改善投资环境,广泛吸引非公资本投资林业产业 …… 37

7.7 改善投资环境,广泛吸引非公资本投资林业产业 …… 38

7.8 加强森林防火工作……………………………………… 38

7.9 建立健全各级政府领导林业建设目标责任制 ………… 38

 

 

 

 

 


 

第1章  总  论

1.1项目名称

峨山彝族自治县“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

1.2项目建设单位

峨山彝族自治县林业局

1.3项目实施管理单位

峨山彝族自治县林业局

1.4规划编制单位

峨山彝族自治县林业局

1.5规划的指导思想

(1)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按照“生态立县、农业稳县、工业强县”的总体部署,认真研究关系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更新规划理念,突出规划重点,改进规划方法,促进全县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2)根据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党中央和省、市各级确立的新形势下林业发展的新定位、新使命、新任务,围绕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科学发展的林业发展总体思路,正确把握和处理好兴林与富民、生态与产业、保护与利用三大关系,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进一步确立以生态优先、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并重的林业可持续发展道路,积极推进林权制度改革,改革管理体制,创新经营机制,调整林业产业结构,倡导和鼓励全社会参与林业建设,努力建设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和比较繁荣的林业生态文化体系,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做到资源增长、林业增效、农民增收,促进峨山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协调发展,为现代新玉溪市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

1.6规划原则

⑴坚持生态优先,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的原则。以“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和“发展中保护、保护中发展”为总体要求,正确处理好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确保“生态立县”战略的顺利实现。

⑵坚持规划先行的原则。城乡绿化、生态建设、林业产业发展等林业工程项目实施,坚持统一规划、统筹协调、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⑶坚持分类经营的原则。推进森林分类经营,搞活商品林经营,管好生态公益林,充分发挥商品林和生态公益林的主体功能,确保林业产业发展和生态建设同步推进。

⑷坚持科技兴林原则。建立健全林业科技保障体系,把科技创新作为发展现代林业的战略选择和基本理念,依靠科技进步,促进林业跨越式发展和林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⑸坚持依法治林的原则。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森林保护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林业各项方针政策,营造林业发展良好氛围。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长期稳定,保障林业稳步健康发展

⑹坚持大项目带动大发展的原则。按照建“大生态”、兴“大产业”的要求,在“十三五”期间,争取实施一批生态建设与保护、林业产业建设、中低产林改造、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森林防火设施建设等方面的重点工程,夯实林业发展基础。

⑺坚持兴林富民、城乡统筹发展的原则。通过推进林业体制改革,改善林业发展环境,把森林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促进山区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加快产、加、销一体化建设,提高林业产业化水平,努力构建城乡共同繁荣的林业产业体系,实现“生态文明、全民共享”的目标。

⑻坚持全社会办林业的原则。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建立适应林业发展的林业管理新体制,引入市场机制,实现林业生产要素科学合理配置。按照谁投入、谁受益的原则,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林业建设,拓宽林业投融资渠道,全力促进林业发展,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1.7规划依据

(1) 中共云南省委文件《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速林业发展的决定》(云发〔2004〕9号);

(2) 中共云南省委文件《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山区综合开发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决定》(云发〔2008〕22号);

(3)《中共玉溪市委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的意见》;

(4)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文件《关于印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计划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5) 峨山彝族自治县林业局文件《关于成立“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的通知》;

(6)峨山县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成果资料及其它林业相关设计成果资料。

1.8规划内容

峨山县“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林业生态建设规划、林业产业发展规划、森林保护和利用发展规划、人才培养规划、林业科技及支撑体系发展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等。

1.9规划期限

规划期为5年,即2016~2020年。

1.10林业发展总体目标

(1)通过加强城乡绿化造林力度,到2020年,全县新增森林面积5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69.0%以上,林木绿化率达到79%。

(2)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森林病虫害发生率控制在6.5%以内,成灾率控制在18‰以下。

(3)大力发展林业产业,林业总产值达到5.0亿元以上

(4)推进中低产林改造,充分发挥林地生产潜力,提高林分质量,培育优质、丰产、高效的森林资源,继续保持森林生长量大于消耗量。

(5)完善森林采伐管理制度,规范林地、林木流转制度,完善林业投融资政策,健全林业社会服务体系,建立支持林业发展的公共财政制度。

(6)重点地区生态治理取得突破性进展,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区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初步建立起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相适应的良性生态环境系统和初具规模、特色鲜明的林业产业体系,产业结构趋于合理。

1.11规划投资估算

根据峨山县“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项目内容,“十三五”期间全县林业发展共需投入资金26480万元。峨山县“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项目资金来源由国家、省、市、县投资和企业自筹解决。

 

 

 

 

第2章  基本情况

2.1自然地理概况

2.1.1地理位置

峨山县地处云南省中部,介于东经101°52′~102°37′,北纬24°01′~24°32′之间。东接玉溪市红塔区,东南与通海县交界,南与红河州石屏县接壤,西南与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山水相连,西北与楚雄州双柏县隔江相望,北与易门县相接,东北与昆明市晋宁区毗邻。县政府所在地双江镇距玉溪市政府驻地红塔区24km,距省会昆明市118km。区域最大横距74.6km,纵距56.7km,国土总面积1933.1km2

2.1.2地形地貌

峨山县地处滇中高原南部,全县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境内海拔2000m以上的山峰有60多座,较大的山体主要有高鲁山、大西山、总果山、大黑山等,县内最高海拔2583.7m,位于高鲁山主峰西侧的火石山,最低海拔780m,位于绿汁江边的丫勒河与新平、双柏交界处。全县山区面积占96%,坝区及河谷占4%。

