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2019年全市创业担保贷款工作联席会议精神,进一步鼓励和推动劳动者积极创业,发挥创业担保贷款促进创业从而带动就业的作用,现将峨山县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办理的事谊通知如下:
一、贷款类型:
(一)“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
1、贷款对象:自2009年起在我县创办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2、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5万元;
3、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4、贴息政策:第一、二年财政全额贴息,第三年自付利息;
5、还款方式:由借款人与担保机构、经办银行约定分期还款;
6、承贷银行:峨山县农村信用社。
(二)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1、贷款对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2、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5万元;
3、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4、财政贴息:第一、二年财政全额贴息,第三年自付利息;
5、还款方式:到期一次性偿还清;
6、承贷银行:农业银行峨山支行、邮政储蓄银行峨山支行、峨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云南红塔银行峨山支行。
(三)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1、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2、贷款期限:最高不超过2年;
3、财政贴息:按照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4、还款方式:两年到期一次性还款;
5、担保方式:抵押担保、质押担保;
6、承贷银行:峨山县农村信用社。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在法定劳动年龄以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身体健康,诚实守信,申请贷款前男性不超过57周岁,女性不超过52周岁;
2、申请贷款以家庭为户,申请人及家庭成员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应没有其他贷款余额;
3、申请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在峨山县境内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4、严禁弄虚作假、一户只能有一人申请贷款,严禁一户多贷或重复贷款,一经核实,一律取消其贷款申请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5、小微企业应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6、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申请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三、申请方式
创业人员到经营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进行报名、提交资料、填写申请表。
四、申请时间及联系方式:
1、申请时间:从即日起到2019年6月30日止(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2、联系方式:劳动就业服务局:4015727;双江劳动保障所:4011320;小街劳动保障所:4063158;化念劳动保障所:4017228;甸中劳动保障所:4550069;塔甸劳动保障所:4461880;岔河劳动保障所:4311500;富良棚劳动保障所:4411307;大龙潭劳动保障所:4510730。
峨山县劳动就业服务局
2019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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