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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峨山县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8-25 00:00 来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打印

为加强峨山县餐厨垃圾规范化管理,促进资源循环利用,保障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县政府制定并印发《峨山县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5年9月22日起正式施行。为便于各单位、企业及社会公众准确理解和执行,现从以下方面进行解读。

一、政策背景

随着峨山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进程加快,餐饮服务、集体供餐等行业日益繁荣,餐厨垃圾产生量逐年递增。此前,县域内餐厨垃圾管理存在收运处置不规范、部分垃圾随意倾倒污染环境、“地沟油”回流风险隐患、资源回收利用率低等问题,既威胁食品安全和公众健康,也制约生态环境质量提升。
为破解上述难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云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峨山县实际管理需求,制定本《办法》,为餐厨垃圾全流程管理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二、政策目标和核心要点

(一)总体目标

建立“属地管理、社会参与、统一收运、集中处置”的餐厨垃圾管理体系,实现餐厨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筑牢食品安全防线,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二)核心要点

  1. 明确管理范围:覆盖本县行政区域内餐厨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及相关管理活动,界定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具体范畴。

  2. 压实各方责任:厘清县乡两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产生单位、收运处置企业及行业协会的职责分工。

  3. 规范运营机制:确立餐厨垃圾特许经营、有偿处理、台账管理等核心制度,构建全流程监管链条。

  4. 强化风险防控:严禁餐厨垃圾流向食品生产、禽畜养殖等领域,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三、重点任务

(一)构建全链条规范管理体系

规范餐厨垃圾从产生到处置各环节操作流程,实现“产生有记录、收运有监管、处置有标准”。产生单位需分类存放、台账记录并按时缴费;收运处置企业需持证经营、密闭运输、规范处置并留存台账。

(二)建立多元协同管理机制

形成政府统筹、部门联动、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管理格局。县乡两级政府统筹推进工作,主管部门牵头监管,执法部门负责查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行业协会强化自律,引导社会力量参与。

(三)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

通过政策引导减少餐厨垃圾产生,鼓励处置技术研发应用,推动资源化产品在农业生产、造林绿化等领域的应用,实现资源循环利用。

(四)筑牢安全防控底线

严厉打击擅自收运处置、随意倾倒、“地沟油”回流餐桌、餐厨垃圾喂畜等违法行为,消除食品安全和环境风险。

四、重要举措

(一)实行特许经营制度

从事餐厨垃圾经营性收运、处置业务的单位,须向县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许可,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明确经营范围、期限、服务标准等内容,保障收运处置服务规范化、专业化。

(二)建立有偿处理机制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按月缴纳处理费,费用纳入县城生活垃圾处理费体系,具体标准由主管部门会同物价、财政部门制定并报批。对九年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福利院等非营利性单位,可适当减免费用。同时,收运处置市场化运营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三)推行全流程台账管理

产生单位记录餐厨垃圾产生时间、种类、数量、去向等信息;收运单位记录收运详情;处置单位记录处置情况。台账作为监管依据,确保流向可追溯。

(四)强化部门联动监管

县主管部门建立信息平台和共享机制,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牵头联合执法;市场监管部门在许可办理和日常监管中督促产生单位规范处置;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做好配合工作,形成监管合力。

(五)完善应急保障体系

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餐厨垃圾管理应急预案,收运处置单位制定污染、设备故障等突发事件应急方案,保障紧急或特殊情况下餐厨垃圾正常收运处置。

(六)鼓励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

倡导通过垃圾分类、净菜上市、改进工艺、文明用餐等方式减量化;支持处置技术研发应用;鼓励在农业生产等领域使用资源化产品。

五、涉及范围

(一)适用区域

峨山县全域范围内所有乡镇(街道)的餐厨垃圾管理活动。

(二)适用主体

  1. 产生单位:从事餐饮服务、集体供餐、食品生产加工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如餐馆、食堂、食品加工厂等(居民家庭生活产生的餐厨垃圾除外)。

  2. 运营单位:从事餐厨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处置业务的企业。

  3. 管理主体:县、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环境卫生、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

  4. 其他主体:餐饮服务等行业协会、使用资源化产品的单位和个人等社会力量。

(三)管理对象

主要包括食物残余、食品加工废料、废弃食用油脂等,其中废弃食用油脂涵盖煎炸废油、餐厨垃圾中的油脂及油水分离器分离出的油脂等。

六、后续工作安排

(一)细化配套政策

由县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牵头,会同物价、财政等部门尽快制定餐厨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及实施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确保有偿处理机制落地。

(二)开展宣传培训

通过政府网站、媒体报道、专题培训等方式,向产生单位、运营企业及公众解读《办法》内容,明确操作要求和法律责任,营造知晓政策、遵守规定的良好氛围。

(三)规范许可管理

县主管部门依法开展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特许经营许可审批,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明确运营要求,筛选具备资质和能力的运营企业。

(四)强化监督执法

建立日常监管和联合执法机制,通过信息平台跟踪台账记录、收运处置数据等,及时查处擅自经营、随意倾倒、违规处置等行为,公开典型案例,形成震慑。

(五)健全评估机制

定期对《办法》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根据实际运营情况优化管理措施,提升餐厨垃圾管理科学化水平。

七、政策解释

本《办法》由峨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峨山县餐厨垃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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