2.1.3气候

峨山县属亚热带半湿润凉冬高原季风气候区,具有冬暖夏凉、四季如春、冬春干旱、夏秋多雨、雨热同季的气候特点。年均降雨量939.1mm,降雨期多集中在6~8月;年均气温15.9℃,年极端最低气温为-8℃,极端最高气温为33.6℃;年日照时数2159.5小时。由于境内江河切割,山体连绵,气候垂直变化十分明显,峨山县各气候类型主要划分如下:

南亚热带:主要包括海拔1400m以下的化念、亚尼及绿汁江沿线地区,该区域年均温为17℃~21℃,年均降水量828.2mm,年蒸发量1908.8mm,干燥度为1.4。

中亚热带:主要包括海拔1400m~1600m之间的双江、小街、甸中、岔河等地,该区域年均温为16℃~17℃,年均降水量934.6mm,年蒸发量1869.6mm,干燥度为1.2。

北亚热带:主要包括海拔1600m~2000m之间的大龙潭、甸中小河、塔甸、富良棚等地,该区域年均温为14℃~16℃,年均降水量1000.1mm,年蒸发量1815.0mm,干燥度为1.1。

南温带:主要包括海拔2000m以上的双江总果、高平,富良棚塔冲、高鲁山两侧等地,该区域年均温为12℃~14℃,年均降水量1000.1mm,年蒸发量1815.0mm,干燥度为1.1。

2.1.4土壤

境内森林土壤主要是由残积、坡积、冲积、洪积母质形成的黄棕壤、黄红壤、红壤、粗骨性红壤、赤红壤等地带性土壤,成土母岩主要有板岩、页岩、砂岩、灰岩、白云岩、砾岩、千枚岩等;另外还在赤红壤和红壤分布带内零星分布有非地带性土壤紫色土,成土母岩为紫色砂岩。

黄棕壤:主要分布在海拔2000m以上,县内岔河、双江高平及甸中有分布。

黄红壤:分区海拔1500m~2200m,县内分布较广,小街、双江、岔河、塔甸、富良棚、化念均有分布;

红壤:分区海拔1200m~2000m,分布在岔河、甸中、塔甸、大龙潭、富良棚、化念。

红壤性土(侵蚀性红壤、粗骨性红壤):分区海拔1200m~2000m,分布面积较小,主要分布在大龙潭乡。

赤红壤:分区海拔780m~1400m,主要分布在富良棚乡的丫勒一带。

紫色土:分区海拔1000m~2200m,主要分布在大龙潭、富良棚、甸中、塔甸、双江。

2.1.5水文

境内河流分属红河、珠江两大水系。分水岭由高鲁山沿峨山、红塔区界入岔河乡境内,经黄草岭而南至厂上李家山,南入石屏县,分水岭以东为珠江水系,以西为红河水系。境内主要河流有:属珠江水系的猊江及其支流绿冲河、练江、舍郎河、石邑河、莫车河等;属红河水系的河流有化念河、亚尼河、绿汁江及其支流三乡河等。

2.1.6森林植被

峨山县森林植被在《云南植被》(1987年)的区划系统中,属高原亚热带北部常绿阔叶林地带,滇中、滇东高原半湿润常绿阔叶林、云南松林区中的滇中高原盆谷滇青冈林、元江栲林、云南松林亚区。全县植被可划分为半湿润常绿阔叶林、落叶阔叶林、暖温性针叶林、干热河谷稀树灌木草丛等类型。

⑴半湿润常绿阔叶林

半湿润常绿阔叶林为本县的地带性森林植被,因长期破坏,保存面积较少。乔木层优势树种以滇青冈、黄毛青冈、元江栲、滇石栎等为主。常见的乔木下层种类有云南木犀榄、细齿叶柃、球花石楠等。灌木层主要有滇含笑、小檗、臭荚�等。草本层种类较多,常见的有竹叶草、刚莠竹、苔草、沿阶草、凤尾蕨、耳蕨等。

⑵落叶阔叶林

境内落叶阔叶林主要有冬旱瓜林和栓皮栎林。

旱冬瓜林为次生植被类型,在境内零星分布。乔木层以旱冬瓜为主,间有滇石栎、水红木等混生,冬天落叶,季相变化明显。灌木层有火棘、川梨、马桑、常绿蔷薇、鸡骨柴等种类。草本层的种类有毛蕨菜、凤尾蕨、白�、萎陵菜、紫茎泽兰、苔草等。

栓皮栎林在境内分布较为零星,亦为次生植被类型。乔木层以栓皮栎为主,间有麻栎、云南松、滇油杉等混生。灌木层有火棘、老鸦泡、小铁仔、沙针等。草本层的种类有刺芒野古草、扭黄茅、四脉金茅、黄背草、紫茎泽兰等。

⑶暖温性针叶林

峨山县暖温性针叶林主要包括云南松林、华山松林两个群系。

云南松林在县内分布面积最广,海拔1400m~2600m范围内均有分布,为次生性植被。乔木层以云南松为主,常伴生有滇油杉、滇栲、黄毛青冈、栓皮栎、红木荷、旱冬瓜等树种。灌木层有卵叶南烛、矮杨梅、臭荚�、乌饭、小铁仔、棠梨、火棘、野菝子等种类。草本层的主要种类较多,有毛蕨菜、鹿蹄草、川续断、紫茎泽兰、匍匐风轮菜、锡金黄花草、蔗茅、鹅冠草、白健秆、四脉金茅等种类。

华山松林主要分布在海拔2000m~2500m偏冷湿山地,伴生有石栎、旱冬瓜、滇青冈等。灌木层种类有梁王茶、卵叶南烛、碎米花杜鹃、炮杖杜鹃、大白花杜鹃、老鸦泡等。主要草本种类有沿阶草、丰产鳞毛蕨、野姜、菝葜等。

