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农业局:
针对近日,国家安全生产督导组对我省安全生产工作专项督导后,指出我省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存在“少数基层单位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中走过场、风险管理工作部署不到位、台账管理混乱”的突出问题,结合我市农药专项整治行动及农药安全生产大检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切实推进农药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按照《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农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云农办种植﹝2017﹞263号)、《玉溪市农业局关于印发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玉农通﹝2017﹞110号)要求,现将农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和“严格、严肃、认真”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的检查,进一步落实我市农药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行为,督促指导监管对象提高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排查事故隐患,解决安全生产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重点
(一)集中开展农药安全生产检查。采取日常检查、明察暗访、突击抽查、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立即开展农药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农药生产企业的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或批准证书等证件是否齐全,原材料采购与产品生产销售记录是否规范。对生产限制使用农药的企业,要追溯产品去向,严格依法查处非法非标生产、制假售假、违规添加其他农药成份的企业。对农药经销商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规销售禁限用农药、假冒伪劣农药等行为。对食用农产品生产者,重点检查农药禁限用措施落实情况。(责任领导:王琼丽,责任单位:市农业局种植业科、市植保植检站、各县区农业局,责任人:张志军、王树明、各县区农业局主要负责人;完成时限,2017年11月30日前)
(二)集中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对农药安全生产进行全面细致的隐患排查,重点对生产经营使用高毒农药、限制使用农药进行排查,并对排查过程认真记录,对安全隐患进行科学分类,对查出的隐患造册登记,逐个隐患明确整改落实时限、具体负责人和安全预防措施,实现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销账全过程记录和闭合。对生产企业重点排查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建立原材料进货记录制度和农药出厂销售记录制度等;对经销商重点排查《农药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落实情况,是否建立购销台账等情况;对食用农产品生产者重点排查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及统防统治组织是否建立农药使用记录,是否存在使用百草枯等禁用农药行为,是否违规在蔬菜、瓜果、茶叶、食用菌、中草药等作物上使用甲拌磷、克百威、涕灭威等限制使用农药的情况,是否超剂量、超范围、缩短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责任领导:王琼丽,责任单位:市农业局种植业科、市植保植检站、各县区农业局,责任人:张志军、王树明、各县区农业局主要负责人; 完成时限:2017年10月31日前)
(三)集中开展事故源头风险管控。认真组织开展事故源头安全风险辨识,按“定人员、定时间、定责任、定标准、定措施”的原则进行管控,建立农药安全生产事故源头风险防范体系,确保安全生产风险源可控可管。重点对农业生产企业、经销场所、仓库等进行风险源排查预判。(责任领导:王琼丽,责任单位:市农业局种植业科、市植保植检站、各县区农业局,责任人:张志军、王树明、各县区农业局主要负责人;完成时限:2017年10月31日前)
(四)集中规范完善台账管理。各县区要根据省厅安全生产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台账管理的通知》要求,充分认识到做好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的重要性,将规范台账资料作为夯实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抓手,落实专人,按农药安全生产要求,分门别类完善相关台账资料,做到有据可查,一目了然。(责任领导:王琼丽,责任单位:市农业局种植业科、市植保植检站、各县区农业局,责任人:张志军、王树明、各县区农业局主要负责人;完成时限:2017年10月25日前)
三、相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加强对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协调,确保专项行动有序推进,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全面开展农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查。对整治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二)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把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在十九大期间和今后一段时间按工作要求和时间进度抓好整治工作。对整治责任落实、组织不得力、自查自改不认真、整治不彻底的,市农业局将按相关规定进行通报和约谈,建议当地政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三)强化检查督导。各县区要加大农药安全生产督导的力度,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督导工作,对发现存在的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要及时通报并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要求,整改完成后要及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农业局种植业科和市植保植检站。市农业局将于9月25日至10月底开展多轮安全生产督导。
(四)强化总结宣传。各县区要做好农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阶段性总结,认真总结做法、经验和成效;充分发挥媒体和社会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农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强化舆论引导,构建良好的整治氛围,定期不定期通报典型案例,曝光违法行为。
(五)强化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制度,按照要求及时报送农药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和相关信息。从10月起,各县区要在每个月10日前将本辖区农药安全生产大检查大督导情况表、安全生产检查督导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情况以及上月农药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和农业部门查办案件情况统计表报送市农业局种植业科、市植保植检站。
玉溪市农业局 2017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