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3日,县人民政府印发《中国共产党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党组议事规则》(峨政发〔2021〕19号),以下简称《规则》),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党组工作,充分发挥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领导作用,提高县政府党组会议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及其它有关规定为依据,制定了《中国共产党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党组议事规则》。
二、主要内容
《规则》就总则、会议组成及议事范围、议题确定及时间安排、会议要求四个方面提出十六条具体要求。
(一)《规则》明确了党组会议的主要任务。一是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贯彻和部署落实上级党组织重要文件、会议精神、指示、决定、决议及上级领导的重要讲话;二是制定拟订法律法规规章和重要规范性文件中的重大事项;三是研究讨论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分工,以及所属部门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事项;四是研究决定县人民政府工作中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总体工作部署、重大工作事项、重要改革措施、重点项目建设、大额资金安排和重要管理规定;五是研究县人民政府班子建设、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识形态等方面重大事项;六是研究决定县人民政府工作中大额资产处置、预算安排以及重要人事任免、考核奖惩等事项;七是讨论和决定县人民政府工作中审计、督查检查等重大事项;八是研究按有关规定应由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规则》对提请讨论的议题必须具备的条件作了明确规定。一是议题内容所涉及的相关单位经过沟通并形成一致意见,未经协调或意见不统一的议题暂缓上会;二是议题内容涉及法律、法规或需制发规范性文件的,须经合法性审查,并附审核意见;三是议题涉及分管县级领导需到会向会议作专题汇报。
(三)《规则》就会议时间安排、讨论表决、决策实施等进行了规定。
1. 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不定期召开,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牵头组织。
2. 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应有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和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组成员参加方能召开,并以超过应到会人员过半数同意形成决议。
3. 会议在研究讨论议题时,与会人员应充分讨论和发表意见。表决可以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者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组成员半数为通过。
4. 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由专门人员如实记录,决定事项按程序编发会议纪要,并按照规定存档备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和反馈会议决议执行情况,并在下次党组会议上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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