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山彝族自治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3-05-30 11:16 来源:民政局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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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山彝族自治县民政局2023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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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峨山彝族自治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峨山彝族自治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峨山彝族自治县民政局2023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拟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以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的管理、使用、发放和监督工作;负责特困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工作,指导乡镇敬老院工作,负责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定期生活补助及管理工作;承担全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的登记、监督、管理和年度检查工作,配合社会组织党委做好全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担慈善组织认定,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认定工作;落实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贯彻殡葬管理政策、法规,拟定殡葬管理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拟定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福利机构的工作,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落实儿童福利政策,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有关志愿者队伍建设;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建设工作;负责乡镇(街道)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审核、申报工作,负责我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峨山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社会救助股和社会事务股。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峨山彝族自治县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峨山彝族自治县中心敬老院、峨山彝族自治县社会福利中心)

2.峨山彝族自治县殡葬管理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以人为本,兜住兜牢民生底线。

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救助体系。深入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治理、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工作,强化居民家庭收入核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实现有效衔接。

2.老有所养,养老事业产业协同发展。

全面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资源共享的原则,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推动养老服务业深化改革,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障和服务体系。

3.社会协同,强化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

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增强社区公共服务能力,提高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深入推进党建引领五社联动,加大力度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和社工人才,创新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会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联动机制,促进多元治理主体协同参与社区治理。创新思维、创新方法、创新载体,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进村(社区)创建活动有效开展。

4.多方联动,推动慈善事业和志愿服务健康发展。

坚持把办实事作为检验党史学习教育成效的重要标尺,加强政策创新,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强化慈善组织日常监管。完善志愿服务体系,探索建立志愿服务激励机制。

5.激发活力,健全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的社会组织管理和服务体系。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动摇,推动党建工作和社会组织工作深度融合发展。注重培育发展,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大力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促进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协商、救助帮扶、公益慈善、健康养老等服务,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推动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方面的积极作用。严格监督管理,有效落实社会组织年检年报制度,将党建工作、业务活动、财务管理等纳入检查重点,增强社会组织遵纪守法、规范运行的自律意识。

6.提质增效,不断提高专项事务管理服务水平。

      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融入新发展格局,要持续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质量,保证婚姻登记规范高效,婚俗改革逐步推广。深化殡葬改革,惠民殡葬政策全面普及,生态文明殡葬全面覆盖。持续推进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完成平安边界创建工作,及时做好行政区域界线纠纷调解工作行政区划工作;提升流浪救助管理机构服务能力,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存权益,加强对城区主要街道、路口、桥洞、涵洞、火车站及河道河堤等流浪乞讨人员易滞留地段的全面巡查,对需要救助的人员进行及时施救。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峨山彝族自治县民政局编制2023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差额供给单位0定额补助单位0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参公单位0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工勤人员编制0事业编制14人。在职实有2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4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部门财务总收入2,201.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201.99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36.57万元,下降5.84%主要原因2023年年初预算中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较2022年年初预算有所下降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201.9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01.9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01.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36.57万元,下降5.84%主要原因2023年年初预算中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较2022年年初预算有所下降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部门预算总支出2,201.9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201.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1.7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89.06万元,下降58.85%,主要原因是抚恤金、丧葬费、遗属补助、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殡葬(火化补助)、其它农村生活救助这几项支出2022年列在基本支出2023年列在项目支出;项目支出1,720.2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52.48万元,增长47.31%,主要原因是抚恤金、丧葬费、遗属补助、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殡葬(火化补助)、其它农村生活救助这几项支出2022年列在基本支出2023年列在项目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201行政运行316.7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峨山彝族自治县民政局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只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产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2080206社会组织管理2.0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组织变更登记时开展审计服务和社会组织登记评估经费。

2080207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3.50万元,主要用于边界联检(牵头)会议食宿费、材料费,峨山彝族自治县地名文献档案建立。

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34.2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练水宾馆人员生活补助。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54.98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退休人员统筹外养老金等经费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9.9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41.86万元,主要用于抚恤金、丧葬费、遗属补助等经费支出。

2081002老年福利200.1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我县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的补贴。

2081004殡葬500.6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城乡居民火化补助支出及运尸费、安溪陵公墓管理人员工资。

2081107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383.9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我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89.1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我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309.1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我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政策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救助支出。

2082101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37.3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我县在中心敬老院集中供养的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208210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70.3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我县集中和分散供养的农村特困人员救助金支出。