⑷干热河谷稀树灌木草丛

分布于海拔800m~1400m的河谷地区,主要树种有攀枝花、苦楝、清香木等;灌木及草本种类有余甘子、泡火绳、仙人掌、扭黄茅、双花草等。

2.1.7珍稀保护动、植物

经查阅有关资料,峨山县分布有种类较多的野生珍稀保护动、植物。

⑴珍稀保护植物

本县植物资源约有350种,其中国家级保护植物主要有:

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桫椤、榉木、厚朴、红椿、扇蕨、翠柏;

云南省二级保护植物:云南山茶、龙棕、栌菊木;

云南三级保护植物:云南紫薇、云南苏铁、香水月季。

⑵珍稀保护动物

本县野生动物约有123种,其中国家级保护动物主要有:

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穿山甲、大灵猫、小灵猫、丛林猫、金猫、林麝、斑羚、雀鹰、白鹇、原鸡、白腹锦鸡、灰头鹦鹉、领角�、雕�、短耳�、大壁虎。

2.1.8森林资源现状

根据2008年森林资源二类调查资料统计,全县土地总面积为193310hm2。其中:林业用地面积152132.6hm2,占土地总面积的78.7%;非林业用地面积41177.4hm2,占总面积的21.3%。

全县林业用地中:有林地面积127643.1hm2,占林业用地面积的83.9%;疏林地318.5hm2,占林业用地面积的0.2%;灌木林地21770.9hm2,占林业用地面积的14.3%;未成林造林地145.6hm2,占林业用地面积的0.1%;无立木林地908.9hm2,占林业用地面积的0.6%;宜林地1345.6hm2,占林业用地面积的0.9%。

全县活立木总蓄积量7128080m3

全县森林覆盖率为66.4%,其中:有林地覆盖率为66.0%,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覆盖率为0.4%。

全县林木绿化率为77.5%,其中:有林地覆盖率为66.0%,灌木林地覆盖率为11.3%,四旁树占地折算(按1650株/hm2计算)覆盖率为0.2%。

2.1.9森林分类经营区划

峨山县森林分类经营区划结果为:公益林面积65873.2hm2占43.3%、商品林面积86259.4hm2占56.7%。

 

 

2.2社会经济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经过历次行政区划调整后,目前,全县下辖2个街道(双江街道、小街街道)、3个镇(甸中镇、化念镇、塔甸镇)、3个乡(岔河乡、大龙潭乡、富良棚乡)。目前全县总人口为152125人,其中农业人口104934人,少数民族人口104219人,占总人口的62.8%。

2013年,峨山县实现生产总值49.5亿元、增长11.4%,地方财政收入5.4亿元、增长18.9%,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31亿元、增长21%,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35.8亿元、增长40.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7亿元、增长13.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239元,增长13.5%,农民人均纯收入8212元、增长17.1%,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2.6%。农业总产值13.8亿元、增长7.8%,工业总产值57亿元、增长15.6%,第三产业增加值17.4亿元、增长7.7%。

峨山县交通较为便利,全县公路总里程2208.3公里,其中:国道 2 条92.9公里;省道 1 条112.1公里;省管县道4条99公里;县道12条212.8公里;乡道236条1338.8公里;专用公路 7 条44.6公里;村道217条308公里;公路桥梁124座/2906米。全县村村通公路,通车率100%。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为峨山县核桃产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峨山县自然资源丰富,民族文化绚丽多彩,作为新中国第一个彝族自治县,近年来在农业、工业、商业、旅游业、文化、卫生、交通、通讯等方面有较大幅度的发展。

第3章  “十二五”发展简要回顾

 

2011年来,峨山县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林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林业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总体要求,以深化林业体制改革为动力,紧紧围绕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两大主题,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努力“念好山字经、作好林文章”,“十二五”林业发展规划顺利实施,林业工作成效显著。将“十二五”期间林业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3.1基本情况

2011年来,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我县认真实施“十二五”林业发展规划,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林业工作全局,紧紧围绕“生态立县、工业强县、农业稳县”的发展战略不动摇,坚持走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路子,把发展作为林业工作的第一要务,围绕建设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和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两大目标,坚持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进一步确立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可持续发展道路,改革管理体制,创新经营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努力建设比较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协调发展。全县投入林业发展资金,完成投资7320万元,完成造林16.7万亩,各项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稳步推进,林业年产值首次突破2亿大关达2.71亿元,规划实施总体进展顺利,峨山林业发展进入良性发展时期。

 

3.2主要工作成果

3.2.1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2010年全县基本完成主体改革任务。确权林地224.82万亩,发放林权证22487本,商品林均山率85.3%。主体改革完成后,稳步推进配套改革, 2012年成立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开展林权管理相关业务。截至目前,已办理林权流转登记104宗(6400亩),流转收入1155万元;204户林农(林企)办理林权抵押贷款,累计发放贷款1.78亿元(目前贷款余额5100万元);40户林农获得林业贴息贷款(贷款495万元)。

3.2.2积极争取项目资金,认真实施生态建设项目,推动林产业发展。组织实施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退耕还林配套荒山荒地造林项目、珠江防护林建设项目、造林补贴试点项目、低效林改造项目、木本油料林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异地造林项目、林业科技示范项目、特色经济林种植项目、中幼林抚育项目等营造林项目和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项目,五年来,完成投资近7320万元,完成造林16.7万亩。同时,加强退耕还林项目管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充分发挥退耕还林项目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2002年―2005年,我县实施退耕还林51000亩,其中耕地造林17000亩、封山育林20000亩、荒山荒地造林14000亩)。

