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兴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岔河乡高鲁山生态休闲文化旅游开发的建议》,已交由我们研究处理,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很好,2018年,我局同样收到您的《关于岔河乡高鲁山生态休闲文化旅游开发的建议》,感谢您连续2年向我局提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良好建议。加快高鲁山旅游项目的规划,有利于科学合理安排项目业态区,更利于保护中开发、开发中保护高鲁山。2017年由我局牵头,已完成高鲁山生态休闲项目策划,由于目前我县高鲁山自然保护规划暂未制作完成且未通过评审,未对高鲁山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试验区进行划分,因此不利于招商引资及开发工作。待完成高鲁山自然保护区规划完成后,我局会加大高鲁山旅游项目招商引资工作,引进既有经验又有实力的企业,按照保护中开发、开发中保护的原则,在试验区内对高鲁山进行项目开发。客源的进入,进而会带动乡村旅游的发展,餐饮住宿向导等市场需求量的增加,助推精准扶贫工作。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高鲁山,更利于保护高鲁山自然资源,但由于目前高鲁山开发需要资金实力雄厚的企业才能承担起建设经费,同时,高鲁山自然保护规划还未批复,招商引资还需一段时间。高鲁山自然资源与周边山脉较为雷同,要做好文化旅游产业,需要原住民的大力支持和差异化,比如,原生态的房子、生活、习俗等,和支持旅游业发展的产业。只有做好前期准备,才能招好商招大商,打响高鲁山。
感谢您对峨山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对我县旅游发展给予更多的关注并提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峨山县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