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峨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的通知》(峨政办电〔2014〕2号)和《峨山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的通知》(峨财发[2016]6号)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公开如下:
一、职能和任务情况
基本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督促指导有关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建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峨山彝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在我县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重点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监测和分析民族宗教关系,提出工作意见和有关政策建议,负责监督检查政策法规落实情况。
(二)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社会事业进步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等工作。
(三)参与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指导处理影响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的重大矛盾纠纷;协调配合有关部门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民族和宗教问题进行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四)负责拟定民族宗教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范性文件,拟定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实施情况,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
(五)参与拟定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人才和宗教工作干部、宗教界人士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
(六)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政策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筹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组织协调民族自治地方的重大庆典活动,指导宗教领域重大节日庆祝活动。
(七)积极促进民族地区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事业的发展,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等工作,指导开展民族文化艺术交流和民族传统体育竞赛活动。
(八)指导乡镇民族宗教业务工作,做好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工作,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帮助宗教团体培养宗教教职人员和后备人才。
(九)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
(十)负责组织协调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涉及民族宗教问题的书刊、宣传品等的审查工作;组织接待少数民族和宗教界重要学习、参观考察等事宜。
(十一)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加强对民间宗教事务管理,负责对大型宗教活动审批与审查、申报。
(十二)履行中共峨山县委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峨山县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十三)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6年主要工作计划:
宣传贯彻落实民族政策和宗教法规,确保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稳定;抓好民族特色乡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民族特色村寨项目实施,着力推进示范区建设;严厉打击邪教活动,加强宗教事务规范管理,加大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监督检查、安全检查力度,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的依法管理,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加快人口较少民族(支系)和贫困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抓好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用品生产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繁荣发展民族文化,加强城市民族工作,做好少数民族人才培养。
二、机构和人员情况
2016年参与本部门预算编制的预算单位共1个,即峨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员12人,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8人。编制内实有车辆1辆。
三、部门预算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71.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1.14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171.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14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基本支出预算156.1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3.0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3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84万元。由本部门负责管理、用于其他方面的基本支出22.7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及预算金额是:1、宗教界人士生活补助经费6.36万元;2、人口较少民族参合经费16.40万元。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项目支出预算15万元。具体项目内容、预期完成目标及效果如下:
民族工作专项预算安排明细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 1 |
民族宗教节日祝贺经费 |
5 |
|
| 2 |
矛盾纠纷排查及维稳经费 |
5 |
|
| 3 |
民族文化园建设经费 |
5 |
|
峨山县民宗局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峨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的通知》(峨政办电〔2014〕2号)和《峨山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的通知》(峨财发[2016] 6号),现将我单位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公开如下:
一、2016年预算安排情况
峨山县民宗局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表
单位:万元(保留2位小数)
项目
2016年 预算数
2015年 决算数
2016年预算比2015年决算增减数
合计
5.67
5.04
0.63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
3.17
3.17
0
3.公务用车费
2.50
1.87
0.63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50
1.87
0.63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数量(辆)
1
1
0
二、 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6年,县民宗局将进一步加大“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确保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控制在预算安排范围内。
三、“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1.按照有关文件及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截至2016年部门预算下达之日,峨山县2016年公务用车改革方案还未正式实施,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暂按原规定安排预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峨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的通知》(峨政办电〔2014〕2号)和《峨山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的通知》(峨财发[2016] 6号),现将我单位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公开如下:
一、2016年预算安排情况
峨山县民宗局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表
单位:万元(保留2位小数)
| 项目 |
2016年 预算数 |
2015年 决算数 |
2016年预算比2015年决算增减数 |
| 合计 |
5.67 |
5.04 |
0.63 |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
|
|
| 2.公务接待费 |
3.17 |
3.17 |
0 |
| 3.公务用车费 |
2.50 |
1.87 |
0.63 |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50 |
1.87 |
0.63 |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
|
|
| 公务用车数量(辆) |
1 |
1 |
0 |
二、 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6年,县民宗局将进一步加大“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确保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控制在预算安排范围内。
三、“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1.按照有关文件及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截至2016年部门预算下达之日,峨山县2016年公务用车改革方案还未正式实施,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暂按原规定安排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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