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建立健全峨山县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落实保障长效机制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建立健全峨山县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落实保障长效机制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快推进全县教育高质量发展,依法保障义务教育教师权益和待遇,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通知》(国办发〔2018〕8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的通知》 (云政办发〔2019〕2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建立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长效机制提出如下方案: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
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县委组织部部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财政、人社、教育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峨山县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保障峨山县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公务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教育体育局局长兼任,领导小组每年定期组织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教育体育局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专题会议。
二、优先发展,保障待遇
全县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与全县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同步预算、同步调整、同步保障、同步落实,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把改善与提高教师待遇作为教育财政投入的重点予以保障,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解决教师有关待遇所需经费支出,切实维护教师权益,依法依规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待遇落实,不断提高教师地位。
三、加强预算,全力保障
坚持财政统筹预算管理,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乡镇工作补贴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由县财政统一按月发放;为确保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水平的平稳性,自2021年1月起,委托县财政统发办公室随工资预发奖励性绩效工资,预发标准为3500元/月·人。待财政将总量剩余部分拨付至各单位后,由各事业单位根据本单位绩效考核办法,自主统筹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义务教育教师乡镇工作补贴,由单位按文件规定的补助标准执行,若发生增减变动时报人社部门审批,并随工资一起按月发放;教师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全额列入财政预算;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享受在编在岗教师享受同等待遇,其工资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县财政按时间进度将经费拨付至相关单位,由单位按月予以发放。
四、明确范围,确定口径
计算比较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的工资项目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计算比较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工资项目包括基本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规范津贴补贴(生活性津贴、工作性津贴)和年终一次性奖金(13个月工资)、改革性补贴。国家统一规定的特殊岗位津贴补贴、义务教育教师基本工资按国家规定提高的部分不纳入计算比较范围。义务教育教师改革性补贴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公务员奖励性补贴,指学校所在地在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禁自行出台政策发放工资津贴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办发电〔2018〕20号)基础上,对公务员普遍发放的奖励性补贴。教师奖励性补贴,指对公务员普遍发放奖励性补贴时,统筹考虑义务教育教师的情况。
五、建立机制,动态调整
建立健全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监测机制和全县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水平随当地公务员收入水平动态调整制度。从2021年开始建立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与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监测机制,进一步健全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长效机制,将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落实情况,纳入党政领导目标管理考核范畴,每年对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与公务员收入进行比对,使每年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收入增长幅度与公务员收入增长幅度同步或高于公务员工资收入增长的幅度,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和待遇凡有政策要求的,每年每次要及时调整,并足额发放到位。坚持全县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调整与公务员工资收入调整同步进行的原则,并优先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强化责任,加强统筹,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教育体育局等部门要形成合力,确保标准统一到位、经费足额预算到位、及时发放到位。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六、加强部署,落实政策
严格落实国家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政策。根据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时调整义务教育教师基本工资标准,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随当地公务员待遇调整的联动机制,发放标准以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为计算基数,参照县直行政事业单位绩效考核评估办法进行年度考核,教师目标管理奖金与行政单位绩效考核评估奖励金同步增长,并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切实保障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标准,核定义务教育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要统筹考虑本县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将义务教育教师奖励性补贴作为公务员普遍发放奖励性补贴的前置条件。今后,公务员增加发放地方性补贴时,要同步增加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水平。积极实施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县教育体育局要指导各学校制定好本单位绩效考核办法和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绩效工资与教职工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相结合,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向工作量大、工作业绩突出的教师倾斜,向班主任和特殊教育教师倾斜。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等相关部门要根据各学校实际情况,动态调整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总量,及时办理教师岗位晋级,全面落实相关待遇,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
七、形成合力,加强联动
建立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特遇落实工作联动机制。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教育体育局等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和工作对接,定期开展工资待遇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与反馈,共同当好县委、县政府的参谋助手,县教育督导委员会要每年定期组织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教育体育局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注重运用义务教育教师和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比对信息,及时提出调整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意见、建议,报县委、县政府决策,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精准把握工资待遇的政策、口径和标准,加强研判分析,及时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参考,县财政局要将教师工资待遇作为财政民生投入的重中之重,千方百计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县教育体育局要坚持绩效考核管理的导向,加强奖励性补贴的分配管理,突出优劳优酬,克服平均主义,激发教师队伍活力。
八、加强管理,激发活力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要完善全县中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的指导意见,对全县义务教育在编在岗教师加强考核管理,有效体现教师工作量和工作绩效,按照“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分配向工作量大、工作业绩突出的教师倾斜,向班主任和特殊教育教师倾斜。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和考核评价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职称评价标准,建立符合中小学教师岗位特点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坚持德才兼备,全面考核,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活力。
政策解读:http://www.yxes.gov.cn/esxzfxxgk/esxzcjd1058/20211011/12973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