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山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06 15:28 来源:峨山县人民政府网 打印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峨山县林草局在省、市、县各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通知》、县委、县政府《峨山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精神,统筹推进林草立法、执法和普法工作,促进林草领域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不断提升林草法治水平,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2023年我局组织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意义和精神实质,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有关理论及精神纳入局党组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国家安全工作、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论述摘编》等内容,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二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集体学习内容。根据中共峨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峨山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要求,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强职工法治学习教育,通过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法律进机关”培训11次及“林草干部大讲堂”活动,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意义和精神实质,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努力提高全局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职尽责的能力,我局将按照法治建设的工作要求和计划,完成法治建设工作目标。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局党组书记、局长始终认真履行全市林草系统法治建设实践者和推动者的职责,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通过组织召开理论学习会、党组会议、林草大讲坛等形式,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上重要讲话、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等精神,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和法治政府,二是提高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通过组织党组学习、林草大讲坛、党日活动等形式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法治学习教育培训活动,为广大职工提供各方面的学习机会,全面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水平。

(三)全面落实普法工作责任

一是严格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坚持学法用法,围绕党组会、林草大讲坛,安排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作出决策。组织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在职干部职工参加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网上考试,现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拥有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证人员共63人。二是开展专业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培训、全省林草监测核查执法、森林督查、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即时监管工作推进会及培训、“双随机、一公开”等法律法规及业务培训。三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把全民普法与林草执法紧密结合,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根据普法工作要求制定峨山县林草局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年度工作要点,扎实开展普法工作,充分利用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了“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增强民众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

(四)全面梳理部门权责事项

一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55 号)要求,做好峨山县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根据职责范围,对本部门权责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做好峨山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并对清单进行了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二是扎实做好行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推进“双随机、一公开” 监督,开展年度峨山县林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林业草原监督“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工作,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示,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制度。三是推动“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更新调整办事指南,完善本地化要素信息,实现许可事项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

(五)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情况

一是林木采伐与审批。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有效控制森林资源消耗按照“十四五”限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云南省林草和草原局关于公布实施云南省“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通知(云林资源〔2021〕7号)的要求,严格执行“十四五”采伐限额,确保森林资源持续稳定增长。二是加强林地资源管理。依法审核审批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严格执行林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对各种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进行严格的审核申报制度,提前介入,认真做好咨询,跟踪指导服务,依法审核报批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三是持续深化林业和草原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峨山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已于2023年4月24日成立,核定事业编制9名,设大队长1名、队员1名已任命,其余人员待调整,峨山县林草局将持续协调人员配备,确定执法人员,组建执法队伍,持续推进林草行政执法改革。四是强化林草行政执法培训。为有效提高林草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每年均组织培训,进一步促进林草行政执法人员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执法、规范执法。五是加强森林资源核查与森林监测工作。深入开展森林督查、专项行动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及时核实、依法查处,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积极推动森林资源监测、核查、执法三个“全覆盖”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巩固国家森林督查成果。六是全面落实森林防火措施。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 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突出抓好责任制落实、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重要工作,进一步提高森林火灾防控能力建设,积极应对森林火灾发生,工作开展总体顺利。

二、存在问题

一是行政执法组织指挥体制不顺畅。机构改革后,森林公安转隶,乡镇林业站整体划归乡镇政府管理、成立乡镇街道执法大队,但人员配备不足,执法能力较弱,原有的林草执法组织体系被打乱,监管力量被削弱,执法机构建设与工作职能不相适应。二是法治宣传还有待加强。法治宣传深度和广度还要拓展,与社会公众对林草法律知识的多样性需求还有一定差距。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4年峨山县林草局将继续按照《峨山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2021—2025年)》,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要求,学法尊法用法。

(一)提升林政执法、资源管理水平。不断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林政执法、资源管理队伍。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执法效能和规范化水平。

(三)加强法治政府宣传。积极做好普法工作,利用节日积极开展法律宣传服务活动,继续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峨山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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