3.2.3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竹子、核桃为主的特色林产业。我县以林权制度改革为契机,将林产业发展作为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农民增收的战略性措施,大力发展以核桃、竹子为主的特色林产业。到目前为止,全县发展核桃35.7万亩、竹子20万亩,累计投入资金4704万元。2011年开始,县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用于林产业后续管理工作,巩固产业发展成果。2014年,全县核桃干果产量达632吨,产值1900万元;竹材产量429万根(约3.7万吨),产值2146万元;核桃、竹子产业产值占全县林业产值(2.71亿元)的13%。

3.2.4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加强森林防火工作。五年多来,林业部门按照“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安全”的森林防火工作总体思路和早发动、早部署、早安排的工作要求,从组织领导、落实责任、落实经费、强化基础设施建设、科学扑救等方面全面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火灾预防和科学处置能力明显提升。五年间,有效处置森林火灾(火情)106起,取得了无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的好成绩。投入307万元资金,完成了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二期工程和高鲁山水源林保护区森林防火通道建设工程。建立了森林火灾保险制度,全县所有林地纳入森林火灾保险,每年投入保费90万元(中央和省、市、县按比例分担)。五年来,全县理赔火灾损失6起、31万元。

3.2.5加大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林区治安综合治理,确保林区社会和谐稳定。始终保持林业行政执法高压态势,认真执法国家林业法律法规,深入开展林区综合治理,推进平安林区建设,确保林区治安秩序稳定,为林业改革和发展营造了良好林区环境。五年来,全县查处林业行政案件682件,侦破刑事案件65起人。

3.2.6加强林地管理,积极支持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坚持严格执法、规范审批、积极服务的原则,认真行使林地管理职能,抓好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工作,努力服务全县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五年来,办理征占用林地报件28件,批准占用林地5050余亩,收取植被恢复费1164万元。

3.2.7结合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森林采伐管理制度改革。2010年来,经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和省林业厅批准,我县开展了森林采伐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目前,现初步建立了以“乡镇制定、林农审议,县级平衡、限额总控”为原则的新型森林采伐计划管理机制。市对县的森林采伐限额实行五年总量控制;取消了消耗分项控制,不再按商品材、非商品材分项下达指标;取消了天然林、人工林和工业原料林分项限额,对森林采伐实行由蓄积量和出材量双项控制改为蓄积量控制;简化了林木采伐审批程序。林木采伐指标配置更加科学合理。五年来,根据新的采伐计划管理制度,向乡镇(街道)下达采伐指标31万立方米(实际批采9.84万立方米)。

3.2.8严格重点公益林项目管理,用好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005年―2010年,我县界定重点公益林52.14万亩,其中,国家级30.92万亩、省级21.22亩,覆盖全县8个乡镇、60余个村委会、400多个村民小组。2011年来,中央和省下达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997万元。全县聘请国家级、省级公益林专职管护人员215人。多年来,峨山县以用好补偿金、管好公益林为原则,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重点公益林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落实管护责任,确保了资金使用效率。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有效缓解了森林管护资金难题,全面加强了森林生态保护工作,为生态县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建立结束了森林生态效益无偿使用的历史。

3.2.9启动低效林改造工程,提高林地生产力,推进林产业发展。于2010年委托云南省林业规划院编制了《峨山县中低产林改造总体规划》。《规划》提出,在今后10年,结合林产业发展,采取树种更替、森林抚育、嫁接复壮、补植补造、封山育林等方式完成中低产林改造60万亩,逐步扭转峨山林业 “大资源、小产业”的不利局面。2010年来,结合森林采伐制度改革和林业产业发展,我县完成低效林改造5.1万亩,投入资金近400万元。

3.2.10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防止森林疫情蔓延和流行。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开展以小蠹虫、松毛虫为重点的森林病虫鼠害调查、预报和防治工作。五年来,全县防治森林病虫灾害6.87万亩,检疫调运木材2.1万立方米,检疫苗木155万余株。

3.2.11开展省级林业龙头企业的管理和相关服务工作。为提高林业产业规模化、产业化经营水平,充分发挥林业龙头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带动林业中小企业发展。近年来,我县积极林业龙头企业申报工作。目前全县有省级龙头企业4家(云南峨山高香万亩生态茶业有限公司、峨山彝人谷万亩竹海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峨山彝族自治县玉和林场、峨山县森达林业开发有限公司)。

3.2.12加强对林业专业合作社的指导和支持力度,带动林业产业发展。目前,全县注册林业专业合作社11个,其中,花椒专业合作社1个(大龙潭乡麻到底花椒专业合作社),核桃产销专业合作社8个(塔甸镇2个、大龙潭乡1个、甸中镇1个、富良棚乡4个),野生食用菌专业合作社2个(小街1个、富良棚1个)。

3.2.13加强林木种苗基地建设,保障绿化造林工程实施。近年来,峨山县严格按省林业厅制定的定点采穗基地和定点育苗基地建设标准,加强核桃种苗基地建设,建立了峨山县核桃采穗基地,总规模达680亩(双江高平采穗基地350亩、岔河谢札采穗基地150亩、富良棚塔冲采穗基地100亩、双江小铺子采穗圃30亩、双江高平采穗圃50亩)。2014年,建立核桃育苗基地2个、134亩(美国山核桃66亩),年内预计可出圃合格泡核桃苗73.2万株(漾泡50万株、早实20万株、美国山核桃苗3.2万株),能确保2014年全县4万核桃种植用苗需要。建立杨树育苗点2个、147亩(小街62亩、化念85亩),预计年底可出圃合格苗24万株。

3.2.14抓好林业科技培训,提高产业发展技术含量。五年来,全县围绕林产业发展工作,举办林业科技培训126期,培训林农和基层干部25000多人次,发放林产业科技材料4万余份。2014年,县财政安排170万元资金,对历年种植的百亩以上连片的竹子、核桃进行重点,建立县级样板2片、乡镇级样板8片、村级样板55片,样板示范区面积20000亩,涉及农户2789户。

 

