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食品监管工作
发布时间:2022-01-06 09:00 来源:峨山县人民政府网 打印

 2021年,根据省、市、县相关工作要求,我局紧紧围绕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这个中心,结合“创卫复审”及爱国卫生运动相关工作要求,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大力开展重点食品综合整治,切实保障公众饮食安全。现将2021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如下:

1. 基本情况

峨山县共有取证的食品生产企业21户,2021年7月新增食品生产企业1户,完成换证1户,办理停产5户,暂停生产2户,其余14家2021年有开展生产活动;登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109户;有持许可证食品流通经营者1058户,较上年度增加11.25%;仅经营预包装食品备案65户;餐饮服务提供者656户,于2020年基本持平;单位食堂99户(含学校食堂58户),较上年度有所减少;备案食品小摊贩160户,餐饮小摊贩295户。2021年1至8月完成全县餐饮业营业额共计64302.5万元,对比上年同期42814.6万元,同比增长50.2% 。全县有农村举办红白喜事、自办宴席公共场所(民事房)473个,农村集体聚餐备案73起。2021年新办食品经营许可共计340户(含销售、餐饮及食堂),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85户,新办食品销售摊贩备案卡66户。

2021年至目前为止,全局共出动执法员4835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及餐饮单位9377户次。约谈平台经营者5户次,开展专项检查17个。开展生产、流通及餐饮环节食品抽检965批次,目前共收到33份不合格的检验报告,其中16份为食用农产品重金属超标,农残、兽残问题较去年明显减少,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为 96.44%,完成国家级、省级、市级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25起,按时处置率达到 100%。

2. 监督工作情况

(一)开展冷链食品监管

加强进口冷链食品销售环节监管,按照省局要求推广应用省级进口冷链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云智溯”),于2021年1月对县内冷链食品经营户进行了培训,并积极配合县疾控中心开展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开展核酸检测。 至12月22日全县共有冷藏冷冻食品经营户68户(其中:小作坊1户(进口牛肉腌制干巴),超市2户,小食品店及小超市33户;学校食堂3户,餐馆7户,摊贩1户,小吃店3户;肉制品、水产品经营户18户),现有从业人员161人,完成接种2剂(含3剂接种)156人,其他未能接种5人(其中:因原患疾病未能接种3人、因怀孕未能接种1人、因年老体弱未能接种1人)。2021年1月至目前为止,共计进行冷链食品从业人员核酸采样4458人次,冷冻食品核酸采样754批次,冷冻食品外包装及环境核酸采样2700批次,结果均为“阴性”。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126人次,检查农贸市场312个次,检查冷链食品经营户802户次,餐饮服务单位1003户次,未发现经营涉事产品,立案查处0起违规违法案。

开展“涉事奶枣产品”紧急处置。根据上级通知要求,针对流入我县的1条经网络购买山东“涉事奶枣产品”信息开展紧急排查工作,并按要求上报相关信息。经摸排,当事人购买“涉事奶枣产品”为个人食用,未进行再销售,购买数量为1件(共计3小包,520g),于25日食用完毕,内、外包装已作为垃圾丢弃。县疾控中心及峨山县小街卫生院于1月31日对食用“涉事奶枣产品”的5人及韵达快递公司快递员1人进行了核酸采样并送检,至目前6人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二)开展节前检查

结合实际开展“春节”、“端午”、“中秋”等节前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917人次,检查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22户次,经营户352户次,集中交易市场164个次,餐饮经营户1821户次。重点对市场内及周边冷链食品、药品经营户、餐馆的相关商品标签标识、进口冷冻食品云智溯二维码亮码经营、一退两抗药品实名登记等情况开展检查。要求经营者进货渠道要正规合法,强化购进验收管理,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确保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春节前食品抽验10批次,抽检月饼13批次,抽检粽子4批次。均未收到不合格报告。

