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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山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2-08-30 14:11 来源:峨山县财政局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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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山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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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峨山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峨山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医疗保险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建立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医保基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完善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监督履行医药机构服务协议。

3.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基金划拨、转存、保值增值和基金运行分析报告编制工作。

4.组织实施医疗保险参保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落实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政策,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推进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系统建设。

5.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结算支付管理办法,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办法。

6.组织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7.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办法并监督实施,协调做好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8.管理县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规范服务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医疗保障工作。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认真开展参保扩面工作,积极推进全民参保计划

积极做好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坚持参保登记与扩面并重,采取有力措施,建立联动机制,优化经办流程。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压实各乡镇(街道)的工作责任,针对不同的参保人群采取广播、电视、微信、走街串户发放宣传画册等方式,积极做好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动员工作,对脱贫人口、城乡低保等特殊困难人群采取上门服务的方式,确保全县脱贫人口100.00%参保,城乡居民特殊困难群体实现应保尽保,有效推进全民参保计划。2021年,全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7,931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28,678人,共计参保人数146,609人,完成市下达的参保任务,占我县常住人口的101.88%,参保覆盖面达95.00%。离休干部医疗统筹20人,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11人。

2.深化医疗保险付费制度改革

1持续深入推进医共体医保基金打包付费制度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峨山县医共体建设,充分发挥医保支付在医改中的经济杠杆作用,最大限度地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激发医共体控制医疗费用的内生动力,促进分级诊疗,在2020年医共体医保基金全额打包付费的基础上,继续推行医共体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按人头打包付费方式制度,实施对县域内组建的单一医共体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人头打包付费。打包方式,按医共体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总额(不含大病保险),提取一定比例的风险调剂金后,剩余部分整体打包给医共体,由医共体统筹管理使用。打包金额包括各医共体参保城乡居民在医共体内、体外所发生的应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全部费用。医共体对所包干参保人群因病就医产生的门诊、住院、生育分娩等医疗费用,根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按照因病施治、合理诊疗的原则,兑现城乡居民各项保障待遇,充分保障参保人员权益。

2持续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制度

积极推进医疗保险支付制度改革工作,稳妥推进按病种付费制度,自2016年以来在县级人民医院探索推行DRG付费,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权益、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基金使用效率。《玉溪市医疗保险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方案》(玉医改发20183号),2021年纳入DRG付费范围的病组为1,237个。2021年度付费标准为:二级医院费率0.46元,三级医院费率0.78元。2021年,峨山县人民医院总出院10,476人次,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入组病例10,350人次,入组率98.70%

3.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以确保医保帮扶政策持续稳定为工作要求,持续抓好医保扶贫成果巩固工作截至12月我县动态调整脱贫人口12,751人已100.00%参保缴费,已实现应保尽保。持续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医保扶贫政策。12月底,脱贫贫困人口住院2,341人次,政策范围内医疗总费用1,293.00万元,报销1,166.00万元,报销比例达90.18%,其中:基本医保报销827.00万元,大病保险报销73.00万元,医疗救助及兜底保障266.00万元。全面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兜底保障通过医疗保险信息系统进行一站式结算,实现脱贫人口省内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通过数据多跑路,切实解决脱贫人口跑腿垫资的问题。

落实好救助平台的运用。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是全省统一的救助平台,涉及民政、教育、医保等7个部门,针对农村低收入人口,着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群众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手机APP等渠道进入政府救助平台申请相关救助事项。我局已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参加培训3次,安装使用政府救助平台政务微信10人,其中局班子成员已全部注册安装。截至目前,收到平台申请件11件,办结11件。

4.加强医疗服务管理,强化基金监管,确保基金运行安全平稳

我县辖区内共有87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其中:村<社区>卫生室75家)和45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其中:二级定点医疗机构3家(其中公立医院2家),乡镇(街道)卫生院8家。年初,与12家医疗机和45家定点零售药店签订了医药服务协议,健全医疗保险服务考核机制,制定服务质量考核办法,确保定点服务协议的履行,提高服务质量,切实做好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和管理工作,确保参保人员享受优质、便捷的基本医疗服务。

