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19日14时54分许,峨山双江街道办事处辖区云南彦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受伤,经送医抢救后死亡。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30万元。
事故发生后,峨山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要求迅速查明事故原因,认真做好善后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的有关规定,2025年8月26日,峨山县人民政府成立了峨山双江云南彦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8·19”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由县委常委、副县长普*富为组长,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王*、县公安局副政委谢*东、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柏*江、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局长李*富、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赵*录、双江街道办事处主任刘*、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白*泉为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县应急管理局、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总工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双江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下设事故调查工作组、善后处理及维稳工作组,同时邀请峨山县纪委全程监督本次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事故单位进行了全面调查。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综合分析,查清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了事故教训,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及事故防范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经调查认定,峨山双江云南彦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8·19”事故是一起因云南彦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人冒险作业造成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具体调查情况见附件。
(2025.8.19)峨山双江云南彦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8·19”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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