(三)开展学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

开展了全国两会期间和春、秋季学期开学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并持续开展检查整治工作及重要考试安全保障相关检查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283人次,检查学校食堂191户次,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者185家次,下达责令改正4份,取缔学校周边违法经营者2户,排查出8条风险隐患。开展联合检查2次,一是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重点对学校疫情防控及食品安全开展检查工作。共计检查学校食堂9家,学校小卖部3家。检查发现问题3个,已督促整改;二是联合开展高考前学校及周边安全检查及保障工作,共计出动26人次,检查学校食堂11家,检查校内及学校周边经营户24户,检查发现问题6个,督促及时整改。

(四)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

结合‘管集市’工作,加强对辖区内的农村集市、农贸市场、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的检查,重点对食品假冒(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信息);食品假货(假羊肉、假狗肉、假驴肉等涉及食品欺诈的行为);“三无”食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劣质食品(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等);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等食品;超过保质期食品等进行了仔细检查,加大市场检查,监督食品批发商、零售商严把进货关,督促其切实做到不进、不存、不销假,出动执法人员2788人次,检查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175户次,经营户678户次,集中交易市场338个次。并结合复查市场主体工作,全面清理农村食品批发、零售者的经营主体资格,督促办理许可证43户,取缔无证经营2户。

(四)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

 目前峨山县内无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保健食品经营户有377户,加强宣传引导,结合消防宣传月、“3·15”宣传、食品安全宣传周、“净餐馆、管集市”专项行动一并开展食品、保健食品、药品等相关宣传,以现场咨询、摆放宣传展板、印发宣传材料的形式开展保健食品宣传,共计发放宣传资料700余份,进一步提高消费者对保健食品的认知。结合爱国卫生运动检查继续同步开展保健食品相关检查,并通过网络监测,严查入网经营者是否存在虚假宣传,截至目前,暂未发现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和违规销售行为,无保健食品相关投诉举报。共出动执法人员123人次,执法车辆12台次,检查经营户382家次,其中药店保健食品能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制度,部分经营户未建立保健食品专柜,未发现销售问题保健食品。2021年抽检保健食品5批次,未收到不合格报告。

(五)开展农村经营场所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

至目前共计核查1067户(含餐饮),发现问题46户,经营场所是否发生变化4户,食品经营实际情况与许可证载明事项不一致6户,应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而未取证34户完成办理5户,其他2户。其余均处理完毕。另上月未完成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的5户本月已完成办理。但仍然存在经营者已停止经营但不主动注销其许可,而是等待许可证到期后自动失效,或经营情况发生变更后直接办理新许可证,但未注销老证;至目前检查中暂未发现存在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等行为。

(六)开展打击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整治专项行动。

宣传禁止制售野生动物及来源不明肉类。共出动执法人员365人次,执法车辆18台次,检查水产经营户35户次,检查餐馆768户次,通过检查发现各经营户没有销售未按规定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水产品,未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索取供货商出具的销售发票或凭证不全,但有索取供货商的资质证明。

(七)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202年峨山县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有312户,平台2户,督促美团、小送外卖、特色峨山(3季度已停业)等网络订餐配送平台,约谈相关负责人5人次,检查配送点3个。

(八)开展白酒生产超范围使用甜蜜素、塑化剂超标专项整治及散装白酒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食品从业人员自律意识,继续加强白酒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2021年监督抽检白酒51批次,收到不合格报告5份,其中甜蜜素超标3份,塑化剂超标2份(风险监测),立案查处并结案3起。并于9月开展散装白酒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对小作坊、散酒经营(流通、餐饮)及农村集体聚餐使用散装白酒中出现的无证、无标签、非法添加等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并与散装白酒经营户及小作坊签订“峨山县白酒小作坊和散装白酒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书”,坚决取缔无证行为、严禁家庭自酿酒上市销售、不得销售及使用无标识、标识信息不全散装白酒,关停白酒小作坊1户,查处白酒小作坊无证生产1起。

