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峨山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J1805075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5-10-15 11:39 来源:峨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打印

柏开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加强人才管理(充分发挥好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建议建议》,已交由我们研究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女性干部退休政策执行问题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和《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厅局级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等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91号)文件规定:1.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担任厅局级领导职务和一级、二级巡视员及相当职级层次的女干部,事业单位中担任党务、行政管理工作的相当于正、副厅局级的女干部,退休年龄每4个月延迟1个月,从60周岁逐步延迟至63周岁。2.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担任县处级领导职务和一级至四级调研员及相当职级层次的女干部,事业单位中担任党务、行政管理工作的相当于正、副处级及相应职员等级的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每4个月延迟1个月,从60周岁逐步延迟至63周岁;如本人申请,可以选择每4个月延迟1个月,从55周岁逐步延迟至58周岁退休。

二、关于退休高职人员兼职乱象问题

(一)现行规定: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兼职需遵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及廉政要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兼职需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不得违规取酬或从事与原职务关联的营利性活动。

(二)规范管理:联合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开展专项清查,重点核查退休公职人员兼职取酬的合规性。

(三)推动建立“退休专家库”,引导高层次人才通过合法途径参与社会服务,明确兼职范围与报备程序。

三、关于人才流失与断层风险防范

(一)优化政策衔接:在延迟退休政策框架下,鼓励单位结合岗位需要和个人意愿,实施“弹性退休”机制,避免“一刀切”。推动“传帮带”计划,要求高级职称人员退休前参与青年人才培养,缓解断层压力。

(二)强化人才激励:对重点领域(如教育、医疗、科研)的女性高级人才,在职称评聘、项目支持等方面给予倾斜,增强留人吸引力。

四、下一步工作

(一)继续认真贯彻执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共中央组织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94号)、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厅局级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等退休年龄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91号)文件精神。

(二)加强政策宣传和培训,明确用人单位责任,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再次感谢您的宝贵建议!我们将持续完善政策落实机制,切实保障女性专业技术人才的合法权益。欢迎您继续监督指导我们的工作。

 

            峨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3日

 

  (联系人及电话:施麟玲 4012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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