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应急预案对科学、高效、有序、安全应对处置地震灾害有着重要指导作用。2021年1月峨山县修订印发了《峨山县地震应急预案》(2021版),随着机构改革不断深化,各部门的职能职责发生了重大变化,2021年11月,地震灾害应急救援相关职能和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相应调整到应急管理部门,2021年12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修订印发了《云南省地震应急预案》,2022年4月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修订印发《玉溪市地震应急预案》。为进一步理顺峨山县应对地震灾害应急处置体制机制,需再次对《峨山县地震应急预案》(2021版)进行修订。
一、《峨山县地震应急预案》修订的背景和意义
云南省是地震灾害易发频发省份,峨山县历史上发生过多次破坏性地震,对峨山人民生命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严重影响,因此《峨山县地震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的修订和完善,对科学、高效、有序、安全应对处置地震灾害具有重要指导作用。随着机构改革的推进,各部门的职能职责发生了重大变化,峨山县组建了应急管理局,负责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立足我国自然灾害基本国情,着眼我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新发展,科学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预案》将部分职责职能重新厘清,从而进一步理顺全县应对地震灾害应急处置体制机制,明确各有关部门应对地震灾害职能职责,形成“防”和“救”责任无缝衔接、应急指挥上下贯通、抢险救援规范有序的抗震救灾工作格局,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预案》修订的原则和框架
(一)修订原则。《预案》以《玉溪市地震应急预案》为蓝本,根据峨山县震灾处置实际作适应性修订。在地震灾害分级、响应等级划分、响应等级启动、应急响应措施、处置程序等主要内容均与市级预案保持对应统一,以便于上下协调联动和指挥。
(二)预案框架。在《预案》(2021版)基本框架结构的基础上,《预案》对内容进行了调整重建,共分九大部分。第一部分总则,确定《预案》的编制目的、指导思想、编制依据、工作原则和适用范围。第二部分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构建峨山县地震灾害应急组织指挥机构体系、指挥机构办公室和成员单位及其职责。第三部分响应机制,明确地震灾害分级标准、响应等级、响应启动和终止。第四部分预防和预警,明确队伍能力建设、指挥体系建设、救灾物资与资金准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与管理、基础设施与准备、宣传培训与演练、地震应急检查、监测预报和灾情报告机制建设等内容。第五部分应急响应,规范应急响应启动与发布,完善应急响应措施。第六部分处置程序,优化不同等级和基层地震灾害应急处置程序和内容。第七部分过渡性安置和恢复重建,划分过渡性安置和恢复重建工作职责。第八部分其他地震事件应急处置,明确邻近县(市、区)发生地震灾害波及影响峨山县启动应急响应条件和应对措施。第九部分附则,规定奖励与惩罚、预案管理与更新等内容,解释预案中的名词术语和实施规定。
三、《预案》修订主要变化
《预案》进一步强化了组织体系,厘清工作职责,规范响应机制,明确启动条件,优化处置程序,细化处置措施,注重预防与预警,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战性全面提升。
一是重新修改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机构,调整成员分工。《峨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通知》(〔2022〕4号)文件中明确的指挥部组织架构,主要负责未发生地震时日常工作的指挥调度,一旦有地震发生,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指挥体系,视震情进行升格提级。设总指挥长县委书记;指挥长县委副书记、县长;常务副指挥长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副指挥长Ⅰ、Ⅱ、Ⅲ级响应时为县人民政府所有副县长;Ⅳ级响应时为分管副县长和县政府办公室、县应急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防震减灾局、县消防救援大队主要负责人。
二是修改震灾分级标准。与2021年制定的《峨山县地震应急预案》相比,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标准调整为“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人口密集地区发生6.5级以上地震,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7.0级以上地震,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重大地震灾害标准调整为“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人口密集地区发生5.5级以上、6.5级以下地震,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6.0级以上、7.0级以下地震”;较大地震灾害标准调整为“5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人口密集地区发生4.5级以上、5.5级以下地震,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一般地震灾害标准调整为“5人以下死亡(含失踪),人口密集地区发生4.0级以上、4.5级以下地震,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4.5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
三是修改地震灾害分级响应。《预案》(2021版)仅分为Ⅰ、Ⅱ级地震应急响应启动,修订后按照省、市启动体系,Ⅰ、Ⅱ级为省减灾委,Ⅲ级为市减灾委,Ⅳ级为县(市、区)减灾委。应急处置牵头机构调整为Ⅰ级、Ⅱ级为省抗震救灾指挥部,Ⅲ级为市抗震救灾指挥部,Ⅳ级为县(市、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省、市体系Ⅰ级为特大地震灾害,Ⅱ级为重大地震灾害,Ⅲ级为较大地震灾害,Ⅳ级为一般地震灾害。)《预案》中峨山县地震响应级别进行提高,重大地震灾害及以上启动Ⅰ级响应,较大地震灾害启动Ⅱ级响应,一般地震灾害启动Ⅲ级响应,毗邻县(市、区)发生地震波及峨山县的地震事件启动Ⅳ级响应。
四是修改震情报告标准。在峨山县境内发生有感地震,县防震减灾局第一时间向县人民政府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报告震情信息,提出应急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