切实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整顿规范医疗保障运行秩序,严厉打击医疗保障领域或欺诈骗保行为,开展对两定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定期和不定期以及专项检查活动,县(区)间开展交叉检查行动。

2021年里,开展协议医药机构全覆盖检查、打击欺诈骗保、整治医保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等工作,对132家医药机构检查166家次,其中:检查医疗机构119家次,检查定点药店47家次,发现违规问题55家次,下发整改意见书17份,下发稽核处理通知书83份,收回违规费用211.57万元。2021年共调查并审批意外伤害人数622人次,经调查核实,支付576人次,部分支付的12人次,不予支付的34人次,不予支付金额72.25万元。

5.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认真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从思想上增强对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性、复杂性、紧迫性的认识,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决策部署上,主动履职、发挥作用,确保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认真做好医疗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开展。

1全面落实省市医疗保障各项政策,提前做好对新冠肺炎防控保障对象、保障标准、费用保障、费用结算、药品保障等应急措施。

2开展对两定医药机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相关药品价格巡查工作。为避免我县两定医药机构出现口罩等医用材料大幅涨价,禁刷医保卡现象,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县医疗保障局组织人员对城区定点零售药店进行了价格巡查。全方位关注我县防护用品口罩、酒精、医用材料、板蓝根及泡腾片等医药用品销售和价格,确保医药用品的供应和价格稳定。

6.妥善解决离休人员、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医疗待遇

离休人员、二等乙级伤残军人的医疗待遇实行实报实销,定点医疗机构实行社会保障卡就诊制度,资金由所在单位自筹,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离休人员年人均4.00万元统筹,二等乙级伤残军人年人均0.50万元统筹,单独列账,医疗费用不足的部分和困难企业和改制企业的医疗统筹费用由县财政负担,鼓励离休干部和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节约医疗费用,合理就医,实行节约有奖的办法,兑现2020年离休干部节约奖励2人金额1.00万元,奖励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4人金额1.80万元。

7.加强特殊病慢性病管理工作,落实特殊病慢性病的门诊医疗保障待遇

为减轻参保人员负担,对患有特殊病慢性病的参保人员,门诊医药费实行再给予补助的门诊慢性病管理制度。

截至202112月,峨山县享受门诊特殊病慢性病患者达20,357人(其中:特殊病3,142人,慢性病17,215人)。城乡居民慢性病门诊就诊51,980人次,总费用1,087.00万元,统筹支付535.80万元;特殊病门诊就诊12,793人次,总费用1,124.00万元,统筹支付500.30万元,大病支付1,328.00万元;重大疾病门诊特殊病就诊1,220人次,总费用230.00万元,统筹支付103.00万元,大病支付104.00万元。

城镇职工慢性病门诊就诊31,657人次,总费用1,059.00万元,统筹支付803.40万元,特殊病门诊就诊6,540人次,总费用775.00万元,统筹支付516.00万元,大病支付503.00万元;重大疾病门诊特殊病就诊516人次,总费用110.00万元,统筹支付78.00万元,大病支付21.00万元。

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医疗费用支出38,175人次支付132.00万元。

认真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年规划纲要》和《中国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以及《峨山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进一步提升我局慢性病预防控制水平,确保成功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做好我局各项基础性工作。

8.严格执行医疗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

严格按照国家财经制度要求,各项财务收支活动纳入财政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认真组织会计核算,办理会计业务;合理编制单位预算,根据预算和单位用款计划,及时申请财政拨款;及时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报送财务报表,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和预算执行情况;建立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分析报告制度,按规定划分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各项基金分别核算,各险种之间不相互挤占、不混淆使用;按财务管理规定建账、做账、传递票据、划拨资金,严格按照规定计算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存储银行利息,利息收入分别记入相应的基金中,没有发生分解、转移、私分利息收入和挤占、挪用基金等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情况,坚决整改审计中存在问题。

