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山县审计局关于印发《峨山县审计局“强担当、转作风、抓落实、树形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各股室(中心):
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峨山县审计局“强担当、转作风、抓落实、树形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峨山县审计局
2020年12月15日
峨山县审计局“强担当、转作风、抓落实、树形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将“出思路、想办法、抓推进、勤督查”的重要方法贯穿于工作全过程的要求,结合《中共峨山县委关于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峨山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峨山县“项目为王、工作提升、责任压实、攻坚拔寨”大行动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紧扣“工作提升年”任务部署,紧盯作风、形象提升,切实纠治“慵懒散漫”等不作为慢作为问题,督查全局干部职工强担当、转作风、树立起良好形象,提振精气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强力推动审计工作、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脱贫攻坚巩固提升等工作高质量推进。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 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对党的纪律作风建设提出的新部署、新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律规矩作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省委巡视整改要求,聚焦纠治“四风”这一前提,突出“强化担当”这一重点,紧盯“党员领导干部”这一关键,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实事求是,坚定稳妥,坚持问题导向,与时俱进,标本兼治,以“三不”一体推进的有力有效措施精准整治“四风”中的“低级红”“高级黑”,以“言必行、行必果、干必成”的决心,着力促进作风大转变、效能大提升、重点大突破,不断增强发展新动能、厚植发展新优势、开辟发展新境界,确保省委巡视反馈问题得到全面有效发展。
二、 时间步骤
专项行动时间:2020年11月20日至2021年1月20日。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2月1日)。广泛宣传发动,采取专题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等方式,统一思想认识,全面了解掌握专题行动意义、内容和要求。
(二)行动实施阶段(2020年12月2日至20日)。落实专项行动方案和自行制定的实施计划,认真组织开展工作,结合我县近年来查处的“四风”方面典型案例,举一反三,深入推进自查自纠,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改、纠治措施,全面加强作风基础建设,建机制强内控,转变工作作风,提升队伍形象。
(三)监督检查阶段(2020年12月21日至2021年1月5日)。局办公室将组建“强担当、转作风、抓落实、树形象”专项监督检查组,围绕作风建设负面清单(附件1)紧扣行动实施阶段各股室(中心)工作落实情况,采取体验式、推磨式等监督方式,进行明察暗访。对落实专项行动要求不到位的股室(中心)综合应用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工作预警、约谈、督办等方式,限期督促完成整改。对落实专项行动要求敷衍塞责走过场,形式主义整改或仍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的股室或个人,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责问责。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1月6日至20日)。各股室(中心)要及时梳理总结开展专项行动成果,总结提炼专项行动中好的做法、好的经验,结合自身实际,形成有效地规范制度、工作标准和机制模式,确保行动成果的制度化、长效化、常态化。
三、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强担当、转作风、抓落实、树形象”专项行动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抓实省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重要务实举措,也将为峨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强劲的动力。各股室(中心)要主动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担起主体责任,认真研究部署,全面落实各项任务。党政“一把手”要主动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本部门的“强担当、转作风、抓落实、树形象”专项行动工作负总责;党政其他领导要按照分工,切实落实好工作责任。
(二)力求重点突破。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在更新理念中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发扬敢闯敢干的精神,在振奋精神中强化作风建设,推进工作落实,时刻保持开拓进取精神,在开拓创新中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在发挥表率中提高执行力。要着力解决阻碍改革和影响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取得良好效果。
(三)营造良好氛围。反面典型要及时纠治,并深入推进“以案促改”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同时,要加强正面典型培育,强化示范引领,及时挖掘和选树敢担当、善作为、硬作风、尚廉洁的示范和先进,建立专项行动成果转化机制,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形成一点带面、整体推进的良好态势。加强舆论引导,广泛宣传,突出成效和身边典型,制作一批“好示范”案例,讲好峨山“好干部故事”,营造强化担当、转变作风、抓好落实、树立形象的浓厚氛围。
附件:峨山县审计局作风建设负面清单
峨山县审计局作风建设负面清单
一、“四风”问题中的“低级红”“高级黑”问题负面清单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
1、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只空喊口号,对重大政策跟踪审计传达文件多,研究落实行动少,缺乏实际行动和具体措施,导致政令不畅,弱化党的统一领导。
2、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照搬多,调查研究少,研究强化监督不足,执行过程不切实际,导致党中央政策措施落实效果打折扣,损害党的形象和中央权威。
(二)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方面
3、以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名,一切取消党员、干部和群众合理合规福利待遇。出台“奇葩”规定侵犯党员、干部和群众的合法权利。
4、审计服务峨山经济社会发展不足,对民生资金审计覆盖面有待加强,对营商环境审计监督有待加强。
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方面清单
1、作风漂浮,不细不实,不熟悉本领域或职责范围内工作的重要政策,不掌握工作要求和方法,不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影响本地区本单位工作推进和发展成效。
2、在履职尽责中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回避问题和矛盾,上推下卸责任;慵懒怠政,消极应对,失察失职。
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突出问题负面清单
1、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公款宴请,或酒让其公款报销吃喝费用。
2、操办婚丧喜庆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如未按规定报告操办事宜、超过申办桌数等。
四、违反工作要求方面清单
1、无故上班迟到、早退、脱岗、串岗等。
2、工作期间从事网购、炒股、听音乐、玩游戏、看视频等与工作无关事项。
3、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公务接待违规饮酒。
4、作风散漫,不在状态、拖沓、推诿、敷衍;作风粗暴,谩骂群众等。
5、无视请销假、外出报备、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要求,请“霸王假”、无请示报告外出等。
6、无视值班值守要求,不服从值班值守安排,擅自脱岗、离开岗等。
7、无视会场纪律要求,无报备随意代会,替会;会场交头接耳、随意走动、打瞌睡、玩手机、接打电话等扰乱会场秩序。
五、公职人员“八小时外”负面清单
1、“八小时外”违反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问题。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等行为;公款吃喝、公车私驾、公车私用等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等行为;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中兼职或从事有偿中介活动、违规使用资格书进行挂证取酬、违规参与经商办企业以及违规组织、从事、参与非法集资、高利借贷等行为;违规参加各类庆典、揭牌活动,等作为。
2、“八小时外”违反社会公德和公秩良俗。在公共场所滋事、闹事,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对父母老人不孝敬、夫妻之间不能和睦相处,对子女的恶习包庇姑息、纵容任之,不遵守社区、宿舍守则,邻里相处不融洽,预期不归还贷款、欠款等账务、欠缴住宅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有损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形象的行为。
六、公职人员形象塑造负面清单问题
1、着装。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穿着有明显残破缺损、污渍和过于单薄、透明、短小、紧身等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形象不符的服装。如,背心、拖鞋、超短裙、破洞牛仔裤、露脐装、五分裤、七分裤等。
2、仪容。男同志染彩发、烫发、留长发、蓄长须,女同志化浓妆、染艳丽彩甲和头发等与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身份不相符的装扮。
3、举止。工作场合勾肩搭背、盘腿翘脚;使用江湖称谓、语言不当、行为举止不端、言行失当;公务外出不遵守公共秩序,不讲究社会公德,损坏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形象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