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山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新闻发言人制度
发布时间:2021-01-15 15:32 来源:峨山县人民政府网 打印

峨山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新闻发言人

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和联系,积极主动、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保障外界对机关事务工作的知情权,接受社会公众对机关事务工作的监督,构建良好的宣传氛围,制定峨山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新闻发言人制度。

一、新闻发言人工作遵循的原则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维护发展改革工作大局。

2.对外发布新闻需有新闻价值,体现新闻数据的权威性、公开性和时效性。

3.新闻发布的内容要准确、及时、公正、严肃。

二、新闻发言人

龚  维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新闻发言人

柏建华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股股长、新闻联络员

三、新闻发言人的职责

1.为机关事务新闻发布会提供新闻信息和相关资料,根据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授权,负责主持或参加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有关新闻发布会。

2.负责组织管理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的新闻发布工作。发生突发事件时,新闻发言人应在事后2小时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组织人员对如何进行新闻宣传提出建议,同时,负责核实突发事件的真实情况,并及时组织起草新闻发布稿,报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支部审批。

3.受理媒体记者采访申请,接待、安排和接受记者采访,并为记者采访提供相关服务。

4.执行上级机关指定的新闻发布和公共关系事务;

5.执行与政府新闻发布有关的其他工作。

四、新闻发布的内容

新闻发布的内容要确保真实准确,要符合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保密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要求公开适合新闻发布的内容;

2.机关事务管理部门重要决定、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

3.机关事务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阶段性成果及典型工作经验;
       4.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出台的新举措、新机制;
      5.
涉及全中心的重大问题、重要活动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重大突发性事件及处理情况;
      6.
针对社会舆论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
      7.
需要对外发布的其他信息。

   五、新闻发布的管理

1.新闻稿的起草和审定:新闻发言稿一般由涉及相关业务的股室负责人拟定初稿,送新闻发言人初审后报中心党支部审定。

2.归档:使用后的新闻发言稿,由中心综合股立卷保管。

六、其他

1.新闻发布所需经费,从单位业务经费中列支。

2.本制度由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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