(九)开展小香葱专项检查

按照市局要求,安排各所对市场内销售的小香葱开展‘掉色小香葱’检查,并通知有快检能力的市场开展针对小香葱的快检工作,检查发现1批次掉色小香葱,并给予监督销毁处理。

(十)开展餐饮服务单位一次性消毒餐具专项检查。

4月6日我局下发了《峨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一次性消毒餐具专项检查的通知》,开展为期1个月的整治工作,要求各所对辖区内使用一次性消毒餐具的餐馆开展全面检查,督促餐馆落实一次性消毒餐饮索证索票要求,督促其余餐饮经营者落实餐饮具消毒工作,必须建立餐饮具消毒记录台账,并如实记录,倡导有条件的经营户配备专用消毒柜。行动中,我局共计出动执法人员395人次,检查614户次,督促225户索取供货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的餐具《检验报告》和每批次的消毒合格证。

1. 开展水产品专项整治

结合“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开展水产品市场检查巡查,摸排我县11个集贸市场有水产经营户30户,无专门的水产品批发市场。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11人次,检查农贸市场56个次,检查商超10个次,检查水产品经营户191户次。抽检水产品28批次,现收到1批次鳝鱼(恩诺沙星超标)的不合格报告,正立案查处中。

2. 开展食盐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落实“云南省食盐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共出动执法人员446人次,执法车辆37台次,检查经营使用单位1476家,食盐批发企业1户,重点检查食盐购进渠道,督促经营者落实索证索票和购进验收要求,查处非法渠道购进及散装食盐销售及使用。2021年至目前为止,县内有持《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食盐主要零售者205户,食盐批发企业1户,餐饮使用食盐经营户682户。县内主要流通食盐主要有“白象”“盐小厨”及“四川久大”等品牌。至目前为止,暂未发现食盐违法问题,开展食盐监督抽检4批次,均未收到不合格报告。

3. 开展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我县无肉制品生产企业,现有肉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14家,其中腌腊肉加工3家,熟食肉加工4家,酱卤肉制品加工7家。主要分布在双江街道和小街街道。大多规模小,工艺简单,产量不大,供应本地市场。2021年结合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和“净餐馆 管集市”七个专项行动,出动执法人员1917人次,检查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22户次,经营户352户次,集中交易市场164个次,餐饮经营户1821户次。规范食品店的亮证经营及证照有效期、从业人员的健康证、食品的合规摆放,加强对辖区内的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日常监督检查,今年抽检肉制品11批次,其中国抽肉制品1批次,省抽5批次,市抽5批次,暂未收到不合格报告。

4. 开展粮食及其制品质量安全整治

2021年县有粮食及其制品的生产加工企业1户(玉溪市嘉禾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小作坊13户(涉及米线卷发加工6户,面条加工2户,饵块加工2户,包子、馒头等加工3户),我局结合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工作等工作,加强对辖区内的农村集市、农贸市场、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的检查,重点对食品假冒、假货,“三无”食品,超过保质期食品等进行了仔细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917人次,检查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22户次,经营户352户次,集中交易市场164个次,餐饮经营户1821户次。共计抽检大米7批次,粮食制品15批次,未收到不合格报告。2021年查处结案涉及粮食及其制品案件3起,其中2020年抽检不合格油条案件1起,过期粮食及其制品案件2起。并督促1户饵块小作坊及2户米线小作坊完成整改。

5. 开展月饼专项检查

我县现有一家生产企业—云南鑫瑞食品有限公司,主要生产热加工糕点、冷加工糕点(包括月饼)。糕点类生产加工小作坊45家,除7家生产加工包子馒头外,剩下的38家在中秋节前后都会进行月饼的生产销售。各所认真开展月饼市场专项检查,未发现违法违规情况。县局于8月16日抽检月饼13批次,其中生产企业3批次,小作坊10批次(涉及8家小作坊),均未收到不合格报告。

(十六)持续开展豆芽菜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2021年我局监督抽检豆芽6批次,暂未收到不合格报告。出动执法人员93人次,执法车辆16台次,检查发现我县无豆芽菜生产企业,有1家豆芽菜生产小作坊;2家豆芽菜小摊贩;15家豆芽菜经营者。生产环节不存在滥用食品添加剂、植物生长剂、农药化肥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豆芽菜等行为,未发现有在豆芽菜中添加“无根素”、“生长素”、“增白剂”等有毒有害和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行为,我县豆芽菜加工市场秩序良好。

