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山县2023年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5-06 10:34 来源:峨山县人民政府网 打印

峨山县2023年义务教育学前教育

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实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常态化落实“学前教育应招尽招、应入尽入”、“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要求,积极化解部分学校学位供给与入学需求矛盾,妥善安置好小学入学高峰的适龄儿童,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益,不断提升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服务水平,加快构建高质量基础教育体系,根据《峨山县2023年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划片招生暂行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招生入学规则程序,经峨山县教育体育局研究,结合峨山县现有中小学布局状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基础教育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落实《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准备和中考改革推进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入推进依法办学、促进教育公平,进一步优化招生入学规则程序,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要求,坚持整体谋划,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按照“省级统筹,市县联动,以县为主”思路,进一步完善招生入学规划程序,加强规范管理和监督,构建有教无类、一视同仁、公平发展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制度。

二、幼儿园、小学、初中招生时间

(一)招生宣传摸底阶段:214—320

(二)招生方案、计划制定公布:410—430

(三)电脑派位需求学校摇号:715

(四)家长(监护人)报名:716—717

(五)学校现场确认审核录取:720

(六)阳光分班:820—826

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同步宣传、同步报名、同步公布预录取结果、同步办理录取确认手续。

三、入园入学年龄界定

(一)幼儿园入园年龄界定:城区公办幼儿园入园年龄为年满3周岁足龄儿童(2020831日前出生,含831日);乡(街道)公办幼儿园在年满3周岁的基础上根据办园规模合理确定实际入园年龄;民办幼儿园根据办园条件允许招收小小班(2.53岁)。

(二)小学入学年龄界定: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当年 831日前年满6周岁(2017831日前出生,含831日), 严禁招收未足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在入学当年830 日前向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所属学校和教育体育局提出申请,根据要求办理延缓入学手续。

四、入园入学所需材料

(一)幼儿园、小学:第一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

(二)初中:第一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

(三)除以上所需证件,不同入学批次还须分别对照学校公布的招生简章相应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五、招生方式

所有学校、幼儿园按照招生报名时间节点,按规定时间持相关证照到对应的学校、幼儿园现场报名。

为整合优质教育资源,峨山县2023年延续在双江中学新增2个班(玉溪市民族中学教育集团初中班),招收第二届初一年级新生90人,相关要求参照《玉溪市民族中学教育集团关于2023年在双江中学招收初中班的方案》执行。

六、招生要求

(一)严禁跨片区招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跨片选择就读学校,严禁跨片区招生,确保招生工作稳定有序。

(二)严禁违规招生

1.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十项严禁”,严格执纪问责,各校(园)必须严格执行划片、免试、就近就便招生,凡擅自违反规定,将追究学校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2.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任何学校及个人不得拒绝招收片区学生。

(三)强化招生入学管理

1.加强学习,学懂弄通悟透今年招生入学政策,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各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招生宣传工作,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入学具体政策和有关信息,包括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等,  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要在招生入学关键时点,就关键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做好宣传  释疑工作,取得家长理解和社会支持,确保行政辖区内的适龄儿 童少年“一个不少”应入尽入,应招尽招。

2.为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证片区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根据《玉溪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就便入学阳光分班的实施意见》(玉教发〔20145号)规范操作阳光分班,严格控制超班额招生,幼儿园平均班额原则上控制在35人以内、小学平均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初中平均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

3.按照上级招生入学有关政策的规定,凡没有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一律取消,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家长或监护人带领,持《户口簿》、《房产证》到划片招生的学校报名,如没有《房产证》的出具当地派出所或村(社区)的实际居住地证明。非本县户籍适龄儿童,由父母或监护人带领,  持《户口簿》、《房产证》或居住证到划片招生的学校申请入学。学校严格按照招生区域招生,认真核实新生信息并登记造册,不得跨片区招生。

