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琼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处理“林改”后遗症的建议》已交由我们研究处理,现答复如下: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决定》,我县于自2006年10月率先启动了林改试点工作,截止到2009年4月,全县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及整改工作全面结束。全县确权林地面积224.82万亩、确权到户 32172户、林木林地36680宗,核发林权证22487本。为了保护我国日趋减少的森林资源,维护国土安全及保持生态平衡,2016年,党中央、国务院发出通知,全面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同时,启动了非天保区天然商品林管护补助政策,并参照公益林补偿政策执行。2016年的补助标准是:集体和个人补助14.25/亩,其中4.25元/亩由县级统筹用于个人和集体天然商品林管护,10元/亩直接兑现给集体或个人(承包者)。我县涉及商品林105.32万亩,本年度补助资金1574万元已就位县财政。
您在提案中建议政府及林业部门出台相关政策,对林改时流转的林权按现有持证面积全部通过中介机构评估后进行回购。如县政府不能及时回购,建议向上级相关部门申报。按照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暂无相关依据。但是,随着林权制度配套改革的推进,林业政策会更加完善,林农的利益相信会得到更好的保护。
为了维护好林权大户的利益,减少因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给林改流转大户带来的损失,国家、省、市、县各级林草部门都在深入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天然商品林停伐保护后林农和林权流转大户的出路。我县主要开展是从以下工作:一是尽快制定我县天然商品林停伐保护补助政策,将补助尽快发放到林权所有者手中;二是积极争取林权贴息贷款项目,符合林业贴息政策的,办理林业贴息贷款,不符合条件但有贷款意愿的,做好服务工作;三是加大对林权大户的产业扶持力度,在项目申报和立项、技术服务和培训上给予倾斜,支持鼓励发展林下种、养殖,发展多元化的林业经济,拓宽增收渠道,增加收入。
感谢您对林业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的林业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推动峨山林业工作稳步健康发展。
峨山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