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30 16:05 来源:峨山县人民政府网 打印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就业失业登记管理服务是掌握劳动者就业与失业状况的重要手段,是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就业服务、落实就业创业政策的基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4〕97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就业失业登记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 2016〕170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规范就业失业登记管理服务工作制度

(一)就业登记 

1.用人单位就业(录用)登记: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于录用之日起 30日内为劳动者办理就业(录用)登记手续。

线下申报方式:用人单位到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录用)登记手续。办理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劳动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1份、劳动关系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劳动合同中个人劳动服务期限页、劳动合同中甲乙双方签字页)。

线上申报方式:可通过“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https://hrss.yn.gov.cn/jycyn/ssologin/login)申报录用人员就业登记。 

2.劳动者申报个人就业登记: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者灵活就业的,需进行个人就业登记。

线下申报方式:由本人在就业创业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的县(市、区)、乡镇(街道)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报就业登记。办理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劳动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1份,自主创业的提交工商营业执照(现场办理需填写《玉溪市就业创业登记表》 1份)。劳动者需要现场办理纸质版《就业创业证》的,还需填写《玉溪市就业创业登记表》中对应信息,并提供二寸照片 2张,由受理其就业登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一并办理。

外省、外地户籍和农村居民户劳动者办理就业(录用)登记的,按照上述规定同等办理,不得要求提供常住证明,不得将劳动者申报失业登记或提交《就业创业证》作为就业登记的前置条件。

线上申报方式:劳动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就业彩云南”、支付宝、电子社保卡、云南人社 12333等各类平台及 APP进行线上自主申报就业登记。

(二)失业登记 

1.用人单位办理失业(退工)登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于 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失业(退工)登记。

线下申报方式:用人单位可到受理其录用登记手续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失业(退工)登记手续。办理时需提交以下材料: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线上申报方式:可通过“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https://hrss.yn.gov.cn/jycyn/ssologin/login)为劳动者申报失业登记。 

2.劳动者申报个人失业登记:

线下申报方式:劳动者自主申报失业登记的,由本人在户籍所在地、常住地、参保地、就业地的县(市、区)、乡镇(街道)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办理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劳动者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1份(现场办理需填写《玉溪市就业创业登记表》 1份)。现场办理纸质版《就业创业证》的,还需填写《玉溪市就业创业登记表》中对应信息,并提供二寸照片 2张,由受理其录用登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一并办理。

线上申报方式:劳动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就业彩云南”、支付宝、电子社保卡、云南人社 12333 等各类平台及 APP 进行 线上自主申报失业登记。

二、进一步加强就业失业登记数据的管理

就业失业登记是城镇新增就业数据采集的主要途径,城镇新增就业指标又是研判就业形势、完善就业政策的重要依据。各县(市、区)要积极推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就业失业登记信息采集管理制度,抓好基层数据采集工作。做好就业失业统计报表数据的比对分析工作,做到统计报表数据与就业失业登记信息系统数据一致,确保就业信息的完整性和实时性,努力提高统计质量。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就业失业登记服务管理和统计工作,要不断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制度,拓宽就业登记信息采集渠道,加强登记信息监测和动态管理。业务人员严格履职,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做好就业失业登记管理服务工作。

(二)加强协作配合,全面摸排底数。各县(市、区)劳动合同备案部门、社会保险保中心、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要协同配合,建立就业登记与社会保险登记、劳动用工备案之间的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机制,全面摸排底数,做到“应登尽统”,切实提高就业登记人数。

(三)强化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多渠道开展宣传,调动力量积极到街道、社区、园区、企业开展政策宣讲,对就业失业登记对象、经办条件、登记就业失业后可享受的服务和政策等加强宣传,扩大社会知晓度,引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积极参与就业失业登记。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 5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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