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清理涉企收费、中介服务收费工作力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坚决遏制各种乱收费行为,根据《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云南省物价局印发2018年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玉发改价检〔2018〕300号)文件及2018年省政府综合督查第9组发现问题清单中我县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中存在“行业主管部门对规范中介服务监管职责认识不到位,没有按要求制定本行业中介服务监管的措施办法,对中介机构服务收费规范管理监督检查亟待加强”的问题、《云南省政府关于第三批清理规范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17〕52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简化审批环节,优化中介服务,提高审批效率,促进中介服务市场规范有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于2018年8月13日-19日,对峨山县交通运输局、峨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峨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峨山县国家税务局、峨山县环境监察大队、峨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峨山县工信局、峨山县司法局、峨山县农业局、峨山县卫计局、峨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峨山县安监局、峨山县水利局等13家相关单位下发了中介服务收费专项检查通知,并于2018年9月26-10月26日,出动检查人员22人次,分别对峨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峨山县交通部门、峨山县水利局、峨山县安监局、峨山县卫生局、峨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等6家相关单位开展了为期30天的中介服务收费重点检查。总结如下:
一、组织实施
此次检查由张德证局长任组长,张冬梅副局长任副组长,价格与收费股和价格监督调控股工作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价格监督调控,李会平为联络员(联系电话:4015356)负责专项检查日常工作。检查中,将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在有举报必查、有线索必查的基础上,对检查对象进行随机抽查,并及时公布抽查情况及结果。
二、重点检查
1、对峨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检查。一、峨山县人社局工伤鉴定收费情况。为了使全县劳动能力鉴定工作高效、便民,更好地服务于用人单位、服务于职工,按照云发改收费[2008]479号文件精神,州、市级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次300元,并通过银行代收存入县财政专户,实行专款专用。每年劳动能力鉴定分上半年、下半年两次,2017年上半年劳动能力鉴定48人,下半年劳动能力鉴定28人,每人次300元,全年合计银行代收鉴定费22800元;2018年上半年劳动能力鉴定30人(下半年还未开展),合计银行代收鉴定费9000元。按照财政部、财政厅有关规定,结合劳动鉴定的实际情况,本着“合理、节约”的原则,对劳动鉴定费的开支范围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开支范围:1、专家劳务费,支付给劳动鉴定委员会的专家及专家组人员的劳务费;2、差旅费,用于进行劳动鉴定工作时,需要对有关情况进行现场调查所需的差旅费用;3、资料印刷费,用于劳动鉴定资料的复印复制所需的费用;4、办公费,购置劳动鉴定所需的办公设备和用品,如饮水用具、文具和卫生用具等。二、峨山县医保中心社会保障卡收费情况。一是收费许可项目为“社会保障卡”收费。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社会保障IC卡收费标准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07]1871号)文件精神,每卡收费标准22元。工作人员在收费时开据“云南省非税收入定额票据”,所收费用存入县财政局非税收入账户,根据省制卡中心IC卡缴纳费用的函由财政局支付制卡费用。2015年制卡1656张金额36432元;2016年制卡1400张金额30800元;2017年制卡900张金额19800元;2018年制卡286张金额6292元(实际是2017年制卡2018年收取的费用)。此项收费执行到2017底,2018年1月1日起,推行金融社保卡,首次制卡免缴费,由所发行的银行部门制卡及收费,医保中心不再收费。二是医保软件使用和维护收费情况。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统一使用医保指定的系统管理软件,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根据医保部门的管理要求向医保软件开发商申请安装使用,安装使用费和平时维护费由定点医药机构与开发商协商并直接支付给软件开发商,医保部门不收取任何费用。三是其他事项。医药机构申请医保定点时,人社部门及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审批定点,审批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
2、对峨山彝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检查。一、峨山彝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原峨山县交通运政管理所),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驾驶员培训结业证工本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04﹞130号)文件,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止,向道路运输经营业户收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本费:10600.00元;2016年1月1日至1月5日止,收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本费:280.00元。驾驶员培训结业证工本费不涉及县局收费的事项。二、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车辆营运证(原道路运输证)工本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06﹞1528号)文件,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向道路运输业经营户收取《车辆营运证》工本费:14650.00元;2016年1月1日至1月5日止,收取《车辆营运证》工本费:310.00元;2016年1月6日接玉溪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的通知,停止《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车辆营运证》两项工本费的收取。
三、根据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4﹞146号)文件,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止,向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收取换领、遗失补办《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工本费9190.00元;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收取《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工本费45250.00元;2017年1月至12月收取《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工本费8990.00元;2018年1月至7月,收取《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工本费1280.00元。
3、对峨山彝族自治县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检查。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根据峨山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关于组建峨山县农村公路工程质量检测试验室的请示》(峨交运请〔2013〕20号)文件、2013年12月20日交通运输局会议纪要研究实验室收费事项《峨山县农村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服务费收费标准》,参会人员一致认为农村公路工程试验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参照《云南省公路工程试验检测费用指导价》收费标准收取标准偏高,农村公路工程试验室组建,主要是为了我县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得到保证。经会议研究决定试验服务费收费标准为:1、100万元以内(含100万元)按结算价1.5%,每个项目(标段)计算后收取的试验服务费最低不得低于1万元,超过1万元的按正常计算收费;2、大于100万元至500万元(含500万元)按结算价1.4%收费;3、大于500万元以上的项目(标段)按结算价1.3%收费;4、试验室在业主拨付第一次款项时,先向各中标单位收取中标合同价1%的试验检测服务费预付款,最后按项目结算价一次性全额收取试验检测服务费。5、各施工单位按要求需要自检的项目,试验室提供相关的技术指导及根据自检的原始数据出具合法有效试验检测报告;6、试验服务费收取后,主要用于上交母体实验室资质挂靠费、发放外聘试验技术人员工资、机器设备的维修保养费用及零星配置相应的实验设备。2017年全年共收取试验检测服务费1,084,677.66元,2018年1-9月份共收取试验检测服务费608,737.87元。