3.3基本经验

3.3.1正确把握发展机遇,确立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思路

峨山县森林资源丰富,林业用地面积达228万亩,占国土总面积的78.7%,是玉溪市第二大林区县(仅次于新平县)。全县森林覆盖率66.4%,林木绿化率77.5%,活立木蓄积712.81万立方米。公益林面积98.8万亩,商品林(地)面积129.4万亩,分别占林业用地面积的43.3%和56.7%。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公益林面积52.14万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30.92万亩,省级公益林21.22万亩。2013年实现林业产值2.71亿元。2014年,全县林业产值将突破3亿元大关,林农收入6000万元。峨山县是全市大林区县,同时又是经济欠发达县,发展林业经济潜力巨大。峨山林业不仅承担着生态建设的重要任务,同时,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建设新农村建设都离不开林业的稳步发展,林业产业理应成为峨山县域经济发展中的半壁江山。2006年,县委、县政府提出了建设“中国第一个生态彝族自治县”的宏伟目标,确立了“生态立县”发展战略,在长期的实践中得出了峨山经济发展“出路在山、希望在山、困难在山”的重要结论,对林业作出了历史性定位,对林业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如何实现“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推动全县林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跨越式发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林农的根本利益,成为了新时期林业工作的主题。几年来,我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林业工作全局,把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解放林业生产力的根本动力,把持之以恒推进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作为实现“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和实现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根本性措施,牢固树立生态经济观念和生态文明理念,为念好“山字经”、作好“林文章”,促进峨山林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3.3.2坚持生态建设与林产业发展相结合,推进“生态林业”向“民生林业”转变

坚持生态建设项目实施与林产业建设有机结合,由生态建设带动林产业发展,实现了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2002年、2003年和2005年间,在全县8个乡镇同步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实施规模达51000亩。近五年来,又连续实施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退耕还林配套荒山荒地造林项目、珠江防护林建设项目、造林补贴试点项目、低效林改造项目、木本油料林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异地造林项目、林业科技示范项目、特色经济林种植项目、中幼林抚育项目等10个营造林项目,完成人工造林32万亩,五年累计争取项目资金8015万元。一系列营造林项目的实施,对提高国土绿化率、治理石漠(沙)化土地、防治生态脆弱地区水土流失、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也有力地促进了林产业发展。在项目实施中,选择经济价值较高的经济果木林、生态经济兼用林和速丰产树种为还林树种,实现了以生态建设项目带动林产业发展的目标。2009年至2014年,连续五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对部分退耕树种进行调整优化,增加特色经济林面积,进一步巩固退耕还林项目成效。

3.3.3优化林业产业结构,转变林业发展方式,大力发展绿色生态产业

我县传统林业以木材采伐、加工业为主,是典型的资源消耗型产业。而与之相比,林果业、竹产业在为人们提供林产品、增加林农收入的同时,还能不断地增加森林资源总量,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是真正意义上的生态产业。峨山县始终重视林业生态产业发展。2006年来,县委、县政府在深入研究县情、林情的基础上,实施了农业产业化“2213”工程,全面推进以竹子、核桃为主导的特色林产业发展,在加强生态建设。坚持以中央和省、市营造项目(核桃产业项目、竹产业项目、征占用林地植被恢复异地造林项目、国家造林补贴项目、低效改造项目等)为依托,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动力,科学规划,分类指导,加大政策性投入,努力将峨山林业生态产业(特色林产业)建成新兴支柱产业,让广大林农普遍从林业上得到实惠。2006年―2014年,全县林业产业发展资金投入突破5400万元,全县发展竹子20.1万亩、核桃30万亩,到2017年,核桃面积达到41万亩。2013年,全县核桃干果产量达546吨,实现产值1647万元;竹材产量429万根、3.7万吨,产值2146万元。预计到2020年左右,农业产业化“2213”工程林产业项目全面投产后,全县林业产值将达到5亿元以上,到时,林业产业必将成为峨山县域经济支柱产业。

3.3.4建立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推进森林分类经营,全面加强森林生态保护

为科学处理好生态保护与发展经济之间的关系,突出生态建设重点,强化区域生态脆弱地区生态保护工作,峨山县于1998年组织开展了森林分类经营区划,将林业用地明确划分为商品林和生态公益林两个部分,并提出了“搞活商品林、放开人工林、管死公益林”的发展思路。全县划定重点公益林52.14万亩,占全县林业用地面积的22.8%,覆盖全县8个乡镇、60个村委会400个村民小组,中央和省级财政累计下达资金2400万元,有效缓解森林管护资金难题。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实施,初步实现了生态公益林的有偿使用,一程度上已将重点生态公益林产业化,形成了由国家财政支撑、广大林农受益的林业生态产业,大大强化了生态环境保护。

3.3.5深化林业体制改革,为加快林业发展和强化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政策制度保障

2006年―2010年,我县围绕“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总体目标,全面实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根据“搞活商品林、管死公益林”的指导原则,将全县228万亩林地划为商品林和生态公益林两类。商品林以“均山到户”为主要形式全部纳入改革范围,在坚持林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的前提下,商品林地使用权、经营权和林木处置权落实到农户,并由县人民政府颁发林权证,鼓励、引导农民在确保林地整体生态功能的前提下,以农业经营理念经营林业,尽最大限度地盘活林业生产要素,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生态公益林管护责任落实到一家一户,与农户签订管护责任书,严格按照省、市、县公益林管理办法实施严格管护。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彻底解决了集体林木林地产权归属问题,让广大农民取得了林业生产资料,为林业发展创造了广阔空间,为念好“山字经”,作好“林文章”,全面解放林业生产力奠定了坚实基础,从根本上保障林业可持续发展。

