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山县司法局2008年1-9月工作
发布时间:2008-12-22 10:22 来源:峨山县人民政府网 打印

峨山县司法局20081-9月工作

 

根据年初工作计划,我县司法行政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开展了普法依法治理、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安置帮教等工作。现将1-9月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开展“五五”普法工作

今年是“五五”普法实施的第三年,我们按照“五五”普法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和要求,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创新方法、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使“五五”普法工作稳步推进。

()学习宣传宪法主题活动深入开展。全县以“12・    

(二)年初制定我县2008年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计划,以峨治县办发〔20081号文件印发各乡镇各部门贯彻执行,进一步明确了今年普法和依法治理各项工作任务,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工作,确保我县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全面落实。

(三)以“法律六进”为载体,机关、学校、企业、农村、单位、社区以及暂住人口的学法用法活动深入推进。

(四)为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各项工作任务,切实做好我县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做到学法有书,用法准确,认真组织征订6807册《禁毒法》和《劳动合同法》“两本书”,为我县普法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保障。

(五)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的要求,为全面掌握我县各级各部门两年多来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情况,结合峨山实际,认真起草制定了《峨山县“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工作方案》,以峨治县办发〔20084号文件下发各乡镇,各部门,并组成督查组对8个乡镇和有关部门进行督导检查,以确保我县普法《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二、认真做好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

(一)今年是“三五”依法治县实施的第一年,为促进依法治理工作,认真做好“二五”依法治县工作总结和先进表彰工作,同时做好“三五”依法治县规划的起草和启动。

(二)行政执法主体的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县司法机关和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做到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三)在认真开展依法治理的同时,积极配合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开展了以《宪法》为中心的日常法制宣传教育。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烤烟生产、林权制度改革等中心工作,深入各乡(镇)、村、组和各单位各部门,采取多形式、多渠道的方法认真开展以《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法》、《信访条例》、《森林法》、《合同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活动。期间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计24场次,受教育群众达9000余人次,发放有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5000份;解答法律咨询484余人次,上法制课16节,办法制专栏38期。给广大公民带去了“精神食粮”,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稳定,提高了我县公民的法律素质,为巩固“平安峨山”奠定了基础。

 三、保稳定、促和谐,积极抓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一)组织机构及队伍建设

    峨山县现有76个村(居)民人民调解委员会;8个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7个接边地区联防联调委员会。调解人员共1030人,高中以上学历的247人,培训调解人员326人次;具体情况是:

   1、未建立县级人民调解委员会

   2、乡镇有独立调解室的有6个;会议室兼调解室的2个。

   3、村(居)委调解室情况:有独立调解室的有 49 个;会议室兼调解室的 27个。

(二)调解经费保障情况

已列入县级年度财政预算,2008年的标准为3.5万元(含各种费用);调解主任的补贴为人均每月60元,已兑现。每月考核奖金60元,由县综治维稳办公室年终统一进行考核后奖励,现已经发文下发执行。

(三)规范化调解委员会建设情况

我县通过多年的努力,规范化调解委员会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因村居委会的条件较差,有独立调解室的只有49个,其余27个调解会尚在会议室中进行调解,今年我们把该项工作作为重点来抓,目前我局投资15000元建设资金购买了人民调解会会徽75个,统一制作了“依法调解,平等自愿”大字标语口号75条,要求由各司法所统一制作调解委员会工作职责并在年内全部完成规范化调解委员会建设工作。

(四)抓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

建设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新形势的要求,按照市局的安排部署,我局认真开展了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工作,目前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县经济委员会县总工会、县司法局联发了《关于在峨山县区域内百人以上企业中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意见》,制作了50册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手册,并下发全县贯彻执行,通过调查了解已确定11家企业开始建设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这项工作正在积极进行中,预计年内能够完成。

