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本级)
第一部分 峨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峨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定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制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和监督实施城乡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标准。统筹拟定全县范围内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统筹办法,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审核、汇总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组织和监督实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不断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
5、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机关、企事业单位福利、离退休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7、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服务各类人才。承担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贯彻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定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政策性安置人员的措施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并组织实施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10、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统筹拟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2、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峨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隶属于峨山县人民政府,属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级别:正科级;办公地点:峨山县公务员小区下段;编制人数:23人,实有19人。
下设峨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及五个副科级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分别是峨山县社会保险局、峨山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峨山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峨山县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峨山县就业局。
(三)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注重攻坚破难,人社工作各项指标任务全面完成
2017年,我县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410人,完成市政府下达全年任务指标数2400人的100.42%;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810人,完成市政府下达全年任务指标数800人的101%,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410人,完成市政府下达全年任务指标数400人的102%;城镇登记失业率2.88%,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4≤% 以内;开发公益性岗位410个,完成市政府下达全年任务指标数400人的102%;“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100人,完成市政府下达全年计划指标数100人的100%;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660人,完成市政府下达全年计划指标数660人的100%;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5户,完成市政府下达全年计划指标数5户的100%;城镇参加失业保险参保人数8905人,完成了市政府下达任务指标数8900人的100%;失业保险金征缴收0.089亿元,完成了市政府下达任务指标数0.089亿元的100%;农村劳动力转移3.0万人;完成市政府下达全年任务指标数1.2万人的250%。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1.29万人,完成目标任务11.19万人的100.89%;2017年,城镇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1162人,完成市政府下达城镇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0933人的101.09%,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10608人,完成2017年市政府下达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0600人的100.07%。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人数4866人,完成2017年市政府下达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人数4820人的100.95%。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9.21万人,完成目标任务9.10万人的100.21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4.816万人,完成目标任务14.784万人的100.22%;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为15900人(其中:企业工伤参保人数为10901人、机关工伤参保人数为4999人),完成市局下达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5900的100%,完成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人数5697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为11311人(其中:企业参加生育保险的人数为6265人、机关参加生育保险人数为5046人),完成市局下达生育保险实际参保人数11300人的100.09%。全县应收缴企业养老保险费5697.31万元,实际收缴5275.50万元,本期收缴率为92.60%;全县应收企业工伤保险费481.48元,实际收缴475.15万元,本期收缴率为98.68%。应收缴企业生育保险费213.87元,实际收缴197.97万元,本期收缴率为92.56%。全县应收机关工伤保险费113.29万元,实际收缴113.29万元,本期收缴率为100%。应收缴机关生育保险费36.96万元,实际收缴36.96万元,本期收缴率为100%;全县应收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10734万元,实际收缴10734万元,收缴率为100%。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6308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收入2736万元,个人帐户基金收入3572万元;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567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支出1364万元,个人帐户支出2203万元,当期收支结余2741万元。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64万元,支付90万元,当期结余274万元。离休、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统筹收入152万元,支付130万元,当期结余22万元,滚存结余33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5171万元,支出 7095万元,当期结余-1924万元。本年度应征缴失业金458万元,已征缴458万元,征缴率达100%。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91%(目标任务91%),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100%(目标任务90%);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100%。
2、坚持就业创业为重,不断提升就业创业工作水平
(1)、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党委、政府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一系列政策和省人社厅去年出台的人社服务稳增长配套政策措施12条、服务“五网”建设和8大重点产业10条、去产能过程中职工安置18条、促进全省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发展13条、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18条等举措,2017年我县共为25户企业,2718人,支付稳岗补贴65.76万元。开展“技能扶贫”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扶贫”两个专项行动服务脱贫攻坚,我局积极协助县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输出工作,多次深入深圳、福建、浙江、昆明、玉溪等用工地考察劳动力市场。2017年,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810人,完成市政府下达全年任务指标数800人的101%,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410人,完成市政府下达全年任务指标数400人的102.5%。
