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回复信息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经深入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根据公安部《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规范》第七十六条:公民可以在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之日前三个月内申请换领新的身份证。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顺祝生活愉快!
信件还没有回复
承办: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4015938
运行维护: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地址:峨山县双江街道桂峰路43号
滇公网安备:53042602000003号
网站标识码:5304260001 备案号:滇ICP备07500970号-1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877-4015938,0877-4017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