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汲取弥勒市“10.18”佛城商都货梯坠落事件教训,进一步提高电梯使用单位安全意识,规范电梯维保行业市场,预防和减少电梯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10月21日下午,峨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紧急召开了辖区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警示教育暨集体行政约谈会。会议由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柏美燕主持,共72人参加会议,包括全县5家电梯维保单位、50家使用单位负责人。
会议以弥勒市货梯电梯坠楼事故为案例,强调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的电梯管理和维保中存在的问题,指出了管理和维保工作中的注意事项,并提出几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二是要提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履行法律义务,对其使用、维保的电梯安全性能负责,提高安全意识,不能投机取巧,要规范内部管理,切实履行合同,坚决抵制问题电梯启用等违法行为的发生。三是电梯维保单位要全面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提升维保能力,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及电梯相关安全技术的要求开展作业,及时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建立隐患台账,确保24小时应急处置电话畅通,遇突发事件后要及时抵达现场实施救援。四是求电梯使用单位及时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总局74号令),使用符合电梯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电梯,依法配备电梯安全总监和电梯安全员,明确电梯安全总监和安全员,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长效机制,并开展相关工作。加大电梯使用安全宣传力度,开展自查自纠,确保电梯的安全运行,杜绝此类事故的发生。
约谈会后,电梯使用单位共签订《电梯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承诺书》50份,电梯维保单位共签订《电梯维保单位承诺书》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