3.3.6坚持保护中开发、开发中保护的原则,统筹好保护资源与利用资源之间的关系

加强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强化森林生态环境保护,确保林区治安秩序和谐稳定。一是严格执行采伐限额制度,加强采伐管理,确保森林资源消长平衡。按照森林资源消耗量小于生长量的原则,每年在全县采伐限额内安排林木采伐计划,严格执行采伐限额和凭证采伐。加强对采伐环节的监管,防止超计划、超范围采伐和采伐野生保护树种等情况发生。五年来,全县下达采伐指标30万立方米,实际采伐10.2万立方米,实现了限额审批、限额采伐,实现了森林资源消长平衡的目标。二是严格矿山开采和工程建设征(占)用林地管理,实现林地占补平衡。峨山县是矿藏资源较丰富的县份之一,县境内开采的矿点较多,正确协调保护林地与矿山开采的关系始终是县委县政府及林业部门的重要工作。多年来,我县严格执行《云南省林地管理办法》等有关林地管理的各项规定,切实加强矿山开采和工程建设征(占)用林地项目审核管理,坚持“占一补一”的原则,努力实现林地占补平衡,把矿山开采和工程建设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降到最低限度。近五年来,办理征(占)用林地项目50个,批准用地227公顷,依法征收植被恢复费1500万元,实施异地造林近300公顷,做到林禁占补平衡。三是严格林业行政执法,坚决查处各类毁林事件。近五年来,全县查处林业行政案件1134余件,侦破森林刑事案件93件,处罚2880人次,挽回经济损失1750余万元,杜绝了重大生态破坏事件发生。四是加强珍稀树种保护工作,坚决制止破坏珍稀树种的行为。2009年以来,对3200余棵榉木、毛红椿、喜树实行挂牌保护,让林农更好地识别保护树种,防止采伐保护树种事件发生,切实加强野生保护树种保护工作。

3.3.7加强自然保护区、水源林保护区管理工作

多年来,林业部门始终重视对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工作,对发生在保护区的毁林案件和火灾案件从严查处。目前,山后厂自然保护区、红石岩水源林保护区、高鲁山水源林保护区、新村水库水资源保护区、县城近山面山保护区、玉林泉水资源保护区森林植被保存完好。自然保护区的建立,加强了我县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态脆弱地区森林资源、水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改善了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为峨山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建立起了一道绿色屏障,夯实了生态县建设基础。

 

3.4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3.4.1林业产业化程度低、结构单一,加之全县林区低效林多、林分质量不高,全县林业“大资源、小产值、低效益”的状况十分突出(全县林业产值为农业总产值的8%,只占全县生产总值的2%)。

3.4.2森林资源保护与开发的矛盾突出,尤其是林烟矛盾较为突出,林业违法案件时有发生,林权纠纷调处工作难度大,特别是省委、省政府实施“工业上山、城镇上山”战略,资源林政管理难度加大,林区治安形势不容乐观。

3.4.3因多年连旱,森林防火难度增大,森林火灾防控能力建设有待加强。由于长期干旱,林产业受灾损失严重,竹子、核桃补值补造难度大。因长期干旱,致使全县35.8万亩竹子、核桃不同程度受灾,其中,成灾20.04万亩,枯死报废11.04万亩(竹子6.88万亩、核桃4.16万亩),经济损失达1890万元。

3.4.5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供需矛盾十分突出。目前,项目建设征占用林地实行限额管理,我县每年只有300亩的用地指标,而需求量至少达1000亩,指标缺口太大,无法满足建设项目用地需求。

3.4.5林业发展资金不足。一方面,绿化造林补助标准偏低,绿化造林资金总体不足。另一方面,由于长期干旱,林产业受灾损失严重,竹子、核桃补值补造难度大,需要后续投入。

3.4.6林业部门能力建设有待加强。林业部门装备严重不足,尤其是执法用车严重紧缺,严重影响工作开展。

 

 

第4章  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4.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按照“生态立县、农业稳县、工业强县”的总体部署,根据中央和省、市确立的林业发展的新定位、新使命、新任务,围绕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科学发展的林业发展总体思路,正确把握和处理好兴林与富民、生态与产业、保护与利用三大关系,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进一步确立以生态优先、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并重的林业可持续发展道路,积极推进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改革管理体制,创新经营机制,调整林业产业结构,倡导和鼓励全社会参与林业建设,努力建设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和比较繁荣的林业生态文化体系,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做到资源增长、林业增效、农民增收,促进峨山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协调发展,为现代新玉溪市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

坚持生态优先,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的原则。以“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和“发展中保护、保护中发展”为总体要求,正确处理好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确保“生态立县”战略的顺利实现。

坚持分类经营的原则,推进森林分类经营,搞活商品林经营,管好生态公益林,充分发挥商品林和生态公益林的主体功能,确保林业产业发展和生态建设同步推进。

坚持科技兴林原则。建立健全林业科技保障体系,把科技创新作为发展现代林业的战略选择和基本理念,依靠科技进步,促进林业跨越式发展和林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坚持依法治林的原则,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森林保护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林业各项方针政策,营造林业发展良好氛围。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长期稳定,保障林业稳步健康发展。

坚持大项目带动大发展的原则,按照建“大生态”、兴“大产业”的要求,在“十二五”期间,争取实施一批生态建设与保护、林业产业建设、低效林改造、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森林防火设施建设等方面的重点工程,夯实林业发展基础。

坚持兴林富民、城乡统筹发展的原则,通过推进林业体制改革,改善林业发展环境,把森林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促进山区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加快产、加、销一体化建设,提高林业产业化水平,努力构建城乡共同繁荣的林业产业体系,实现“生态文明、全民共享”的目标。

坚持全社会办林业的原则,按照谁投入、谁受益的原则,建立适应林业发展的林业管理新体制,引入市场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林业建设,拓宽林业投融资渠道,实现林业生产要素科学合理配置,全力促进林业发展,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3.2发展目标

