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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峨山彝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09-17 10:17 来源:峨山县人民政府网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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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峨山彝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峨山县政法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县委政法委的基本任务是领导、管理、协调、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的职能,对全县政法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进行督促、检查,推动县委、县政府各项决定、决议和工作措施的落实。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为主线,全面巩固“平安峨山”“法治峨山”创建成果,全面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力保障。取得了党对政法工作领导不断加强,法治峨山建设不断深化,平安峨山建设不断巩固,政法队伍素质建设不断提升的良好成绩。实现了无影响政治稳定的事件发生、无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发生、无群体性事件发生、无影响恶劣的刑事犯罪案件和个人极端暴力事件发生、无重大火灾道路交通事故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良好工作成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政法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中国共产党峨山彝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政法委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政法委2018年度收入合计3116474.8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83,629.81元,占总收入的95.7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32,845.00元,占总收入的4.26%。与上年2017年收入3,306,748.31元对比,相对减少190,273.5元,减少5.75%,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政法委2018年度支出合计3,224,323.82元。其中:基本支出3,142,425.35元,占总支出的97.46%;项目支出81,898.47元,占总支出的2.5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2017年支出数3,198,899.30元相比增加25424.52元,增加0.7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导致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政法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42,425.35元。与上年2,860,920.60元相比,增加281504.75元,增加9.84%,主要原因是扫黑除恶等工作职能增加导致日常行政运行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489,429.81元,占基本支出的79.2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14,200.0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1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政法委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1,898.47元。与2017年337,978.70元对比减少256080.23元,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未到位。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政法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83,629.8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54%。与2017年4,274,250.35元对比减少1290620.54元,减少30.2%,主要原因是纳入2018年度的预算经费与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97,85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02%。主要用于人员类别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7,431.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99%。主要用于委机关退休人员的退休费、生活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伤、生育、失业保险金等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95,66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1%。主要用于委机关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202,678.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9%。主要用于委机关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按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政法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5,000.00元,支出决算为63,105.74元,完成预算的84.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5,770.74元,完成预算的89.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7,335.00元,完成预算的78.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支出内控审查机制。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6596.53元,下降9.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787.44元,增长2.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648.3元,下降21.8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委机关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支出内控审查机制,从而严格控制了机关的“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770.74元,占56.68%;公务接待费支出27,335.00元,占43.3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770.7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5,770.74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7,33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7,33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1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政法、综治、安保、信访、维稳、反邪教、依法治县、扫黑除恶等工作开展和检查督导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政法委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4,200.00元,与2017年297,875.7对比增加116324.3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全面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提高了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导致相应工作经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政法委资产总额849,493.17元,其中,流动资产4,529.17元,固定资产844,964.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2,682.4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0,95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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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1,44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3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145.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科学技术支出(款) 科普活动(项):指科普活动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指县开展文化活动、群众文化活动等方面的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体育(款)群众体育(项):指县开展群众体育活动。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县人大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向干部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2600421601111


  附:中国共产党峨山彝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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