(十七)开展“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芝麻油和酿造酱油”专项行动

我县无芝麻油生产企业和小作坊,仅有一家菜籽油生产企业因许可证到期未延续处于停产状态;一家核桃油生产企业,规模较小,属于订单式生产,因修路占用厂区正考虑搬迁厂房。也没有酱油生产企业和小作坊,芝麻油和酱油主要在经营环节销售。结合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和“净餐馆 管集市”七个专项行动,开展经营环节检查,未发现违法违规问题,2021年抽检酱油1批次,未收到不合格报告。

(十八)开展特殊食品风险隐患排查及督促落实标注警示用语检查

根据省局《关于加强特殊食品风险隐患排查及督促落实标注警示用语的通知》要求,我局积极开展检查,指导经营者落实保健食品专区专柜销售要求,及标注:“保健食品销售专区或专柜”、“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等消费警示用,正确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我局出动执法人员26人次,检查辖区内特殊食品经营户183户,进行宣传183户。其中规范设专区专柜并标注警示用语68户,未设专区专柜72户,未标识警示用语20户,未设专区专柜也未标注警示用语23户,做出整改 115户。

(十九)开展爱国卫生“净餐馆”“管集市”专项行动和创国卫复审餐饮服务单位检查工作。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113人次参与“净餐馆”执法检查,检查餐饮服务单位9362户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304份,关停餐馆21家,要求停业整顿27户,处罚18起;开展“餐饮安心码”全面推广工作,截至目前完成亮码公示907户,完成建成区和重点场所餐饮服务单位达标复评513户,达标率100% 。先后举办了“净餐馆”培训5次,参训人员1080余人次。

  共出动执法人员3026人次参与“管集市”专项检查,检查集贸市场及市场内经营户13251户次(检查市场510个次),下达整改要求1942个,完成整改1942个,9月至目前为止共计整治漫摊210户,地摊84户,占道经营150户,出店经营172户,劝离流摊350户,督促食品经营户穿戴衣帽、佩戴口罩328户,督促熟食经营户按要求使用三防设施323户次。分别对县城两个市场开展联合执法整治行动11次,共计出动198人次,全面清理店外经营98户;清理占道经营38户;清理整治摩托车及自行车乱停乱放问题72起。对市场内经营户尤其是熟食经营及小餐馆开展全面检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14份;当场处罚4起;取缔西门市场内露天米线烧烤摊8户。

(十二)做好食物中毒防控相关工作

2021年5月14日召开了“峨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全体会议暨全县食物中毒防控工作会”,会议通报了2020年我县食品安全相关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安排202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及食物中毒防控工作。会后各相关单位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发布预警,及时通过微信、微信公众号及电视台发布《峨山县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告知书》,播放《云南省食物中毒防控工作公益宣传片》,粘贴《2021关于预防食用草乌、附片等毒性中药材中毒的预警》108份,并由县融媒体中心编制了“彝语汉语”双语版野生菌中毒防控相关宣传音频,下发各村,通过大喇叭进行连续播放宣传。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局等开展了多场次野生菌中毒防控宣传工作,现场发放预防野生菌中毒食用指南及宣传册页等相关资料1500余份、宣传袋300余份,现场咨询100余人,受教人数400余人。全县各个乡镇也及时安排部署,通过赶集日集中宣传、入村入户宣传、微信群宣传等形式粘贴、发放各类野生菌中毒宣传资料1500余份。对食用菌中毒高风险地区入户签订告知书1000余份。。同时,加强对全县各集贸市场巡查检查,严禁售卖有毒野生菌及有毒中药材(草乌等),一经发现立即收缴并销毁。2021年通过源性疾病监测上报野生菌中毒157例,无死亡报告;没收草乌13.95kg,防控工作成效明显,但市场巡查还是时有发现销售草乌行为,部分群众多年食用草乌习惯难改,私下交易行为仍然处在,防控意识不能松懈。

