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查,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6月2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峨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继承人 | 被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产权证号) | 面积 (平方米) | 用途 | 备注 | |||
宗地 | 建筑 | 土地 | 房屋 | |||||||
赵存仙 | 谢家华 | 房屋所有权 | 峨山县双江道办事处石泉社区热水塘村7号 | 不动产单元号:530426001014JC00536W00000000 集体土地使用证(峨集用2004第N1-972号) | 土地使用证证载面积:187.3
| 289.96 | 农村宅基地 | 住宅 | ||
公告单位: 峨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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