3、坚持民生为本,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1)、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相关文件精神,确保我县符合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通过多次的数据变动、数据比对、最终核实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中符合参加城居保养老保险未参保人员为674人;医疗保险实际未缴费人员为957人。通过县人社局领导和县委、县政府及县扶贫办的汇报、对接,目前,已圆满完成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2)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自2014年10月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以来,我局先后完成了数据采集、征缴计划补做、退休人员调待等工作。截至2017年,峨山县社会保险局完成机关事业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此次机关事业单位调整的范围为2016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及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退职的人员;调整时间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标准从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倾斜调整三个方面进行。参加此次调整人数1828人,月人均增加191.55元,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由2016年底的4287.71元,调整后增加到4479.26元。
(3)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峨山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峨政办发[2014]90号)文件精神,截至2017年11月底,全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9.21万人,完成目标任务9.10人的101.21%。发放养老金241313人次,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1984.13万元。二是继续做好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我局自2009年开始,积极组织失地农民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确实做到即征即保。截至目前,全县共有6个村民小组完全失地,全部组织参加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共有1200人参加养老保险;全县共有7个乡镇(街道)91个村民小组20983人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不含完全失地参保人员);个人缴费资金为1496万余元,集体补助资金为2489万余元,政府补助1412万余元;全县共有4912人正在按季度领取养老保险金,月发放养老金金额为19万余元。
(4)、着力提升医疗保险服务水平。2017年1月起全面实施玉溪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和城乡居大病保险实施办法以及各项配套政策,有力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1-11月城乡居民参保人数达148240人(其中:城镇职工16742人,城乡居民131498人)。
(5)、全面落实金融社保卡置换工作。
按照“数据大集中、应用大集中、服务大集中”建设理念,实现一卡办理并记录个人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保业务,全面启动一代社保卡(医保卡)置换为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二代卡)工作。截至2017底,我县共采集社会保障卡制卡数据146000 人,制卡149453张,发卡 114440张 ,社保卡激活率 90% 以上,批量制卡发卡工作已基本完成。
(6)、以DRGS付费为重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支付县级综合医院推行DRGS付费制度,全程跟踪,掌握情况,加强监管,建立医保对医疗行为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总额预付结算办法和DRGS付费制度顺利推进。目前,峨山县人民医院为DRGS付费实行医疗机构,截至年底,完成对县医院DRGS付费2241万元(其中:城镇职工912万元,城乡居民1329万元)。
4、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全县共有专业技术人员3447人,专业技术资格总数3176人,专业技术人员聘任总数2879人。有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444人,占总数12.9%,中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1265人,占总数的36.7%,初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1473人,占总人数的42.7%。全县共办理了123个事业单位1724人次职称岗位等级的聘用备案审核手续。大力弘扬“工匠精神”,突出重点产业、重大项目,组织教育、卫生等单位赴省内各高等院校开展招聘会,引进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加强专家基层工作站管理,切实发挥专家人才的引领作用。2017年,新增高技能人才101人,完成目标任务100人的101%。完成政府口招录公务员6人,教育系统提前招聘4人,卫生系统提前招聘16人,卫生系统定向免费医学生1人,特岗教师21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一批3人、第三批5人,村官2人,双考安置5人、三支一扶4人、事业单位定向招聘2人,村官定向考录事业单位4人。
5、坚持和谐至上,扎实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1)、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纳入了政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层层压实“四重责任”。开展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隐患排查和专项督查,督促企业推进用工实名制管理,建立完善了诚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向社会公布了一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2017年,我县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接到投诉举报案件213件,化解结案213件,解决被拖欠农民工工资693.25万元,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劳动合同登记备案、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劳动能力鉴定等工作进一步规范,劳动争议案件和信访件及时认真处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政策有效落实。
(2)注重仲裁质量,提高办案水平。继续推进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实行了仲裁员个案负责制,强化了庭审责任,提高了仲裁员业务水平。加强劳动争议办案的管理,注重提高办案质量,全年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30起,涉及劳动者700人,涉及金额970万元;未发生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社会对劳动争议仲裁反映较好。通过仲裁办案,为许多农民工追讨回了劳动血汗钱。
6、坚持人才优先,推进人事制度改革
(1)规范公务员管理。组织完成公务员在职培训及在职培训理论考试的工作,组织完成了21名公务员的初任培训,103名科级领导干部的任职培训,严格审批公务员登记、任免职和流动调配,登记16人,完成2017年公务员考察、政审、录用工作;做好职位设置和管理工作,积极探索推进公务员公开选调办法,拓宽社会优秀人才进入党政机关的渠道。
(2)完善事业单位管理制度。2017上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请示8个单位,市人社局审核批复通过8个单位岗位设置方案。
(3)重视军转安置工作。充分利用省、市各项创业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创业,认真做好转业军人社会保险的转移接续,切实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积极协助民政局做好2017年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安置退役士官5人。
7、落实工资收入分配制度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资福利政策,正常开展好公务员转正定级、机关事业单位职务变动、级别薪级变动、知识分子补贴、警衔津贴、抚恤金、遗属生活补助的审批等日常工作。2017年全年审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称(岗位)变动调整工资287人;办理退休315人,津补贴变动4965人次,发放护理费657人次。二是完成全县参与财政统发工资单位统发工资的按月审核工作、2016年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年报。审批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费43人。开始启用工资决策系统,实现工资信息的电子化管理。
8、规范人事档案管理
推进人事档案信息化、规范化管理,认真、严谨做好人事档案资料审核、补充、整理归档等工作。我局档案室共管理人事档案10637多册,包括在职干部档案、工人档案、退休干部档案、退休工人档案、开除、死亡、辞职、无头档案等五类;管理从1950年至2016年文书档案共19326多件;照片档案一卷;会计档案48卷;实物档案65卷;企业改革资料40册。同时,认真接待查借阅档案的单位和个人,积极配合工资系统填报工作,接待查档单位和个人3000多人次,接收2016年新录用人员档案162册,新调入人员档案15册,接收就业局转入退休工人档案89册,因工作调动转出县外档案130册。加强对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的档案管理及大学生报道工作,2017年从各大院校转回大中专毕业生人事档案852份。全年办理档案传递125人次,办理人才流动57人次。