4、对峨山县地方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检查。峨山县地方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地方批准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发文件的通知》(云财非税〔2016〕45号)文件,从2016年10月1日起,已停止收取公路路产损坏赔偿清理费、公路路产占用费、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费等3项云南省地方制定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
5、对峨山县水利局检查。目前,峨山县水利局开展的行政许可审批主要有两项,分别是取水许可证审批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一是取水许可证审批。项目类别:行政许可,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七条、第四十八条;《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十三条。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无资质要求,项目业主可委托中介机构或自行编制。收费名称:水资源费,收费标准依据:《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水利厅关于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云价价格〔2011〕128号)。2017年征收水资源费58.55万元,2018年截至10月30日征收水资源费31.27万元。二是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项目类别:行政许可,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无资质要求,项目业主可委托中介机构或自行编制。收费名称: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依据:《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水利厅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7〕113号)。2017年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21.813万元,2018年截至10月26日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11.334万元。
6、安监局中介机构提供服务收费情况。安监局监管的工矿商贸和危险化学品等企业开展新、改、扩项目活动时需要由已在市安监局备案库的中介评价公司进行 “三同时”等安全评价工作,提供评价服务收费情况由评价公司和被评价企业自行商定,安监局职责为审核评价公司的资质和对中介评价公司提供的评价报告进行备案,对收费情况不进行干预。
7、对峨山县卫生局检查。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情况。一、根据峨山县人民政府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县级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峨政府发【2018】4号,涉及卫生计生系统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17项即资产评估报告编制、医疗机构设置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验资证明、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报告编制、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考核合格证、医师执业注册健康体检证明、医师执业重新注册培训考核合格证明、医师执业变更注册培训考核合格证明、医师执业未注册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护士执业资格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护士执业注册健康体检证明、护士执业临床护理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护士执业注册临床实习证明、新建、扩建、 改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中的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编制、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评价报告编制。二、国家有关收费管理的法规和政策。涉及卫生计生系统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17项,中介服务收费及依据是市场调节合同约定;中介服务实施机构是个人或委托有资质机构;规范处理意见是申请人可自行选择有资质的单位,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的评估机构提供服务;审批部门对应评估评审等技术性审查事项规范处理意见是申请人可以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以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三、代替行政事业性单位职能并收取费用。涉及卫生计生系统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17项,审批部门都没有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参加特定中介机构的培训等情况。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检验报告和提交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所需的验资证明已取消,地方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对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验资证明、对申请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的,申请人按照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要求,可对产品自行检验,也可以委托有关机构开展,地方卫生计生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8、对峨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检查。峨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工程建设信息咨询服务费的收取,自2017年1月-3月止共收取5.38万元(中标价),2017年4月开始已取消此项收费。2、代收代退保证金的收取,2017年开标数量为62个,代收保证金163'396'957.31元,代退保证金139'650'113.00元;2018年1-9月开标数量为28个,代收保证金94'764'490.61元,代退保证金112'354'769.10元。
三、各收费单位公示情况
各收费单位在醒目位置设置“收费公示专栏”,及时公布收费项目、标准、收费依据,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完善配套措施,并持之以恒。
四、畅通价格投诉渠道
加强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力度,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作用,将举报电话作为解答和宣传政府涉企收费政策的热线。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在下一步工作计划中,切实树立“检查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的执法理念,改变“就检查论检查、就执法论执法”的陈旧观念。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在有举必查、有线索必查的基础上,开展随机抽查,并向社会公布检查情况及结果。建立有效监管机制,做到公开透明,源头治理。通过努力,使中介服务收费行为明显规范,收费秩序持续好转,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总之,我局将在以前开展中介机构服务收费规范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加强对中介机构服务收费的规范管理。
峨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