(五)司法所建设

全县有8个司法所,已全部收编,司法行政编制为17人,现实有工作人员总数为15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的13人,高中中专以下学历的2人,司法所所长享受副科级待遇我县的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工作已全面完成,目前有8个司法所已建设完毕并投入,除双江所外,其余各所均办理了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等相关手续。我县规范化司法所建设的具体情况是:双江司法所与镇政府合建,建筑面积为200平方米;小街司法所为购买,建筑面积为201.84平方米;化念司法所为购买,建筑面积为452.61平方米;岔河司法所为新建,建筑面积为343.91平方米;富良棚司法所为新建,建筑面积为406.24平方米;塔甸司法所为购买,建筑面积为212.48平方米;甸中司法所为购买,建筑面积190.11平方米;大龙潭司法所为购买,建筑面积为751.13平方米。8个司法所的工程总造价为258.4万元,其中小街司法所、大龙潭司法所每所造价为34.4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省、市、县4级按8.6万元的标准1111比例配套;其余6个司法所每所造价为31.6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省、市、县4级按7.9万元的标准1111比例配套。到20088月,实际到位资金为163.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4.6万元,省级资金64.6万元,市级资金17.2万元,县级资金17.2万元。实际资金总支付量为183.05万元,按工程总造价还有市、县两级的配套资金94.8万元还未到位,目前6个所的县级配套资金已经向县人民政府作了书面报告,分管理副县长和县财政局提出了拨付意见,只待县长审批,预计年内可以争取拨付。

    (六)人民调解工作

    今年,按照市局要求,从20085月开始,开展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的“我为和谐作贡献”人民调解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的作用,有效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最大限度减少了不和谐因素,为春节、两会和北京奥运会的胜利举办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全县19月共排查矛盾纠纷84 323件;综合矛盾纠纷调处情况是:调解数为344件,成功340件,成功率为98.8 %,其余疑难矛盾纠纷已及时上报和分解到相关部门处理解决,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11人,防止民转刑案件26人,防止群体性事件3105人;在这些矛盾纠纷中,发生在公民与公民之间的有309件,发生在公民与法人及社会组织之间的35件;主要涉及婚姻家庭、邻里、合同、赔偿、劳动、土地承包、房屋宅基地和其他纠纷。在纠纷的调解中,乡镇调解会调解40件,村级调解会调解243件,司法所调解38件,基层法律服务所调解14件,村民小组调解4件。司法所宣讲法律48场次,受教育人数为16624人次;为基层政府提司法建议35条,采纳35条,制定规范性文件34件,制定村规民约9件。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32件。培训调解人员326人次。同时,我们好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排查和调处了涉及林制度改革、烤烟生产方面的矛盾纠纷,共排查调处涉及林权制度改革的纠纷237件,调处成功206件,成功率为87 %未发现涉及烤烟生产方面的矛盾纠纷。

    (七)法律服务

    我县8个法律服务所上半年共当任法律顾问27家,代理诉讼事务115件,代理非诉讼事务31件,调解纠纷13件,协办公证3件,见证44件,代写法律文书109份,解答法律咨询1082人次,参与司法行政工作131人次。

    (八)安置帮教工作

县安置帮教办公室上半年共接收17名刑满释放回籍人员,已安排各乡镇安置帮教办公室跟踪帮教,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

四、公证工作

   (一)截至9月,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314件。其中,经济类公证98件;民事类公证216件,接待来访42人次。

(二)认真做好公证处和公证员的年检注册工作,公证处和2名公证员顺利完成了年检注册。

(三)加强公证员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公证法》,未出现投诉现象。

(四)对案件质量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300件合格,14件基本合格,没有发现错证假证。通过检查,全处工作人员对公证案件质量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结合自己的工作岗位进行对照总结,改进了不足之处,对今后的工作更好开展增强了信心。

(五)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证处与聘用的3名辅助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明确了各自的工作职责,并办理了用工者的养老、医保等手续。

(六)制作了公证处公示栏,对公证人员和工作制度等给予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五、律师工作

(一)截至9月,旭晖律师事务所共办理各类法律事务211件。其中担任法律顾问7家;办理刑事诉讼辩护及代理案件11件;接受当事人委托办理民事诉讼代理案件161件;刑事法律援助指定案件5件;代写法律文书49份;解答口头咨询732人次,书面咨询65人次;参加公益法律服务2次,义务法律咨询服务5次,社会提供法律业务培训10次。

(二)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年检注册。今年3月份,云南通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所2007年度的财务工作进行了年检财务审计,并顺利通过了财务审计,且作出了财务审计报告。今年5月份,本所圆满地完成了律师事务所和4名执业律师的年检注册工作。

(三)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根据市局和县级的安排,2008年,本所通过多次认真学习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进一步推动了律师工作,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提高了各位律师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增强律师依法执业能力,强化律师执业管理。