9、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项目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自2016年12月开工以来,截至2017年12月,目前县级项目主体进入后期装修收尾阶段,完成投资650余万元;乡镇项目:大龙潭乡项目已经完成建设,完成投资23.58万元;塔甸镇项目与其他项目整合建设,目前主体装修进展顺利;甸中镇改建项目已经完成;2017年12月底可完成全部项目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峨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峨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公开09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峨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15004924.6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309424.65元,占总收入的95%;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 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 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695500元,占总收入的5%。与上年对比本年收入增加5883963.93元,增幅65%;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782383.44元,增幅68%。主要原因分析如下:1、人员工资调增及奖金标准增加;2、2017年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开工建设;3、财政拨入2016年-2017年困难企业军队转业干部专项补助。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峨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13787385.13元。其中:基本支出1051009.01元,占总支出的77%;项目支出3246376.12元,占总支出的2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5108299.67元,增幅59%,主要原因分析如下:1、人员工资调增及奖金标准增加;2、2017年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开工建设;3、财政拨入2016年-2017年困难企业军队转业干部专项补助。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峨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10541009.01元。与上年支出7720120.46元对比支出增加2820888.55元,增幅36%。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均有所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峨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46376.12元。与上年项目支出958965元对比支出增加2287411.12元,增幅238%,主要因为2017年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开工建设,加大的项目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项目由中央、省及地方三级投入。工程预算705万元,其中中央投入314万元,省级调入141万元,不足部分由地方自筹解决。该工程已于2016年12月开工建设,于2017年12月竣工,目前已投入使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峨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224950.1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5028956.64元,主要原因分析如下:1、人员工资调增及奖金标准增加;2、2017年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开工建设;3、财政拨入2016年-2017年困难企业军队转业干部专项补助。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6806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主要用于支付:1、“三支一扶”生活补助388067.4元。2、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00000元。3、军队转业干部安置18000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19101.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主要用于支付:1、行政运行3904343元。2、就业补助97200元。3、“三支一扶”生活补助149332元。4、行政单位离退休费199461.3元。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95607.4。6、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1812.75元。7、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5679元。8、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1893元。9、困难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补助1536397元。10、一般行政事务管理240000元。11、劳动保障监察60000元。12、就业管理事务19450元。13、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20000元。14、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工程款2087926.12元。15、云岭首席技师补助100000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71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4)、农林水支出30643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主要用于支付大学生村官生活补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及大学生村官奖励金。
(5)、住房保障366297.2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峨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0000元,支出决算为118000元,完成预算的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000元,完成预算的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3000元,完成预算的7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响应厉行节约等有关规定,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8670.6元,增长/下降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7959.02元,下降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11.6元,长下降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响应厉行节约等有关规定,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000元,占22%;公务接待费支出93000元,占78%。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5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劳动保障监察、就业管理及劳动力转移等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93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3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相关工作调研、就业管理及劳动力转移等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峨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1987.52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151381.36元,增幅72%,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均有所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1、公办费:21453.6元。2、印刷费:4479.15元。3、手续费:106元。4、水费:2400元。5、电费:2344.25元。6、物管费:540元。7、差旅费:11138元。8、会议费:1080元。9、培训费:12239元。10、接待费:34619.24元。11、劳务费:3500元。12、工会费:20800元。13、福利费:26400元。14、公务用车运维费:7732.11元。15、其他交通费:202604.5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峨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14302020.44元,其中,流动资产4035619.32元,固定资产208891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8177491.12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527805.5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692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4727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100平方米,账面原值54964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02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4302020.44 | 4035619.32 | 2088910 | 549640 | 560513 | 978757 | 8177491.12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162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6543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08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指县人社局开展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所产生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县人社局机关运行所产生人员费用及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综合业务管理(项):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方面综合性管理事务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指劳动保障监察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指县就业和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县人社局离退休人员支出。
十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县人社局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向干部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峨山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6日
首页
了解峨山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滇公网安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