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8日,《峨山县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和峨山县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峨政办通〔2022〕3号 ,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印发实施,为便于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现作如下解读。
一、《实施方案》依据
根据《国家财政部办公厅国家商务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做好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1〕38号)和《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及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商电商〔2021〕4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
二、《实施方案》起草的背景
为推动农村电子商务深入发展,紧紧围绕进一步完善农村市场体系,促进农村流通现代化,助力乡村振兴的要求,推动提升电子商务进农村,夯实农村物流设施设备基础,健全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培育壮大农村市场主体,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满足农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由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起草了《峨山县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和《峨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21年12月9日,征求了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后,形成了《峨山县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送审稿)》和《峨山县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送审稿)》,于2021年12月17日提交峨山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讨论研究。
三、《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实施目标、建设任务、资金安排、时间进度安排、保障措施7个部分内容。
(一)总体思路。以健全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农村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培育新型农村市场主体为重点,推动农村电子商务成为农村新型流通的新动能、新引擎。
(二)基本原则。一是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加强政府示范引导,健全推进机制及配套政策措施。二是活跃市场,振兴乡村。利用电子商务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实现乡村振兴。三是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结合乡土文化特点和农产品生产流通规律,稳步推进四大体系建设。四是规范发展,注重实效。坚持规范发展,严格项目管理、资金管理,注重绩效管理。
(三)实施目标。区域农村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速高于15%、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速高于20%;行政村电商和物流服务覆盖不低于50%;物流配送成本同比项目实施前降低20%,县到村配送时效不超过2天;引导和带动传统商贸企业转型不少于3家;培育区域公用品牌1个,开展溯源产品10个以上;对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伍军人、边远地区农户、妇女等开展农村电商普及和技能培训,县域内电商培训达到3000人次以上,培育农村电商创业带头人10人以上,做好就业创业巩固和转化工作,培训转化率≥3%;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四)建设任务。一是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按照“资源整合、体系健全、功能完善、服务规范”的原则,建成1个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建设7个乡(镇)电商服务站,行政村电商服务覆盖率达到50%以上,初步构建县乡村三级电商公共服务体系,为全县电商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服务。二是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充分整合邮政、供销、快递、商贸物流等快递和物流资源,利用政府或社会闲置产地资源规划建成1个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经济适用、硬件和软件设施设备配套、制度完善的县级物流快递仓储配送中心,实现仓储、分拣、运输、配送、揽件“五合一”,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并在乡(镇)、村级电商服务点叠加物流功能,实现电商物流站点与电商服务站点整合,构建层级合理、规模适当、需求匹配的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快递物流对乡村电商公共服务站点实现全覆盖,乡村收发快递物流成本明显降低。三是推动农村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围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开展,摸清峨山县商贸流通业发展情况和农村商贸流通企业情况,制定商贸流通领域转型升级工作机制,支持邮政、供销、农村传统商贸流通企业,运用5G、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快数字化、连锁化转型升级,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四是紧紧围绕“电子商务应用型人才培养基地”、“电子商务专业技能实习实训基地”、“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三个基地建设,健全培训转化机制,指导对接就业用工,注重跟踪服务。电商人才培训3000人次以上,培育农村电商创业带头人不少于10人,做好就业创业巩固和转化工作,培训转化率≥3%。
(五)资金安排。本项目总资金为10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00万元。
(六)进度安排。一是调研准备阶段(2021年10月—2022年1月)。二是全面实施阶段(2022年1月—2022年10月)。三是总结验收阶段(2022年11月—2022年12月)。四是整改提升阶段(2023年1月—2023年3月)
(七)保障措施。一是明晰工作职责,明确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工种职责;二是强化政策支持,落实政策扶持资金,采取以奖代补、专项补助等形式,加大对示范企业及项目的扶持;三是加强资源整合,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职责,明确政策措施,形成合力,全面推动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四是建立诚信体系,促进峨山县电子商务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五是严管资金使用,明确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和使用标准并严格使用,专款专用,独立核算,强化专项资金支付管理;六是营造良好氛围,提高电子商务进农村在社会各界的知晓度和影响力,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热情。
四、《峨山县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有总则、专项资金支持内容、项目资金管理职责、项目资金拨付审批程序、项目资金监管、固定资产管理、附则七个章节内容。
(一)本《管理办法》所指专项资金包括国家商务部、财政部安排峨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试点专项资金。
(二)专项资金支持的范围。一是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二是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三是推动农村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四是培育农村电商创业带头人。五是明确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征地拆迁、人员经费等经常性开支以及提取工作经费。
(三)项目资金管理职责。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县财政局按照综合示范项目规定和程序,确定项目资金使用方式、支持标准和项目实施程序,严格按照项目化管理方式执行。
(四)项目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对建设性项目资金可采取预拨付方式拨付资金;对补助性项目资金,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在总体资金安排计划范围内,实行“一事一批”办法拨付资金。项目资金拨付由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根据本办法和项目进展,向县财政局提出拨付申请,并附相关合同及项目清单;县财政局审核后依照峨山县现行资金拨付办法,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并根据审批意见将款项直拨项目单位。
(五)项目资金的监管。获得资金支持的项目单位收到资金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资金,并自觉接受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县财政局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实施单位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保证专款专用、专账管理;对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绩效评估,对发现不规范行为进行限期责令整改;建立健全项目建设档案,对项目评审、建设、验收、补助等各环节的材料进行整理归档,做到资料详实、手续齐备、程序合规。
(六)固定资产管理。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产管理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职能部门监管、项目承办单位使用管理的管理体制。
(七)附则。本《管理办法》自2022年2月8日起施行。
原文链接:峨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峨山县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和峨山县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