加快林业生态、林业产业、生态文化和林业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生态环境,提高林业发展水平,不断优化人居环境,把我县建设成为生态系统稳定、林业产业发达、生态文化繁荣、人与自然更加和谐的中国第一个生态彝族自治县,为“森林云南”建设贡献力量,使林业在我县实施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地位进一步加强,在生态建设中的战略地位得到进一步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地位进一步巩固,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发达的森林产业体系、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基本形成,林业进入良性发展轨道。

2020年,全县新造林5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69.0%以上,林木绿化率达到79%;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森林病虫害发生率控制在6.5%以内,成灾率控制在18‰以下;林业总产值达到5.0亿元以上,农民人均林业收入达到2000元,全县林业“大资源、小产值、低效益”的状况根本改变,林业经济成为县域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2025年,全县新造林1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70%以上,林木绿化率达到80%;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森林病虫害发生率控制在6.5%以内,成灾率控制在18‰以下;林业总产值达到8.0亿元以上,农民人均林业收入达到4000元,全县林业“大资源、小产值、低效益”的状况根本改变,林业经济成为县域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5章  “十三五”主要建设任务

 

在“十三五”期间,峨山县林业工作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林业工作部署要求,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逐步建立适应林业发展要求的新的森林生态保护体系、林业产业建设体系和林业服务管理体系,搞活商品林以经营,保护好生态公益林,为峨山林业跨越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5.1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

积极推进以林权流转、林权抵押、林木处置为核心内容的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工作,建立与新型林业产权制度相适应的森林采伐管理制度、林权流转制度、木材(林产品)流通体制等相关配套制度,促进林业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落实商品林地使用权、经营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促进林农增收。

5.2推进低效林改造工程

认真落实低效林改造工程,提高林分质量,优化林业产业结构,搞活商品林地经营,进一步挖掘森林资源优势,充分发挥森林生态效益,提高林地生产力和经济效益,发展壮大林业产业。在“十三五”期间,全县完成低效林改造10万亩。

5.3加强特色林业产业建设

结合国家、省、市营造林项目,持之以恒地推进核桃为主的特色林业产业建设。在“十三五”期间,全县新增特色经济林5万亩,其中,核桃3万亩,其它特色经济林2万亩。

5.4加强退耕还林项目管理

切实加强对5.1万亩退耕还林面积的后续管理工作,发挥其经济和生态效益,发展林业产业,促进农民增收,确保全县退耕还林“退得下、稳得住、能致富、不反弹”。“十三五”期间,全县计划新增退耕还林1万亩。

5.5认真贯彻落实森林保护法律法规和林业政策,加强林政管理,切实稳定林区秩序,确保新旧体制的平稳过渡

认真落实《峨山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和关于各级“工业上山、城镇上山”的工作部署,开展项目建设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服务工作,依法查处违法占用林地事件。深化森林采伐管理制度改革,加快林产品交易市场建设,加强林木采伐管理,规范林产品流通市场。认真落实森林资源林政管理责任制,进一步调动基层干部和执法队伍积极性,确保林政管理措施落到实处。加强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方法,有效地解决出现的新问题,推动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深入开展。

5.6全面加强生态公益林管护工作

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重点公益林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峨山实际,进一步完善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管理制度,管好用好生态效益补偿资金,落实管护责任,切实加强对52.14万亩重点公益林的管护工作;探索一般公益林管理机制,加强一般公益林管理工作。

5.7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

对现有7个保护区进行优化整合,争取升格为省级自然保护区。成立保护区专门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专职管理人员,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

5.8加强森林防火基础建设

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森林防火工作新措施、新办法。启动第三期国家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项目,加强森林防火基础建设。完善火灾保险制度。

5.9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开展以小蠹虫、松毛虫为重点的森林病虫鼠害调查、预报和防治工作。

5.10加强林业龙头企业发展工作,推进林业产业化进程,建设产加销一体化林业发展体系。

5.11加强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逐步建立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业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加强基层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林农提供全方位的社会化服务。

 

 

 

第6章  重点建设项目

 

6.1重点建设项目

6.1.1营造林工程

1、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实施规模1万亩,投资概算1500万元。

2、陡坡地治理项目。实施规模3万亩,投资概算6000万元。

3、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实施规模3.3万亩(主要布局在甸中镇、大龙潭乡、富良棚乡、化念镇)。其中,造林2万亩,封山育林1.3万亩,需要投入4500万元。

4、低效林改造项目(经济林抚育)。实施规模10万亩,投资概算1000万元。

5、造林补贴项目。实施规模5万亩,投资概算600万元。

6、巩固退耕还林项目(配套荒山荒地造林)。实施规模5万亩,投资概算2000万元。

7、森林抚育项目。实施规模1万亩,投入100万元。

8、林木种苗基地建设项目。围绕绿化造林和林产业发展目标任务,新建种苗基地100亩,巩固核桃采穗基地680亩,保障种苗供应。投资概算500万元。

6.1.2特色经济林产业建设项目

1、“十三五”期间,发展特色经济林5万亩。其中:核桃3万亩;其它经济2万亩。投资概算3000万元。

2、经济林丰产基地建设。建立核桃丰产基地10万亩、竹子丰产基地5万亩。投资概算1000万元。

6.1.3林业有害防治项目。完善病虫害监测体系,综合防治病虫害10万亩,投资概算200万元。

6.1.4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三期工程。主要包括�望监测系统、宣教能力建设、专业队伍装备能力建设、物资储备库建设四个子项目。投资概算600万元。

6.1.5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对现有7个保护区进行优化整合,争取升格为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规模30万亩,投资概算2500万亩(规划费、生态效益补偿、管理经费等)。