9.扎实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按照机构改革职责职能划转的要求,为确保我县医疗救助职能划转后医疗救助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全面落实各项医疗救助政策,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对接,在确保政策连续性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适时开展相关政策业务培训,并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积极开展医疗救助工作,全县医疗救助资金资助参保16,6082021年,医疗救助门诊救助人数443人次,救助资金3.00万元,住院救助3,236人次,救助资金337.00万元。同时,积极发挥医疗救助资金资助参保的作用,对特困人员、孤儿进行了全额资助,对城乡低保和一、二级重度残疾人进行了0.012万元的资助。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应保尽保。

10.不断优化异地就医备案流程,积极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联网结算工作

积极动员县域内有条件的医药机构进行系统升级改造,支持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截至目前我县已开通跨省异地结算的医药机构共8家,其中定点医疗机构3家,定点零售药店5家。开展好跨省异地就医人员备案审批工作,不断优化异地就医备案流程,多渠道备案方式方便广大参保患者,开通电话备案,患者无需到业务经办窗口就可直接办理备案手续。另外,自20212月起,依托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全面推行自助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试点。天津、浙江、江西、重庆、云南和陕西6省市22个统筹地区依托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实现了参保人自助备案。2021年,职工异地就医备案人数203(其中:省内26人,省外177人),省外异地就医患者在峨山县人民医院结算26人次,峨山参保人员通过跨省异地就医平台结算10例,统筹金报销6.40万元,大病报销0.02万元,实现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结算双向通畅运行。2021年,我县城乡居民参保人员通过跨省异地就医平台住院结算17人次,住院总费用51.38万元,医疗保险报销8.01万元,大病医疗费用9.71万元。我县已实现跨省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双向通畅运行。

11.抓实医保信息化建设工作

优化医保身份证明,真正实医保无卡结算的新模式。强化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全县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均开通医保电子凭证医保结算。今年以来,我局持续加大对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工作,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医疗机构推广人员、微信、支付宝公司工作人员深入到企业、厂矿、各乡镇(街道)、村(社区)、村(居民)小组进行宣传推广,手把手教参保群众激活、并反复告知如何使用。截至目前,峨山县激活医保电子凭证人数达90,533人,激活率达60.29%

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是重大的民生工程,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举措。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医保信息平台统一建设的工作要求,推进我县医保信息化建设,提升医保经办服务能力,更好地服务广大的参保群众。通过抓实定点医药机构编码、三师、三目录、三病种等医保十五项业务信息编码维护工作,定点医药机构接口改造工作,确保了1119日省医保信息平台云南省智慧医保新系统顺利在我县上线运行。

12.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费用清算工作

实行全民免费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降低人民群众感染病毒风险、有力阻断病毒传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实现经济社会秩序持续全面好转的重要举措。做好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关乎民生、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责任重大,也是医保部门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响应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为群众办实事好事的具体实例。202112月,已支付县域内医疗机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费192.86万元,241,075剂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峨山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峨山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行政单位);

