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正在浏览: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解读
【部门解读】《峨山县基本烟田保护制度》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5-27 17:52 来源:峨山县烟草产业服务中心 打印

2022年5月27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峨山县基本烟田保护制度》(峨政办发〔2022〕10号),为方便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峨山县基本烟田保护制度》的相关内容,现就《峨山县基本烟田保护制度》出台背景及依据、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背景及依据

烤烟产业是峨山县农业产业中最有保障的订单农业之一,为加强对全县基本烟田的保护,进一步发挥烟草产业在农业支柱产业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我县烟叶产业的持续稳定发展。2019年,《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支持烟草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19〕22 号)指出要强化核心烟区稳定发展。2022年,《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十四五”烟草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云政发〔2022〕14号)明确要求整合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水利、烟草等部门农田建设项目,构建优势互补的建设机制,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烟田建设模式;《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贯彻落实云南省支持烟草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政办通〔2022〕4号)明确要求构建核心烟区保护机制;《玉溪市烟草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玉溪市加强核心烟区建设保护的意见的通知》(玉烟发〔2022〕2号)明确要求各县(市、区)要建立基本烟田保护制度,对基本烟田实施严格保护。

二、目标任务

对全县已规划的17.72万亩基本烟田实施严格保护,推动高效利用、长效保护。其中:核心烟区12.20万亩、重点烟区4.85万亩、普通烟区0.67万亩。

三、主要内容

《峨山县基本烟田保护制度》共包含六章三十条内容:

(一)总则。

(二)工作职责。《峨山县基本烟田保护制度》明确了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种烟村(居)委会、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烟草等部门的职责。

(三)划定基本烟田。根据规划指标和隔年轮作的原则,全县已规划17.72万亩基本烟田,其中:核心烟区12.20万亩、重点烟区4.85万亩、普通烟区0.67万亩。

(四)加强基本烟田保护。建立“以烟为主”的耕作制度和种植制度,对不同区域基本烟田的地力变化情况进行检测,定期报告基本烟田的地力变化情况。建立退出及占用审批制度和“占一补一”平衡机制,推动核心烟区保护工作精准管理。

(五)强化监督管理。基本烟田保护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对划定的核心烟田保护区,县人民政府与种烟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种烟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与村(居)委会逐级签订年度核心烟田保护目标责任书。

(六)附则。《峨山县基本烟田保护制度》自2022年5月27日起执行。

四、关键词诠释

(一)基本烟田:一定时期内政府部门和烟草部门按照市场对本县烟叶生产需求确定的、以植烟为主的基本农田。

(二)基本烟田保护:包括基本烟田保护区的划定、保护(烟田、烟田环境、烟田质量及保护区内的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原文链接:峨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峨山县基本烟田保护制度的通知

主办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网站地图

承办: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4015938

运行维护: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地址:峨山县双江街道桂峰路43号

滇公网安备:53042602000003号

网站标识码:5304260001  备案号:滇ICP备07500970号-1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877-4015938,0877-4017511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