(四)积极参加县委、县政府、县局及有关单位组织的各项业务活动。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局的布置安排,律师每月9日轮流参加书记、县长接待日,负责向来访群众解释有关法律方面的知识。

 六、法律援助工作

(一)截至9月,援助中心共完成169件援助案。其中,接受法院指定为未成年人提供刑事法律援助13件,刑事自诉代理及辩护2件,民事法律援助51件,非诉讼代理103件,提供法律咨询293人次。有效地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二)做好法律援助执业证的年度审验工作,1名法律援助工作者和2名法律援助执业律师通过年度注册。

 (三)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调研,完成1篇法律援助工作调研文章。       

七、提高参与、协调和督查力度,切实搞好办公室工作

截至9月,办公室工作在局领导和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及其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积极支持下,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工作理念,认真开展工作,确保了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认真制定《峨山县司法局工作规则》和各种工作计划,包括司法行政工作意见、党风廉政建设、司法行政宣传工作、理论学习教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并下发各科、室、处、所、中心贯彻落实;同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考核办法,与各科、室、处、所、中心签订《工作目标量化考核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

(二)狠抓落实。1、抓好了各种文件材料的草拟制作、打印、收发、登记、归档管理等工作;2、抓好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党风廉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禁毒防艾等工作。3、完成了信息材料、理论调研文章材料的收集整理上报任务;4、认真抓好了保密工作,未出现失泄密事件;5、认真遵守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办事,切实搞好了财务管理工作,没有出现违规违纪现象和贻误工作情况,保证了全局工作的正常运转;6认真清理“小金库”问题。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认真完成了清查县级预算单位“小金库”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工作。7、认真做好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信息工作。在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的同时,截至9月,编印峨山司法简报32期。其中上报市局信息简报32篇,市局采用5篇,在玉溪日报专版刊发4 篇;在玉溪政法网上发布信息4条;在峨山网上发布信息6条。

八、加强学习教育,全面提高队伍及精神文明建设

(一)认真抓好班子建设。一是坚持学习制度,在每周二定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全体干警的政治理论水平,提高驾驭司法行政工作的能力、依法处理各种问题的能力、依法行政和服务经济建设的能力。二是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求真务实、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要求,抓好司法行政队伍思想、组织、作风建设。

(二)继续加强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坚持“三会一课”和民主生活会制度,进一步增强党员干警的党性原则。二是加强党员发展工作。三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适时开展党风廉政教育,预防各种违法违纪情况发生。四是认真组织广大干警和法律工作者学习《公务员法》、《公务员处分条例》,明确权利和义务,认真履行职责。五是认真贯彻执行《公务员八条禁令》、《云南省行政机关八项工作承诺》和省、市、县关于“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等规定,增强责任心和事业心。六是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抓好司法行政干警的政治业务学习。

(三)20085121428分四川汶川地区发生了特大地震灾害,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全县司法行政干警积极踊跃向地震灾区捐款和交纳“特殊党费”。

(四) 加强对法律服务、司法行政队伍的监督管理。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抓好公证、执业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年内做好《律师法》、《公证法》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的宣传贯彻,年内未出现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五)认真开展了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并积极开展了大学习大讨论。根据峨发〔20085号“关于开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通知”,我局认真开展了此次学习讨论活动。

一是做好动员,打牢思想基础。    上午,我局召开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动员会,县局机关各科、室、处、所、中心的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要求每位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充分认识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学习,做好读书笔记,要求每位干警都要写出心得体会并进行交流。

 二是认真组织好学习培训。我局认真制定了《实施方案》,并于“ 峨司发〔20089号”下发各司法所和县局各科、室、处、所、中心认真贯彻落实。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措施。我局按照“六个一”活动的要求,精心组织,成立了以局党支部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三是根据峨山县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和《峨山县司法局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实施方案》具体工作步骤,进行调研讨论。我局结合实际,确定调研课题为:科学发展观与正确的政绩观。并要求每位干警要带着课题深入基层调研,并撰写调研文章。

