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山县2023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
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峨山县财政局:
2024年6月27日至2024年8月28日,由峨山县财政局委托云南驰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提出了宝贵的整改建议。峨山彝族自治县民政局高度重视,认真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绩效评价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为了妥善解决困难群众的生活困难问题,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建立困难群众制度,国家为解决城市居民的生活困难而建立的一种社会救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社会救助工作,进一步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发挥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根据《玉溪市民政局玉溪市财政局关于提高2022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玉民发〔2022〕66号)、《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城市低保与扶贫开发制度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政办函〔2017〕4号)要求,聚焦脱贫攻坚、推进精准低保,坚持原则、规范程序、全面实现精准救助,提高标准、保障兜底脱贫。
(二)预算批复及资金使用情况。根据《玉溪市民政局关于提高2022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玉民发〔2022〕66号)、《玉溪市财政局 玉溪市民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 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玉财社〔2022〕297号),根据我县城乡困难群众数据,由中央、省、本项目计划安排资金预算约为2322万元。中央预算下达资金2019万元,省级预算下达资金303万元。项目资金安排构成细项为对全县困难群众对象实施救助,按时按月发放补助。
(三)绩效目标实现情况。根据项目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经济性、系统性原则,结合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的相关要求设立相应的指标,并分配相应的权重(分值)。本项目评价指标拟设置4个一级指标(决策、过程、产出、效益);11个二级指标(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落实、资金管理、项目管理、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社会效益、满意度);25个三级指标,每个指标中根据数据源的不同分别确定评分层级。
二、绩效评价结论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得分95.87分,评价等级为“优”。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项目基本实现预期目标,通过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项目的实施。
(一)保障全县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通过建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城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稳定、持久、有效地解决全县城乡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扎实开展低保规范化管理专项治理,坚决杜绝“关系保”、“政策保”和“平均保”等问题,严格执行审核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动态管理。加强社会救助工作,进一步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聚焦脱贫攻坚、推进精准低保,坚持原则、规范程序、全面实现精准救助,提高标准、保障兜底脱贫,发挥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
(二)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各乡镇(街道)加强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工作的领导,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将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工作绩效评价。按规定申报社会救助表彰奖励项目,对有突出表现的给予表彰。
(三)提升基层社会救助能力。开展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力量专题调研,研究解决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人手不足的难题。县财政根据常住人口数量按照不低于1:1 的比例安排社会救助所需工作经费,并纳入各年度财政预算。县级每年开展社会救助业务培训不少于两次,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素质高、对困难群众有感情的社会救助干部队伍。
三、取得成效
(一)扩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范围。全面排查低收入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三级智力残疾人和精神残疾人以及重病患者,参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全面排查特困救助供养对象以及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点核查是否有年满16周岁退出特困救助供养的未成年人,严格落实特困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 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的规定。
(二)完善困难群众救助标准调整机制。每年按照省市制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指导标准,适时公布实施峨山县标准。进一步完善低收入群体价格临时补贴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强化资金需求保障。
(三)完善临时救助制度。进一步巩固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实施成果,对于支出型临时救助对象,临时救助标准实行城乡统筹,全面落实县、乡两级审批有关规定。
(四)促进社会力量参与。加快推进慈善事业信息化建设,建立和完善慈善捐赠信息管理系统,鼓励以捐赠财产、设立项目、提供服务等方式,自愿开展慈善帮扶活动。
(五)引导社会工作力量参与。培育发展基层社工站,鼓励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协助社会救助部门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评估、建档访视、需求分析等事务,为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到 2025 年底,实现社会工作服务覆盖所有乡镇(街道)。强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培养,加大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力度,引导以社会救助为主的服务机构按照一定比例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
(六)优化困难对象认定程序。持续推行低保积分制,科学认定低保对象,有序推进持有居住证人员在居住地申办社会救助。实施由急难发生地给予临时救助。
(七)畅通社会救助渠道。统筹开通“12349”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建立主动发现报告机制,将走访、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列为村(社区)组织重要工作内容。
(八)加快服务管理转型升级。统筹推进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统一汇集、互通共享救助帮扶的各类信息,为开展救助帮扶提供支持。持续推进“一部手机办低保”升级,增强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能力,取消可以通过各级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的有关证明材料,为困难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九)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各乡镇(街道)加强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工作的领导,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将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工作绩效评价。
(十)提升基层社会救助能力。开展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力量专题调研,研究解决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人手不足的难题。县财政根据常住人口数量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安排社会救助所需工作经费,并纳入各年度财政预算。县级每年开展社会救助业务培训不少于两次,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素质高、对困难群众有感情的社会救助干部队伍。
四、需要整改的主要问题
(一)民政服务供给能力不足。随着当前改革的不断深入,民政工作的领域越来越宽、对象越来越多、要求越来越高,民政系统基层队伍人员配备不足,影响和制约了民政事业深化改革发展的步伐,相关的经费投入、设施保障和队伍能力建设亟待提升。
(二)资金保障压力加大。困难群众在受疫情影响和往后维持常态化防控机制下的生活保障需求将持续增长,脱贫后返贫的可能性提高,社会救助的范围也将进一步扩大,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资金上级下达严重不足,保障压力进一步加大。
(三)基本民生保障服务面临的困难和压力越来越大。面对任务越来越多,对民政工作者的能力和水平要求越来越高,学习能力不足,政策掌握不精,服务群众能力水平不够的问题日益明显。民政工作服务方式、工作体制、管理体系、基建设施还需进一步完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五、整改完成情况
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认真进行了全面分析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如下。
(一)提升了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力度。综合运用入户走访、及时受理申请、收入核查、线上整合等方式,识别归集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人口、易返贫致人口、支出型困难人口等低收入人口基本信息,同时进行动态监测,根据监测预警情况,及时给予救助,确保了任何家庭或个人在遇到困难时得到了有效保障。
(二)提升了落实落细各项救助政策。及时准确了解困难群众所忧所思所盼,推进困难家庭救助需求综合评估,根据具体困难类型、程度和特点分类救助,减少了上访困难群众人数,提高了困难群众对社会救助工作的满意度。
(三)提升了社会救助服务能力。夯实了社会救助基层基础,打通社会救助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提升服务效率。实现了让困难群众少跑路、信息多跑路,解决了困难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的问题。
六、对本单位今后绩效工作的启发
依托云南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强化低收入人口数据动态管理,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社会救助信息交换与共享机制,实现与相关部门数据共享制度化、常态化。持续发挥社会救助信息交换与共享机制作用,提升基本民生保障精准化水平。完善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指标,确保及时预警查访核实,分层分类实施救助帮扶。
峨山彝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