2082502其他农村生活救助42.3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六十年代精减退职人员生活补助、村委会离职干部生活补助和原大队一级离职半脱产干部生活补助、社会定期救济、2023年春节慰问经费。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9.93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行政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充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0.66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事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充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9.67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44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职工医疗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30.8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4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峨山彝族自治县民政局202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14万元,较上年减少0.12万元,下降2.8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峨山彝族自治县民政局2023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峨山彝族自治县民政局202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84万元,较上年减少0.13万元,下降6.6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8次,共计接待236人次。

与上年对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接待人数,压减公务接待经费,减少陪同人数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峨山彝族自治县民政局202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30万元,较上年增加0.01万元,增长0.4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0万元,较上年增加0.01万元,增长0.44%。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与上年对比,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0.01万元,增长0.4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有部分必要的车辆保险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补助资金

1.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全面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的重要性,将其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完善政府领导、民政牵头、残联配合、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履行主管部门职责,做好补贴资格审定、补贴发放、监督管理等工作,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与相关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制度有机衔接。

2.加强制度落实。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导市场服务、鼓励慈善志愿服务等方式,健全补贴与服务相结合的残疾人社会福利体系,促进残疾人服务业发展。

3.加强监督管理。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发放使用情况定期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会同残联组织定期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绩效评估,及时处理残疾人及其他群众的投诉建议,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4.加强政策宣传。及时组织学习培训,全面掌握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精神和内容,正确组织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充分利用多种媒介宣传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引导全社会更加关心、关爱残疾人。充分考虑残疾人获取信息的特殊要求和实际困难,采用灵活多样形式进行宣传解读,确保残疾人及其家属知晓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内容,了解基本申领程序和要求。及时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解释工作,协助残疾人便捷办理相关手续。

惠民火化补助资金

根据峨山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纪要,《峨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的通知》(峨政办发〔201455号)文件规定的殡葬惠民政策,执行落实惠民殡葬政策,树立以人为本、丧属至上的理念。对具有我县户籍、且不享受国家规定丧葬补助的农业人口和城镇居民,死亡后火化、且进入经营性公墓或者公益性公墓安葬的,在遗体运输费由县财政据实报销的基础上,再给予一次性补助4000元。建立督查制度,确保资金发放到位。1.保障全县惠民火化补助足额发放到丧属账户,减轻丧属经济负担。确保资金及时发放。2.加强政策宣传,提升补助政策的宣传效果,保证政策知晓率达到100.00%。丧属满意度大于95.00%

农村原大队一级离职半脱产干部定期生活补助经费

1.确保按质按量发放。认定认准补助对象,按照标准足额打卡发放;保证资金于每月10日前及时发放;实现政策宣传全覆盖,确保电话畅通,发放后及时提醒。

2.规范资金发放。做好信息比对、材料核实等工作,确保资助对象精准。

3.加强监督管理。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停发补助金。对于不符合条件已经发放补助金的依法及时追回。

高龄老年人保健(长寿)补助资金

一是数量指标:高龄补贴发放人数≥4,300人;质量指标:补贴对象识别精准率=100.00%;时效指标:补贴资金发放及时率=100.00%;成本指标:8089周岁高龄补贴发放标准=50/*月,9099周岁高龄补贴发放标准=100/*月,100周岁及以上高龄补贴发放标准=300/*月;社会效益指标:提升高龄老年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高龄老年人满意度≥90.00%

二是进一步完善老年社会福利制度。发展适度普惠型的老年社会福利事业,制定政府为特殊困难老年人群购买服务的相关政策。

三是充分认识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老龄人口快速增加,将直接导致劳动年龄人口比重下降,社会供养系数上升,家庭功能弱化,社会负担加重,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重大影响。积极应对老龄化水平的上升,做好高龄老年人保健(长寿)补助工作。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

        一是数量指标:全县城市低保对象保障人数≥1,900人,应保尽保率=100.00%;质量指标:城市低保对象识别精准率≥95.00%;时效指标:城市低保资金发放及时率=100.00%;成本指标: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发放标准≥375/*月;社会效益指标: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生活水平提升情况=稳步提升;满意度指标: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满意度≥90.00% 

      二是按照政策标准按时足额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保障全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基本生活,共享经济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三是完善困难群众救助标准调整机制。每年按照省市制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指导标准,适时公布实施我县标准。进一步完善低收入群体价格临时补贴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强化资金需求保障。

四是服务高质量更加精准,继续全面推进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的运用与实施,打通最后一公里,让有需要的困难群众,能够足不出户在家申请困难救助,保证及时、有效的解决困难群众提交申请难的问题。

(六)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补助资金

一是对具有本地户籍的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且有集中供养意愿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高集中供养照料服务,对他们提供基本的生活条件,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疾病治疗、办理丧葬事宜等救助工作。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切实维护他们的基本生活权益。

