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执业业务手册
一、受理范围
辖区内,符合条件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许可》的个人。
二、办理依据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五条)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应当具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九条)对申请考核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的,由地级司法行政机关考核提出意见,报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
三、办理机关
峨山县司法局(初审),初审通过后报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复审。
四、审批条件
对新申请执业人员,符合司法部两个管理办法及省厅要求,严格把关,择优上报,要求学历必须为法律大专以上,并要提供学历认证证明。
五、申请材料
办理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纸质/电子文件 | 份数 | 要求 | 依据 |
1 | 居民身份证 | ■原件 ■复印件 | 纸质材料,应采用A4纸,左侧装订。 | 1份 | 复印件真实有效,与原件一致 | |
2 | 毕业证 | ■原件 ■复印件 | 1份 | 复印件真实有效,与原件一致 | ||
3 | 照片 | ■原件 □复印件 | 1份 | 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 | ||
4 | 申请人与经营单位签订的用人合同、聘用合同或者其他证明材料 | ■原件 □复印件 | 1份 | |||
5 | 学历认证报告 | ■原件 □复印件 | 1份 | |||
6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表 | ■原件 □复印件 | 1份 | 填写完整齐全、文字清晰 |
六、审批证件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执业证》
七、办理时限
受理时限:10个工作日。
法定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
八、审批收费
本事项不收费。
九、共同审批与前置审批
无
十、中介服务
无
十一、年审年检与指定培训
无
十二、资质资格
无
十三、审批流程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到峨山县司法局,填写申办信息,提交材料
(2)材料受理
部门对申办材料进行受理,符合要求的,接受受理;不符合要求的,说明理由,不予办理
(3)审查、决定
部门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上报上级复审;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
(4)领取结果
上级复审通过后,申请人凭有效证明到司法局领取结果
十四、审批咨询及进程查询
窗口咨询:峨山县双江街道桂峰路43号 峨山县司法局基层工作股 电话咨询:0877-4011713
十五、监督检查
窗口咨询或投诉:峨山县司法局, 地址:峨山县双江街道桂峰路43号,电话号码:0877-4014828;
纪检监察投诉:峨山县纪委监察局法监室,电话号码:0877—4011456,地址:峨山县双江街道中街37号;
信函投诉:峨山县纪委监察局法监室,电话号码:0877—4011456,地址:峨山县双江街道中街37号,邮政编码:653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