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7日,峨山县双江街道办事处印发《双江街道2022年农村危房闲置房旧房安心拆除实施方案》(峨双党发〔2022〕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印发实施。为便于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现作如下解读。
一、《实施办法》起草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把破解农村废旧闲房危房难题作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抓手,作为全面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强化指导服务,注重示范带动。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工作重中之重,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二、《实施办法》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省市县委全会精神,紧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总结“十三五”取得的成效,为“十四五”的开局打下坚实基础。以双江街道办事处各村组为着力点,充分发挥村民自治、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用,通过拆除闲置废弃的危房、老旧房、“空心房”及废弃的圈舍和残垣断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的有力抓手,让农村旧貌换新颜,让广大群众在脱贫致富和乡村振兴中获得更多幸福感。
三、《实施办法》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
1.强化规划引领。加强顶层设计,科学规划、推进村庄实用性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有机衔接,促进村组规划和空间融合发展。建立规划实施和工作推进机制,加强政策衔接与工作协调,明晰乡村组各级责任,形成共同参与、共同谋划、共同落实的良好格局。
2.分批分类有序推进
(1)拆除范围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组织各村(社区)根据房屋老旧状况及使用情况,分近期、中期、远期对农村危房闲置房及废弃建筑物进行拆除,直接拆除和边拆边建相结合,稳步推进拆除工作。本着“适宜农村、美丽宜居”的原则将拆除范围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一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相关规定,以下两种情况:①在农村现已建盖新住房,老旧房子没有居住需求的;②在农村未建盖新住房,在村组内有多处房屋的,没有居住需求的。
二是符合宅基地收回条件的宅基地:①空闲宅基地;②房屋坍塌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③房屋被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按《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执行,由村集体收回。
三是长期闲置的房屋,按照村庄规划全部拆除。长期外出务工家庭,房屋长时间未居住,已成为危房或影响村庄统一规划布局的,按照“一村一策”的原则,可由村集体给予一定补偿后,腾退原有宅基地,房屋原有权利人在未来有需要时可在村集体新规划安置区内有偿认购宅基地。
四是被列为传统保护村落的村组不在拆除范围内,不再列入拆除计划中。
(2)拆后管理及盘活使用
一是各村危房闲置房及废弃建筑物拆除后腾退的土地,统一收回集体,根据国土空间规划需要,按照“宜建则建、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原则进行统筹安排、集中安置、集中修建、合理利用。危房闲置房及废弃建筑物拆除后原址禁止重建相关附着物,由村集体印发统一的原有地上建(构)筑物拆除说明书(位置、四至界线、面积、使用人、拆除前后图等在使用证明上明确)。被收回土地的农户确需建盖住房的,在符合村庄规划前提下可优先选择其被收回的土地,并按照农村宅基地申请和审批程序,取得街道办事处的许可批准,报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二是拆除后的土地由村(居)委会统筹管理。根据土地的性质、结合村庄规划,可用于集体公共事业建设、集体产业发展或暂交于农户作为花园、菜园、果园使用。有条件的村组可由村(居)委会出资建设停车场、工具房等出租给村民使用,产生的收益归村集体所有。
三是探索宅基地跨集体经济组织转让。已完成新农村建设、旧村改造、“空心村”改造等的村庄,鼓励按照“一事一议”程序,探索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在本街道行政区域范围内跨集体经济组织转让,各村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一村一方案。
四是通过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实现村组收益。房屋拆除后,连片规模达到具备实施土地增减挂钩项目条件的,将通过争取土地增减挂钩项目,逐步产生效益。
(二)组织领导
为加快双江街道16个村(社区)危房闲置房旧房安心拆除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成立双江街道危房闲置房旧房安心拆除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张文华、街道办事处主任钟毅任组长,其余街道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中心、所(办)负责人及各村(社区)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负责双江街道范围内16个村(社区)危房闲置房旧房安心拆除工作。领导小组下设5个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各村(社区)危房闲置房旧房排查、拆除工作和群众信访维稳工作,以及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其中,第一组负责双江社区、石泉社区、土官社区范围;第二组负责柏锦社区、大白邑社区、沐勋社区范围;第三组负责登云社区、宝山村委会、高平村委会范围;第四组负责新村村、富泉村、厂上村、山后厂社区范围;第五组负责桃李村、总果村、小法那村范围。
(三)工作步骤
1.前期准备。2022年1月5日前,专题研究农村危房闲置房拆除相关政策,组织召开双江街道农村危房闲置房旧房安心拆除工作动员会,安排相关工作,并实地走访调研各村危房闲置房旧房情况并做好摸底调查工作。
2.组织启动。2022年1月10日前,做好宣传动员,制定起草《关于印发双江街道实施农村危房闲置房安心拆除实施方案》。确定农村危房闲置房安心拆除工作清单,组织启动拆除工作。
3.摸底调查。2022年2月25日前,完成全街道140个村(居)民小组,130个自然村的全面摸底工作,填报摸底排查表。双江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组织街道办事处、村干部组成工作组根据责任分工,分别到各村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和数据统计、测算、摸底排查。各工作小组要认真核实地址、面积、用途、使用人等基本信息,做到位置清楚、数据准确、信息详实。
4.全面实施。2022年3月1日— 12月30日前,完成全街道办事处16个村(社区),140个村(居)民小组农村危房闲置房旧房安心拆除工作。由村集体向农户印发原有地上建(构)筑物拆除说明书(位置、四至界线、面积、使用人、拆除前后图等在使用证明上明确)。
5.销号验收。2022年12月30日前,由双江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组织,按照双江街道办事处农村危房闲置房安心拆除“三清三拆三整治”销号验收要求,对各村农村危房闲置房拆除情况进行验收,按照验收表逐一销号验收,做到“拆除一批、验收一批、销号一批”,确保销号工作及时完成。
6.奖惩激励。在拆除工作中,探索建立健全财政投入引导、农民和集体积极投入、社会力量多方支持的多元化拆除经费投入机制,按“以奖代补”的方式下达,将视农村危房闲置房安心拆除工作进度、取得成效等情况开展评优评先,把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对推进积极,完成工作较好的村组予以奖补。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部署,协调做好《拆除实施方案》及其配套文件的研究、制定和报备,组织实施并完成危房闲置房拆除各项工作。
(二)明确责任。实行街道党政班子包保责任制,街道党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街道党政班子成员包村负责,各村(社区)为农村危房闲置房安心拆除的责任主体,负责完成各自职责任务。
(三)全面推进。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组织各村开展农村危房闲置房拆除工作,认真研究制定各村的实施细则方案,明确具体操作办法,精心组织实施,精准做好建档工作(收集好相关资料,包括拆除前照片、拆除之后照片等),严格按照要求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宣传引导。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载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加强网络舆情的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注问题,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