二是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人数≥70人;城市特困供养人员识别精准率≥95.00%;城市特困救助供养资金发放及时率=100.00%;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补助标准≥910/*月;保障城市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城市特困救助人员满意度≥85.00%

三是为城市特困救助供养人员提供救助,在解决最基本生活问题的同时,提高特困人员生活质量,增加特困人员幸福感,让特困人员中的老年人能够安享晚年,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让特困人员中的残疾人享受医养结合的方式,健康无忧生活;让特困人员中的未成年人享受义务教育,有所学、有所教。

四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把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保障范围或特困人员供养,提高户均保障人数。严格执行低保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按月社会化发放制度。着力提高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七)抚恤金、丧葬费经费

峨山彝族自治县民政局离休人员曹如惠经审批的抚恤金、丧葬费为200,972.00万元,退休公务员张为呈经审批的抚恤金、丧葬费为195,152.40元,两项合计:396,124.40元,按审批金额据实发放。

(八)农村特困供养人员救助补助资金

一是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人数≥280人;农村特困供养人员识别精准率≥95.00%;农村特困救助供养资金发放及时率=100.00%;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补助标准≥910/*月;保障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农村特困救助人员满意度≥85.00%

二是为农村特困救助供养人员提供救助,在解决最基本生活问题的同时,提高特困人员生活质量,增加特困人员幸福感,让特困人员中的老年人能够安享晚年,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让特困人员中的残疾人享受医养结合的方式,健康无忧生活;让特困人员中的未成年人享受义务教育,有所学、有所教。

三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把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保障范围或特困人员供养,提高户均保障人数。严格执行低保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按月社会化发放制度。着力提高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春节送温暖活动补助经费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期间,为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困难,确保全县人民特别是困难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经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安排,县民政局决定于2023年春节前走访慰问城乡困难群众、特困供养人员、春节期间坚守工作岗位单位干部职工。

社会救助车辆运行维护保障项目经费

1.有效开展救助工作。部门联合开展上街巡查活动,对不愿进站求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救助。在实施救助过程中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程序开展,依法维护生活无着和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法权益。

2.做好配套宣传工作。向救助对象宣传告知相关政策,实现政策宣传全覆盖,保证政策知晓率达到100.00%

3.合理使用车辆。严格监管,确保车辆仅用于救助工作。

十一练水宾馆人员生活补助经费

根据《峨山县人民政府关于练水宾馆职工安置实施方案的批复》(峨政复〔20105号),对52名职工按月发放生活费及社会保险直至退休,所需经费全部由县财政纳入预算,按月足额拨付。截至202211月,由县财政支付费用未退休的职工还有10人,划转员的生活费、社会保险及其他费用参照县人民政府批复的《峨山县人民政府关于练水宾馆职工安置实施方案的批复》(峨政复〔20105号)执行,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按月足额拨付。

十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

1.数量指标:全县农村低保对象保障人数≥4,000人,应保尽保率=100.00%;质量指标:农村低保对象识别精准率≥95.00%;时效指标:农村低保资金发放及时率=100.00%;成本指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发放标准≥305/*月;社会效益指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生活水平提升情况=稳步提升;满意度指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满意度≥90.00%

2.按照政策标准按时足额发放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保障全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基本生活,共享经济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3.完善困难群众救助标准调整机制。每年按照省市制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指导标准,适时公布实施我县标准。进一步完善低收入群体价格临时补贴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强化资金需求保障。

十三峨山彝族自治县民政局2023年非税收入列支项目经费

峨山彝族自治民政局2023年非税收入可以用于其他项目列支。列支的项目分别为:1. 培训乡镇敬老院、中心敬老院护理人员取证相关知识,使乡镇敬老院、中心敬老院人员能持证上岗,目前无证,属于省、市上级要求整改项目,取证培训费由劳动就业局专项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构成,县级应配套200/人。2. 根据《转发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_云南省民政厅_云南省财政厅_云南省商务厅_云南省妇女联合会关于实施康养云师傅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玉人社发〔202144号),各地要进一步提高对康养技能培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实施康养技能培训计划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所以要加强养老服务工作人员业务培训。3. 因民政部门社会救助及社会事务政策多,政策更新快,所以要不定期对基层社会救助人员进行培训,所以要加强民政重点工作综合业务学习。

(十四)社会定期救助补助资金

1.数量指标:全县社会定期救助对象保障人数=2人,应保尽保率=100.00%

2.质量指标:对象识别精准率≥95.00%

3.时效指标:=资金发放及时率=100.00%

4.成本指标:生活保障补助资金发放标准≥35/*月;

