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正在浏览: 首页 > 政务动态 > 通知公告
关于拟确认李永顺同志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8-14 10:31 来源:中共峨山县委政法委员会 打印

为弘扬社会正能量,广泛宣传见义勇为先进事迹,全力推动平安峨山建设,根据《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云南省见义勇为行为申报确认和见义勇为人员推荐表彰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经峨山县委政法委召集有关单位评审,拟对李永顺同志勇救1落水人员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李永顺,男,中共党员,19711221日出生,住址:云南省玉溪市峨山县双江街道瑞林山水小区。

事迹行为2026414745分许,李永顺沿塔甸镇小草海坝塘岸边散步,突闻“扑通”落水声响,发现对岸一人已坠入水中。李永顺当即奔向事发区域,落水者仅头部露出水面,在水中挣扎呼救,情势十分危急。事发地点周边没有其他群众,坝塘水域深浅不明为防止盲目下水造成次生危险,李永顺就近找到一根约4米长的树枝伸向落水人员,树枝长度不足,他不顾岸边湿滑踏入水中,将树枝递到落水人员手中,一边耐心安抚其紧张恐慌情绪,一边奋力将其向岸边拖拽同时大声呼救寻求支援。鱼塘承包户主及家属、鱼苗配送人员闻声赶来,合力将落水者安全救助上岸。李永顺在他人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时,临危不乱,成功挽救溺水者生命,其行为符合见义勇为认定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8142026820

公示期间,广大干部群众如对公示人及其事迹行为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中共峨山县委政法委员会反映。若无异议,公示期满,将按有关规定李永顺同志的见义勇为行为予以认定表彰。

联系电话0877—4017791

地址:峨山县双江街道嶍峨路142号(双江派出所旁)

 

中共峨山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6814日   


主办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网站地图

承办: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4015938

运行维护: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地址:峨山县双江街道桂峰路43号

滇公网安备:53042602000003号

网站标识码:5304260001  备案号:滇ICP备07500970号-1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877-4015938,0877-4017511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