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甸镇人民政府:
《塔甸镇人民政府关于报送峨山县塔甸镇2026年农村道路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塔政请〔2025〕13号)收悉。建设该项目可改善村产业道路的通行能力,提高种植效益,同时促进农村生产结构调整,变单一化种植业为种养一体化多元化模式,彻底转变农户产经营方式,增加农民收入,提高生活水平,推动当地新农村建设的步伐。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峨山县塔甸镇2026年农村道路以工代赈项目。
二、项目代码
2505-530426-04-01-691822
三、项目实施单位
塔甸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地点
塔甸镇嘿腻村委会嘿腻组。
五、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道路:4661米(新建生产道路3923米,宽3.5米,新建村内道路738米,宽2.5米)。新建浆砌排水沟2312米(断面0.4米*0.4米)。新建污水管网5510米(其中,直径300混凝土管153米、直径400波纹管1346米、直径200PVC管676米、直径110PVC管615米、直径75PVC管2720米)。新建40立方米化粪池工程4座。
六、项目建设周期
项目计划建设周期为2025年11月至2026年11月。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381元,其中,工程建设362万元,前期工作19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362万元,占总投资的95%,地方财政预算内投资19万元,占中央预算内资金的5%。
八、劳务报酬及用工情况
项目预计带动就业91人,发放劳务报酬共计172万元,占投入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资金的47.51%。
九、项目招标
对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及《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要求,可以不进行招标,依法不进行招标的以工代赈项目,应当依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非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承包商。此项目按照村民自建的方式组织施工。
十、其他事项
接文后,需严格按照项目管理程序和以工代赈相关要求开展工作,坚守“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原则,落实“工程项目是载体、群众务工增收是目的”,着力依托当地群众参与项目建设。工程建设中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名称、内容、规模和工期进行建设,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建设资金,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内容和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此复。
峨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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