6.1.6重点公益林保护项目(续建)。加强对52.14万亩重点公益林的管护工作。投资概算3900万元。

6.1.7基层林业站建设工程。新建化念林业站站房800m2,投资概算250万元;修缮站房5000m2(大龙潭乡林业站站房800m2,投资概算50万元;修缮岔河乡林业站站房400m2,投资概算50万元;修缮甸中镇林业站站房1100m2,投资概算80万元;修缮塔甸镇林业站站房700m2,投资概算50万元;修缮富良棚乡林业站站房2000m2,投资概算100万元)。以上工程投资概算580万元。

6.2政策和资金要求

“十三五”期间,全县林业投资总概算26480万元。建议纳入中央和省项目统一实施,给予资金投入。

 

第7章  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7.1加强领导、扩大宣传、提高认识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全社会搞绿化,全民办林业的方针,把林业规划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各方面力量,研究制定既能促进林业发展又能使林业成为农民增收重要来源的具体政策措施,并抓好落实。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民绿化意识,提高全社会办林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7.2继续深化林业改革、改善经营管理体制

1、实行分类经营管理,抓紧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按照国家、省和市的要求,充分尊重林权者的意愿,科学合理确定公益林和商品林的比例,分别制定管理办法。对公益林,按照公益事业进行管理,以国家、省、市、县四级政府投入为主对于纳入公益林管理的集体和农民自留山的森林资源,按照事权划分的原则给予不低于每亩5元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积极争取国家、省、市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抓紧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至“十二五”未,将全县65873.2hm2生态公益林全部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商品林按照基础产业进行管理,主要由市场配置资源,政府给予必要的产业扶持。

2、深化完善峨山县集体林林权制度的改革,研究制定配套改革政策,规范林地、林木流转,建立支持林业发展的相关财政扶持制度,推进林业投融资改革,建立森林资产评估机构,加强林业社会化服务,为推进山区综合开发,促进林业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3、加大中低产林改造力度。引导和鼓励各种社会力量通过租赁、承包、联营、转让等多种形式和方法,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中低产林改造,积极培育优质高效的商品林资源,促进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

4、全面推进森林采伐管理制度改革。通过改革,构建管理公正透明、经营科学有序、管理与经营相协调的森林采伐管理新机制,逐步建立起以森林分类经营为主线,县级森林经营规划为指导,森林经营方案为载体,小班经营为单元,多种经营模式为支撑的森林可持续经营新体系,实现森林采伐由指标控制向森林可持续经营管理转变,最终实现资源增量、农民增收、财政增长、生态增效,林区和谐稳定、林业健康有序发展的目标。

7.3依靠科技进步、促进林业发展

一是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指导思想,加大林业科技投入力度,增加林业建设工程中的科技含量,提高工程质量;二是建立健全林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建立县级林业科技推广中心,加强县林业局人员、队伍、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开展科技推广工作,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科技进步对林业增长的贡献率。三是大力开展林业应用技术的研究与推广,要在林业生产、经营、管理等各个领域,建立起协调、齐抓共管的有利于科技发展的体制和机制形成。四是坚持以人为本,稳定人才队伍,重视人才的培养、选拔和使用,积极引进技术人才。五是大力宣传普及林业科技知识,增强林业科技意识,促进林业建设向集约经营,科技管理,高成效、高水平方向发展。

7.4加强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林业社会性、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建设周期长,工作重点在农村、林区和山区,因此,加强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稳定林业职工队伍,对林业发展,生态环境建设至关重要。县、乡镇两级以公益性服务为主的林业种苗、科技教育、技术推广、勘察设计、病虫害防治、资源管理、木材检查站以及乡镇林业站等机构及其职能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人员要稳定,并逐步提高护林员的工资待遇。

7.5加大投入,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投入机制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大财政对林业工作的投入,将重点森林生态建设工程纳入基本建设规划,每年预算安排一定的资金予以保障,并视财力情况逐年增加投入,从而加快森林峨山建设。一是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增加对林业的投入;二是完善健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三是改进林业资金的监督机制。

7.6改善投资环境,广泛吸引非公资本投资林业产业

非公有制林业企业是推动林业产业发展的主力军。要着力改善投资环境,进一步明确非公有制林业的法律地位,在资源利用、工程招投标、采伐指标、专项资金和信贷支持、税费负担等方面一视同仁,统一政策,为各种林业经济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鼓励个体、私营、外资等非公经济主体以独资、合资、合作、租赁、承包等多种经营形式参与林业产业开发。

7.7加强森林防火工作

森林防火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认真执行各级政府和林业系统双线森林防火责任制,抓好“组织机构、防火责任、设施建设、防火经费、靠前指挥”的真正落实。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民防火意识;加大对野外火源的管理力度,加强林火阻隔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加快火险预警报告,有效提高对林火的控制能力;进一步健全指挥制度,提高科学扑救森林火灾的能力。

7.8建立健全各级政府领导林业建设目标责任制

各级政府对本地区林业工作全面负责,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林业建设的主要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林业建设的直接负责人。对林业建设的主要指标,实行任期目标管理,严格考核、严格奖惩,并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级政府监督执行。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作为干部政绩考核、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7.9加强对林业产值的调查统计工作

加强对林业产值中非木质林产品、林副产品或非直接林业产业产值的调查统计工作,把客观存在的目前尚未体现的林业产值体现出来。加强森林生态的经济效益价值评估工作。提高林业产值对GDP的贡献,提高林业在社会服务体系中的地位,提升林业对社会经济发展作用。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峨山县林业局 发布人:test

主办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网站地图

承办: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4015938

运行维护: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地址:峨山县双江街道桂峰路43号

滇公网安备:53042602000003号

网站标识码:5304260001  备案号:滇ICP备07500970号-1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877-4015938,0877-4017511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