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山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新闻发言人
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和联系,积极主动、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保障外界对机关事务工作的知情权,接受社会公众对机关事务工作的监督,构建良好的宣传氛围,制定峨山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新闻发言人制度。
一、新闻发言人工作遵循的原则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维护发展改革工作大局。
2.对外发布新闻需有新闻价值,体现新闻数据的权威性、公开性和时效性。
3.新闻发布的内容要准确、及时、公正、严肃。
二、新闻发言人
龚 维 女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新闻发言人
柏建华 男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股股长、新闻联络员
三、新闻发言人的职责
1.为机关事务新闻发布会提供新闻信息和相关资料,根据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授权,负责主持或参加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有关新闻发布会。
2.负责组织管理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的新闻发布工作。发生突发事件时,新闻发言人应在事后2小时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组织人员对如何进行新闻宣传提出建议,同时,负责核实突发事件的真实情况,并及时组织起草新闻发布稿,报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支部审批。
3.受理媒体记者采访申请,接待、安排和接受记者采访,并为记者采访提供相关服务。
4.执行上级机关指定的新闻发布和公共关系事务;
5.执行与政府新闻发布有关的其他工作。
四、新闻发布的内容
新闻发布的内容要确保真实准确,要符合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保密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要求公开适合新闻发布的内容;
2.机关事务管理部门重要决定、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
3.机关事务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阶段性成果及典型工作经验;
4.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出台的新举措、新机制;
5.涉及全中心的重大问题、重要活动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重大突发性事件及处理情况;
6.针对社会舆论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
7.需要对外发布的其他信息。
五、新闻发布的管理
1.新闻稿的起草和审定:新闻发言稿一般由涉及相关业务的股室负责人拟定初稿,送新闻发言人初审后报中心党支部审定。
2.归档:使用后的新闻发言稿,由中心综合股立卷保管。
六、其他
1.新闻发布所需经费,从单位业务经费中列支。
2.本制度由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