四是决策部署。 根据峨讨论发〔200812号文件的安排和我局的实际,认真围绕“四个一”开展了决策部署阶段的工作。组织了一次汇报交流。我局利用周二进行的政治理论学习日的时间,组织我局领导干部和党员干部进行交流,汇报了调研成果,并收集和整理有价值的调研报告《对规范化司法所建设的思考》、《如何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和《公证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等几篇调研文章参加市司法局和省司法厅组织的评选活动;举行了一次专题研究。在进行相互交流的基础上,局领导班子认真研究了如何实现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思路创新,制定出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办法和制度;制定一个科学的决策。在学习培训和调研讨论的基础上,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针对我局的调研课题,经过局领导班子研究,制定出了符合我局实际的《决策部署方案》,并认真贯彻实施;进行了一次情况通报。我局利用召开全县司法行政会议的时机,向全县司法行政干警通报了我局的决策部署方案及改进情况,并要求全体司法行政干警要严格遵守《峨山县司法局工作规则》和《峨山县司法局财务工作规则》等规章制度,充分发挥好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作用,认真开展好法制宣传教育、普法依法治理和人民调解及法律服务工作,为构建和谐峨山发挥积极的作用。

五是做好总结。根据峨山县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和我局的《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了有县局机关各科、室、处、所、中心的全体人员共计22人参加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总结会。会上,梁明飞局长对整个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做了简要的总结,并通报了我局的决策部署方案和改进情况,并对巩固和扩大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成果作了安排,要求将科学发展观贯彻司法行政工作的始终,坚持大解放大创新,促进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取得更好的成绩,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

(六)认真开展好四项制度工作。 根据峨山县实施三项制度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实施四项制度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的通知》的文件安排,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了四项制度。

一是组织领导。为认真贯彻实施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工作,我局成立了局长梁明飞任组长,副局长施永富、马梅雪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李绍兰、基层科科长矣汝章、宣传科科长马红斌、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李党鸿、旭晖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李鸫、峨山县公证处主任张建军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具体的日常工作。

二是认真制定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能,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根据峨政发〔200819号“峨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人民政府部门及乡镇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的通知”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行政机关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决定》、《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行政机关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决定〉的通知》和《峨山县关于贯彻在全国行政机关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峨山县司法局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实施方案》和《峨山县司法局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三项制度实施细则》、《峨山县司法局行政问责办法》,并下发各司法所和县局各科、室、处、所、中心认真执行。同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

三是学习和考试。按照要求,我局组织全县司法行政干警共计41人进行四项制度内容的学习和考试。

 四是完善各项配套措施。我局按要求建立了首问登记制度,并下发各司法所和县局各科、室、处、所、中心认真执行,截至,已经登记74件,办结74件。积极配合做好挂牌上岗工作,现在已经完成全局共计39人的岗位证制作工作,并要求在上班时间认真配戴,表明身份。                 

    九、存在的问题及2009年工作意见

(一)存在问题

一是工作的主动性不够,积极性不强;

二是业务拓展力度不够,法律服务业务收入普遍较低。

(二)2009年工作意见

一是要正确把握科学发展观与正确的政绩观。我们县级司法行政部门,担负着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八项职能,它在推进建设法治政府、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在依法治国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的今天,如果我们仍纠缠于“职能弱、地位低”和“有责无权”的观念中,那么我将有违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核心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终将成为真正的“无为”和“无位”者。为此,我们应当彻底抛弃“小我”和“无位”的错误思想,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在全民建设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中,创造经得起历史检验的,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业绩。

二是做好规范化司法所建设。目前各司法所的内部办公设施基本配齐,极大地改善了办公条件,为司法行政工作在构建“和谐峨山”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创造了良好的基础条件。下一步工作就是围绕“一流的设施提供一流的服务”来抓好司法所建设,在抓好硬件设施的同时抓好软件设施的建设。

三是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

根据新形势的要求,积极协调综合治理委员会、经济委员会、总工会几个部门做好在百人以上企业中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四是做好法制宣传工作。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采取形式多样,易于接受的方式,认真开展好“五五”普法工作和“三五”依法治县工作,切实提高全县人民的法律素质。

五是队伍建设。

司法行政队伍作为政法队伍之一,要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正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实质内涵,从服务大局上解放思想,切实把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成为一支为民利民的政法队伍。

六是抓好法律服务队伍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切实为民办事,为构建和谐峨山作出积极的贡献。

        

                   峨山彝族自治县司法局

                     ��八年九月二十四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峨山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峨山县司法局 发布人:test

主办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网站地图

承办: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4015938

运行维护: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地址:峨山县双江街道桂峰路43号

滇公网安备:53042602000003号

网站标识码:5304260001  备案号:滇ICP备07500970号-1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877-4015938,0877-4017511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