5.社会效益指标:生活保障对象生活水平提升情况=稳步提升;

6.满意度指标:生活保障对象满意度≥90.00%。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应保尽保率达到100.00%,受益群众满意度达到90.00%以上。

按照政策标准按时足额发放生活保障补助资金,保障对象的基本生活,共享经济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十五)农村离职村办干部定期生活补助经费

1.确保按质按量发放。认定认准补助对象,按照标准足额打卡发放;保证资金于每月10日前及时发放;实现政策宣传全覆盖,确保电话畅通,发放后及时提醒;

2.规范资金发放。做好信息比对、材料核实等工作,确保补助对象精准。

3.加强监督管理。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停发补助金。对于不符合条件已经发放补助金的依法及时追回。

十六婚姻登记信息录入设备、会议室业务培训室设备购置、办公设备购置项目经费

1.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完成全县1966年至今的婚姻历史档案信息补录。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婚姻历史档案数据信息录入进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我县婚姻历史档案信息录入工作任务,规范婚姻登记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资保障。

2.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措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开展市内异地办理婚姻登记改革,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温馨的婚姻登记服务,努力把婚姻登记机关建设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

3.及时将有关会议精神传达到干部职工身上,让干部职工领悟有关会议精神,并在工作中贯彻落实,因峨山彝族自治县民政局社会救助及社会事务政策多,政策更新快,所以要不定期对基层社会救助人员进行培训。

4.峨山彝族自治民政局因新调入干部,目前还没有使用的办公电脑,同时现干部职工用的办公设备已年代久远老化,所以急需增加必要的办公设备。

十七遗属补助经费

峨山彝族自治县民政局有遗属两人,分别是鲁莲英、李玉仙,从20227月标准提高为910//月,2023年应发放21840元,20227-12月应补发差额624元,2023年合计应预算22464元。确保遗属补助资金按最新标准按时足额发放到遗属手中。

(十八)安溪陵公墓管理员补助资金

1.保障政策实施。根据峨山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纪要,《峨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的通知》(峨政办发〔201455号)文件规定的殡葬惠民政策,执行落实惠民殡葬政策。

2.确保补助资金按规定发放。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每月600元标准及时发放。

3.由县殡葬管理所组织实施,每季度至少监督检查一次,确保管理人员尽职尽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墓区内卫生保持整洁干净,绿化植物能定期浇灌,保证成活。

十九六十年代精减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经费

1.数量指标:补助资金发放人数=44人,六十年代精减退职人员识别精准率100.00%;时效指标:补助资金发放及时率=100.00%;成本指标:六十年代精减人员补助资金发放标准≥168/*月;社会效益指标:六十年代精减人员保障对象生活水平提升情况=稳步提高;满意度指标:六十年代精减人员满意度≥90.00%

2.按照政策标准对44名六十年代精减退职人员进行生活补助的发放,保障其基本生活,妥善解决一九六一年一月六日至一九六五年六月九日期间精减退职的一九五七年底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国家机关和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的老职工(不含临时工、合同工、季节工)的生活困难问题,进一步改善他们的生活水平。

3.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受益群众满意度达到90.00%以上。

二十困难群众临时救助补助资金

一是按照政策规定对发生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的群众实施临时救助,精准识别,精准施救,按时足额发放救助资金。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政策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救助,帮助其渡过难关,保障其基本生活。

二是健全临时救助制度,较好地化解城乡居民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在兜住民生底线、开展救急解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加强临时救助工作,有效解决城乡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体现。临时救助是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的托底性制度安排。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升脱贫攻坚质量,突出精准扶贫、精准救助,聚焦救急解难。

三是落实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工作要求的需要,是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工作保障,加快形成救助及时、标准科学、方式多样、管理规范的临时救助工作格局,牢社会救助体系的最后一道防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的需求。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按照有关文件及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业务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峨山彝族自治县民政局2023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7.2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7.86万元,下降50.35%,主要原因2022年将劳务费57.40万元列在该项下而2023年该项下没有列劳务费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7.20万元,其中:办公费3.00万元、水费0.18万元、电费0.32万元、邮电费1.70万元、差旅费0.30万元、会议费4.11万元、培训费5.35万元、公务接待费2.00万元、委托业务费4.50万元、工会经费1.84万元、福利费4.6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8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峨山彝族自治县民政局资产总额2,574.7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1.98万元,固定资产2,549.7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3.05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7.9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8.3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2.14万元,其中出租资产35.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2.14万元。鉴于截至2022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2月(2023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42600531400111


峨山彝族自治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1.doc

峨山彝族自治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2.doc

峨山彝族自治县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20230208034613912.xlsx

峨山彝族自治县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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