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属各部门:
峨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04年3月19日印发的《峨山县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在2015年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中,被《峨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峨政发〔2015〕55号)废止。鉴于目前房地产交易中仍存在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情况,县人民政府决定继续适用《峨山县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请认真贯彻执行。
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6年2月18日
峨山县人民政府 ( 滇ICP备0750097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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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中共峨山县委 峨山县人民政府 承办:峨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