2.峨山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险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账务不单独核算,合并至峨山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核算)。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峨山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峨山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峨山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峨山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1,168.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59.81万元,占总收入的99.2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37万元,占总收入的0.72%。与上年对比增加376.08万元,增长47.48%,主要原因分析为2021年中央及省级财政增拨了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峨山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1,167.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2.22万元,占总支出的28.46%;项目支出835.03万元,占总支出的71.5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74.79万元,增长47.29%,主要原因分析为2021年中央及省级财政增拨的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形成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峨山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2.2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24万元,增长6.49%,主要原因分析为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02.6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0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9.6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峨山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35.0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54.55万元,增长73.79%,主要原因分析为2021年中央及省级财政增拨了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包括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23%;城乡医疗救助支出828.11万元,占项目支出的99.17%;医疗保障政策管理支出5.0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6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峨山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9.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6%与上年对比增加401.97万元,增长53.04%主要原因分析为一是2021年中央及省级财政增拨的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形成支出;二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7%。主要用于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9年度市对县综合考评奖);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部门无此事项;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部门无此事项;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部门无此事项;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部门无此事项;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部门无此事项;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部门无此事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01.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9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3.6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6.66万元、城乡医疗救助支出828.11万元、医疗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主要为工资福利支出及日常公用经费)247.84万元、医疗保障管理事务医疗保障政策管理支出5.00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部门无此事项;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部门无此事项;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部门无此事项;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部门无此事项;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部门无此事项;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部门无此事项;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部门无此事项;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部门无此事项;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部门无此事项;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0.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7%。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30.30万元、购房补贴支出0.61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部门无此事项;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部门无此事项;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部门无此事项;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部门无此事项;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部门无此事项;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部门无此事项;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部门无此事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峨山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56万元,支出决算为0.54万元,完成预算的96.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4万元,完成预算的96.4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我部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实施办法,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支出内控审查机制,从而控制了机关的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04万元,下降6.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4万元,下降6.9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我部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实施办法,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支出内控审查机制,从而控制了机关的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54万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5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对我县医疗保障工作的调研指导检查及县区交叉监督检查发生的工作餐费用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山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1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36万元,增长1.65%主要原因分析为办公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88万元、印刷费0.39万元、水费0.06万元、电费0.40万元、邮电费0.74万元、差旅费0.54万元、维修(护)费0.60万元、公务接待费0.54万元、劳务费1.3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71万元。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峨山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险中心,账务不单独核算,合并至峨山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核算。峨山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险中心机关运行经费已包含在山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17万元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峨山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108.1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7万元,固定资产86.5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19.97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9.4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9.2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91项,账面原值49.2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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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中央和省市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和《中共峨山县委办公室峨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峨山县医疗保障局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峨山县医疗保障局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方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体系》等制度。2021年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申报项目时,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体系》中的绩效目标,结合具体项目实施方案来确定绩效目标;项目运行进行事中监控,具体分析绩效目标能否实现及目标偏离的原因,确保项目正常进行;在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时,根据《峨山县医疗保障局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方案》的规定,自评小组成员根据制定的项目绩效目标结合各自分管的业务搜集整理数据资料,最终由财务股汇总形成自评报告。绩效自评的目的在于通过此项工作及时发现绩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找出解决办法,总结经验,补齐短板,不断强化落实绩效管理责任,改进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和改善今后医保工作的质量。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通过对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一是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金的申请和拨付符合规定程序;二是保证了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完整性;三是保证了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特定任务目标的经费需要,明显发挥了财政资金的社会效益。综合上述,2021年度较好地完成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确定的目标,实现了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方面都达到了预算编制时设定的目标要求,综合评价等级为优。存在的问题:一是预算绩效申报时,编制的项目自评指标体系不够精细,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分解工作任务不够具体,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二是资金管理科室对绩效工作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主动积极性还需进一步加强。针对上述问题,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需相关业务股室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制定出能全面反映项目产出、效果及效率的指标,全面提升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1.项目一城乡医疗救助财政补助资金(包括玉财社〔2020306号、玉财社〔20215385169号中央及省级财政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项目绩效情况:上级专款项目,用于确保将民政部门确定的城乡特困人员、孤儿、城乡低保对象和政府规定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城乡特殊困难人员实施资助参保、门诊及住院救助、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2021年该项目资金828.11万元,设定资金专项支付绩效目标,专项用于开展城乡医疗救助保障工作。该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评价等次为,该项目实施以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县城乡特殊困难群众的看不起病、看病难问题,提高了城乡特殊困难群众的生活质量。

2.项目二中央财政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玉财社〔2020308号)项目绩效情况:上级专款项目,补助资金5.00万元用于提升加强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力度,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合理有效使用;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有效提升综合监管、宣传引导、经办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医保信息系统高效安全运行等医疗保障服务能力。该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评价等次为,该项目的实施,有效提升了我部门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更好地为参保人服务。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峨山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没有其他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2600576401111

峨山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208301131391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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