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峨山县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表,现将峨山县财政局负责牵头的几项任务的组织实施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实施情况
(一)行政执法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贯彻(106项)的实施情况
1.行政执法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的实施情况。一是出台文件,加强制度保障。峨山县财政局每年修订完善年度部门预算定额标准及基本支出预算核定办法,将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经费全额纳入年初财政预算,对重点行政执法部门按照省定最高标准给予预算安排,根据《峨山县2021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编审标准》《峨山县2022年部门预算定额标准及基本支出预算核定办法》《峨山县2023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编审标准》《峨山县2024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编审标准》的规定,峨山县2021年、2022年、2023年和2024年行政执法部门的财政预算经费安排标准是:一般行政单位4,000元/人.年,重点行政执法部门纪委监察局22,000元/人.年,政法委17,200元/人.年,公安局40,000元/人.年,交警大队40,000元/人.年,森林公安局40,000元/人.年,司法局19,900元/人.年,应急管理局19,900元/人.年。二是调整支出结构。在县级财政困难的情况下,县财政优先安排拨付重点行政执法部门经费,对重点行政执法部门经费尽力给予保障。
2.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贯彻的实施情况。一是完善制度,贯彻落实。2021年11月4日,我县重新修订《峨山县非税收入预算管理办法(试行)》(峨政办通〔2021〕13号),文件明确规定,执法部门的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国库,执法办案业务支出实行预算管理,按照支出预算核定的相关办法安排,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不搞收支挂钩。进一步确立了罚没收入收支脱钩,行政执法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的制度安排并得以有效的贯彻执行。2021年,全县共有27个行政执法部门实施了罚款处罚,罚没收入1482.47万元全额缴入财政;2022年,全县共有23个行政执法部门实施了罚款处罚,罚没收入1007.53万元全额缴入财政。2023年全县共有19个行政执法部门实施了罚款处罚,罚没收入622.21万元全额缴入财政;2024年1-10月份,全县共有1403万元罚没收入直接缴入财政国库。二是加强培训,打好基础。文件出台后,县财政局相关股室定期不定期地对联系单位进行了一对一的政策和业务操作辅导,为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奠定了基础。三是加快信息化建设,强化技术手段支撑。积极推进移动支付、扫码支付、银行代收等收缴分离技术手段,实现罚没收入快速直达财政收入专户,尽量减少执法人员和执法单位收取现金,最大程度实现罚没收入罚缴分离的目标。四是强化日常监管,保证制度贯彻执行。财政、税务、执法部门每月对执法情况和罚没收入进行统计监测,相互核对账务,保证行政执法单位罚没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执法办案经费财政部门适时核拨,保障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贯彻执行。
(二)罚没收入同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机关的经费完全脱钩,同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人员的考核、考评完全脱钩(107项)的实施情况
1.完善制度。2021年11月4日,我县重新修订《峨山县非税收入预算管理办法(试行)》(峨政办通〔2021〕13号),文件明确规定,执法部门的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国库,执法办案业务支出实行预算管理,按照支出预算核定的相关办法安排,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不搞收支挂钩。进一步确立了罚没收入收支脱钩,行政执法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的制度安排。
2.专项整治。根据上级安排,2023年峨山县财政局开展了财经纪律整治专项行动;2024年开展了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采取自查、复检和抽查检查等方式,对违规下达收入目标任务,开展收入考核,以完成收入目标任务实施对单位、对个人奖惩等行为进行了专项整治。从开展的财经纪律整治专项行动、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情况来看,没有发现我县不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没有发现与行政执法机关、与行政执法人员签订收入目标责任书、下达收入目标任务,开展收入考核,以完成收入目标任务实施奖惩的行为,没有发现不取消已停征收费项目、不降低标准收费,扩大范围或提高标准收费,自立名目收费,变相收费,强制购买服务收费,强迫赞助、捐赠、借款,乱罚款等行为。
(三)政府内部权力制约体系形成,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财会监督、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监督机制作用得到积极且有效发挥(116项)的实施情况
财会监督是为保障党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促进财会管理规范有效,依法依规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的财经法规政策执行的有效性、政府资金资产安全性效益性、财务管理规范性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性实施的监督。
1.学习宣传财会监督意见,提高政治站位。2023年2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3〕4号)。为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学习宣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扎实推进落实全国财会监督工作会议要求, 2023年3月28日,云南省财政厅召开全省财会监督工作专题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安排部署全省今后一个时期内财会监督工作任务,推进我省财会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峨山县财政局高度重视,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意见》精神和省财政厅会议部署要求,班子成员、各股室负责人均参加会议。
2.贯彻执行财会监督意见,开展专项行动。一是开展财经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履行普法责任;二是开展财经纪律专项整治,实施依法治理;三是开展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铸牢财经纪律防线。
(四)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117项)的实施情况
1.峨山县财政局按照《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文件精神、《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试行)》(财会〔2017〕1号)规定,推动本县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根据《2022年度峨山县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2023年6月)》,全县独立核算的104个行政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机制的103个单位,没有建立健全的1个单位。轮岗周期内已轮岗63个单位,轮岗周期内未轮岗41个单位。根据《2023年度峨山县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2024年4月)》,全县2023年独立核算的101个行政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机制的101个单位,没有建立健全的0个单位。轮岗周期内已轮岗101个单位,轮岗周期内未轮岗0个单位。
2.加快信息化建设,提高依法理财水平。对财政财务管理的各个风险点进行全面梳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将内部控制办法固化在业务操作软件系统内,实现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要求。通过建立完善管理制度,采取积极有效的工作措施和技术防控手段,内部控制制度得到较好的贯彻执行,多年来未发生较大的违规违纪或违法犯罪情况。
(五)人民调解工作经费财政保障落实到位(121项)的实施情况
人民调解工作经费是按照预算项目和开支标准,经过计算核定后纳入每年年初财政预算,提交县人代会审议批准后作为法定支出下达相关预算单位执行,峨山县财政局适时拨款,确保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落实到位。
二、存在问题
(一)县级财政困难突出,行政执法经费难于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二)财会监督体系尚待完善,工作机制有待理顺,信息化水平不高,监督力量不足,制约了财会监督职能作用有效发挥。
(三)内部控制制度政策执行不够深入到位,技术手段还有欠缺。
三、下一步打算
(一)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提高县级财政保障能力,加大行政执法经费财政预算保障力度。
(二)建立协调配合、运作有序的工作机制,切实提升财会监督效能,在监督体系中更好发挥基础性支撑作用,同时,以党内监督为主导,突出政治属性,完善财会体系,推动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进一步深化改革,采取多种措施全放位推进峨山县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
峨山县财政局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