(十三)做好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

2021年我局开展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5次,出动执法人员22人,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十四)食品案件查处情况

食品股共计查处并结案30起,均为食品抽检不合格案件,涉案金额合计5994.50元,罚没金额合计17644.50元。

(十五)宣传及培训工作

1. 结合冷链食品监管开展冷链食品安全监管培训。1月4日对辖区内相关冷藏冷冻食品经营者27人开展培训,传达进口冷冻食品经营的相关要求及法规要求,并开展“云智溯”平台使用培训,提高经营者的安全及防范意识,确保经营者能依法依规经营。督促经营者开展“云智溯”平台注册工作。组织餐饮经营者、食堂及监管人员参加3月17日“净餐馆”专项行动现场推进会暨“餐饮安心码”应用培训会。培训分别在峨山县大酒店、县市场监管局和甸中镇政府分六个场次进行,全县8个乡镇(街道)餐饮服务提供者和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共计705人参加培训。

2. 415日,应玉溪市民族中学邀请,对学校食堂净餐馆达标要求进行培训并现场指导整改,现场培训食堂负责人和从业人员22人。

3. 应县上及相关部门要求,开展“净餐馆”相关培训6期,参训人员200余人。

4. 召开“峨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202年第一次全体会议暨全县食物中毒防控工作会”,通报2020年我县食品安全相关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安排202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并就下一步食物中毒防控相关工作做出安排。

5. 8月应邀对小街街道信息员、协管员开展相关食品安全培训,约有110人参加培训。

(十六)开展餐饮业增速推进、引导工作。2021年1-11月全县餐饮业营业额共计91600.1万元,对比上年同期65795.3万元,同比增长39.2%,整体增长态势稳中向好,位居全市第三。全县共有限上餐饮单位15户,限额以上餐饮服务单位1-11月完成营业额共计12599.7万元,同比增长59.64%。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不高,食品安全管理不到位。餐饮经营者未能落实餐饮操作规范相关要求;销售者相关台账不健全,登记不规范;食品未按要求摆放;散装食品(含冻品)的销售不规范,标识不全,擅自分装;小作坊基础差,历史遗留问题多,加工场所“脏、乱、差”,但又无力改造。多数小作坊无独立操作间或加工场所,“三防”设施不到位,缺乏合理设备布局,加工场所、加工设备及工具存在卫生问题,人保洁准备工作不足,未穿戴工作衣帽;各项台账记录及管理制度缺失;小作坊产品标签标识不合格。二是监管力量严重不足。人少事多,专业性要求高,基层管理所人员素质与监管要求不匹配,新业务、新知识掌握不够;无法有效监管,发现问题也难以及时督促整改。三是相关食品从业人员缺乏培训,法律意识不高,不了解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四是农村自办宴席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大。农村自办宴席餐饮条件简陋,且自办宴席聘请的厨师健康检查率底,食品安全缺乏有效管理。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加强宣传培训,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意识。继续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诚信常识,全面提升群众的保护意识和安全意识,形成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诚信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继续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及专项治理,完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一是结合农村假冒伪劣整治工作,重点防范农村食品安全风险;二是持续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品种和重点对象的治理工作,包括:学校食堂及周边、冷链食品、散装白酒、节令食品、小作坊食品、盐粮油整治、农村食品、农村集体聚餐等,加大对各环节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提升整体食品安全水平;三是强化小作坊治理及规范工作。

(三)继续落实《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相关生产、餐饮经营者的培训工作,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排查食品生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各项违法违规行为,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及经营行为;开展食品流通环节日常监督检查,并公示检查结果。

(四)加快推进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工作。于2022年初就安排开展相关审查审核工作,底确保100%获证的食品生产、流通及餐饮环节经营者实现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做好辖区内食品经营者的日常检查录入及风险评定工作。

(五)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好食品安全相关工作。

 

 

                                                                峨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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