4.义务教育学校入学管理

1)新学年开学时,新生在家长或监护人的带领下持《云南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2)认真做好小升初衔接工作。各中心小学把所辖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名册,在720日前按照划片招生的规定分别报送应就读的各初中学校和县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综合股。初中学校要 根据小学提交的名册,依据《峨山县2023年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划片招生暂行管理办法》,认真填写《云南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并负责在小学毕业生放暑假离校之前,全部发到学生或监护人手中。初中学校新学年开学时,由小学组织毕业生在当地政府(办事处)领导和学校主要负责人的带领下,送毕业生到应接收的初中学校报到并办理交接手续,移交学生教育档案。初中学校要依据之前小学提供的毕业生名册逐一清点报到学生,做到学生与名册相符,经初中、小学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认可并报县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综合股备案。

3)所有初中学校严格遵循(云教基〔200934号)文件及(玉教发〔20105号)文件“义务教育阶段非划片入学的学生(包括跨片区入学的学生)不得享受本校的定向择优招生政策”规定,凡没有按划片入学的学生,不得享受就读学校的定向择优招生政策,也不得返回原划片入学的学校享受定向择优政策,严禁跨片区招生。

4)户籍材料确认截止时间为当年630日止,后期变更不予确认,以第一次确认的户籍信息按片区入学。

5.幼儿园入园管理

1)凡符合幼儿园招生对象和条件,并自愿到划片幼儿园就读的, 由父母或监护人持《户口簿》、社区(或派出所)出具的实际居住地证明、工作单位证明(或下岗证)、股权分红明细,于2023 7 月(以各幼儿园通知为准)按划片招生规定到对应幼儿园报名。幼儿园负责核实报名儿童的信息,并登记造册,对符合招生条件的发放《入园通知书》。

2)民办幼儿园根据公布的招生简章进行招生录取。

3)报到入园。20238月底(以通知为准)由父母或监护人持《入园通知书》带新生到幼儿园办理入园登记注册手续。

(四)加强控辍保学工作

1.认真履行义务教育学校责任,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一个不少”入学,压实入学、劝返和保学责任,做好新生入学组织工作, 及时注册学生学籍,加强转入、转出、休学、复学、辍学学籍管理,做到“籍随人走、人籍一致”,严格执行“学生请销假制度”、“小升初交接制度”。

2.学校要根据招生范围内当年应入学的适龄儿童名单,对照 新生入学情况进行认真排查,对未入学的适龄儿童要会同当地政府做好入学动员工作,确保辖区内所有适龄儿童全部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3.确保学生应入尽入。在办理交接手续前流失的学生由中心 小学协同户籍地乡镇(街道)动员返校,选择到片区外其他学校  就读的调查学生去向,并填写《学生去向调查表》,报县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综合股);在办理交接手续后流失的学生由初中学校协同户籍地乡镇(街道)动员返校。

(五)依法保障受教育权利

1.保障随迁子女入学。认真执行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按照上级有关政策推进随迁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报考普通高中学校。

2.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健全完善县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工作机制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各义务教育学校做好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工作,健全和完善残疾学生送教上门相关台账资料,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3.保障教育优抚对象子女入学。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代表玉溪市参加云南省运动会青少年竞技运动项目比赛获得前三名运动员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按照国家、省、市制定的教育优待政策认真落实,保障其就近就便入学。符合条件的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对象,按照国家、省、市制定的教育优待政策认真落实,保障其就近就便入学。

七、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教育体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总督学为副组长,教育体育局各股室、所、中心负责人和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为成员的划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的划片招生工作的领导、协调和指导工作,妥善处理本地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招生入学入园的热点难点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综合股,由总督学任办公室主任。各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对划片招生工作的领导,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划片招生入学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划片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二)严格纪律要求。严防招生腐败;严禁违规招收学生;严禁跨区招收学生;严禁设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学校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  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三)强化监督和执纪问责。县教育体育局建立监督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在基础教育综合股设立划片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877—4015989,受理相关举报和申诉。义务教育阶段违规违纪招生、控辍保学工作不力、招生入学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县教育体育局将按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确保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划片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八、招生承诺

凡属峨山县户籍的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和证件齐全的随迁人员子女,峨山县教育体育局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确保全部安排在相应的公办学校就读。

咨询服务地点:峨山县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股  

联系电话:0877-4015989

监督电话:0877-401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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