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了!10月1日起,云南省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
发布时间:2022-10-09 09:01 来源:峨山县人民政府网 打印

日前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

《关于调整全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

启动最低工资标准与失业保险金标准

联动调整机制

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进一步提高失业保障水平

切实保障云南省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

一、发放标准

全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要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执行。与我省2022年最低工资标准同步调整,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月计发标准为:

 

(一)一类地区1710元/月。

 

(二)二类地区1575元/月。

 

(三)三类地区1440元/月。

 

具体地区类别划分及对应失业保险金月计发标准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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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执行时间

 

自2022年10月1日起执行。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要按照调整标准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二)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所需资金,从各州(市)统筹地区的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各州(市)应按照《云南省失业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加强收支管理,确保基金收支平衡;确有困难,发生资金缺口的州(市),可按规定申请省级调剂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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